关于做好成都基层机关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2018-09-11王吉泉
王吉泉
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
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新时代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成都开展了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并实地考察学习了福建宁德、福州以及浙江杭州等地机关党建工作,发现基层机关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国家层面加以指导和解决的问题,并形成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于党建活动经费使用
调研中,大家普遍反映,当前基层组织生活方式固化、内容固化现象突出,希望大幅增加“社会实践”“外出考察”等活动,但机关基层党组织大多担心违反“八项规定”、担心被贴上“娱乐化”标签,开展活动畏首畏尾、甚至干脆不开展实践考察活动。导致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机关基层党组织缺乏具体且可操作的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尽管2017年8月国家层面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但此办法只针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及省以下的机关党组织大多没有制定本地的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而是参照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的管理办法,在参照执行时由于理解认识不到位和基层情况的复杂性,仍然存在一些困惑和疑虑。
因此建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会商中组部、财政部,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有效解决部分基层机关党组织“不敢为”“不愿为”的问题,充分调动和激发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关于党建业务指导关系
调研中,大家普遍反映,基层“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比较突出,党务干部大多半路出家,安置型、过渡型、照顾型的占多数,存在党建业务不熟、思路不清、方法不多等问题,迫切需要上级部门加强业务指导。但从总体上看,中央对省、省对市、市对县尤其是县以下的党建业务指导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导致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现有机关党建模式基本上是“封闭运行”“体内循环”,《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8号)(以下简称《条例》)并没有明确上级机关工委对下级机关工委的指导责任。
因此,要适时对现有《条例》进行修订,建立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到地市州、再到区市县机关工委的“四级”机关党建业务指导关系,在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的同时全面加强业务指导。
关于党建工作述职制度
调研中,大家普遍反映,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地方党委听取机关工委工作汇报、机关工委听取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述职已经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模式,但在党和国家各级机关,党组(党委)落实党建责任制尚缺乏完善和有效的促进机制,这是党组(党委)指导保障不到位、调动和发挥党组织作用不充分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要建立统一的中央和地方党委听取部门党组(党委)党建工作述职常态化制度,规定每年以会议述职、书面述职形式进行党建工作述职,同级机关工委协助组织实施,以更好地保障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促进机关党建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中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