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018-09-10迟小涵
迟小涵
近年来,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互联网与其他行业的深度融合,特别是互联网与金融行业的融合格外引人注目。我们在充分享受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高效便捷的同时,其所带来的风险也越来越严重。本文主要从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以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
(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狭义上是指互联网企业在得到支付拍照的情况下,运用网络技术同银行合作,接人银行系统,借助电子支付结算方式将银行系统与客户连接起来,为买卖双方提供信用保障和安全交易服务。
当前我国具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平台大多以网络交易为媒介,运用资金托管,将银行、销售者与消费者的信息关联起来,并根据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公平公正性,解决电子商务系统中的信用问题。当前,除了被大众所熟知的支付宝和银联外,还有快钱支付、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
(二)P2P网络借贷
P2P网络借贷又称“人人贷”,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直接信贷模式,即由具有资质的网站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目前我国P2P借贷平台有几千家,具有代表性的P2P借贷平台有拍拍贷、人人贷、宜信等。
(三)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集合了海量、非结构化数据,运用云计算、互联网等对其进行专业化实时分析,向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全面信息,分析并挖掘客户的消費信息和交易,掌握客户消费习惯,准确预测客户的行为。目前按照平台运营模式可分为供应链和平台金融两大模式,代表性的企业有京东金融和阿里金融。
(四)众筹融资
众筹即大众筹资,发起人利用互联网将其项目提交到众筹平台,发动公众的力量,筹集公众资金,并在项目完成之后予以实物或股权回报的一种全新融资方式。目前比较熟知的有淘宝、京东、苏宁等众筹平台。
二、互联网金融的存在风险因素
(一)法律风险
现在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速度非常迅猛,但是与此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相关的设施尚不完善。这就导致了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时存在法律监管缺失或者监管不足等问题,容易诱发法律风险。因此,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很多互联网金融机构钻法律空子,投机取巧谋取不正当利益。法律风险的存在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大阻碍。
(二)技术安全风险
互联网金融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展业务,而网络技术本身存在技术漏洞和运行不稳定等问题,加之我国当前的互联网金融设备不稳定以及缺乏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由此导致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潜在的技术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安全风险包括计算机以及移动客户端存在的安全隐患、计算机安全防护体系不足、软件的设计缺陷、网络程序漏洞引发的交易风险、交易数据丢失风险等。
(三)交易和信用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中间账户往往监督不到位,易引发交易风险,同时还存在互联网金融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时间还款,引发信用风险。在当前互联网金融环境下,资金管理模式主要有存管和托管两种,存管模式中,第三方支付机构不负责对资金的监督任务,投资者可通过支付接口直接把资金付给网贷平台,导致交易风险增加。目前在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下,贷款人恶意骗贷以及无力还贷情况时有发生,也同样存在信用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管理的防范措施
(一)健全并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强化国家法律法规建设,提高并完善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管理体系,为了有效杜绝各种欺诈行为发生,还应对各相关利益方的权力和义务进行明确。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应确保法律法规与时俱进,及时创新性的修改法律法规中不适应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部分,并且进一步提高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另外,还应及时制定新的符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以确保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完善性。
(二)强化互联网金融业技术安全监管
互联网金融在其发展过程中依靠新的网络技术实现数据传递与共享,完成一系列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在管理过程中储存着大量的客户信息、交易信息、服务信息等。因此必须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安全规制。应从完善和加强计算机软硬件两个方面人手:软件方面:(1)要对相关信息进行加密处理,避免泄露客户隐私;(2)要强化认证技术,包括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硬件方面:(1)要加大研发力度,降低硬件的进口比例,逐步实现我国互联网金融产权自主化,开发出像计算机芯片以及各种电子元件等优秀的国产产品,最大化的降低技术选择风险;(2)要及时对现有的互联网金融硬件设施定期进行维护、更新和升级,运用最新的技术和水平,保障我国互联网金融平稳运行。
另外,为了防范可能出现的妨碍互联网金融技术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做好金融数据的备份工作,统一并规范互联网产业技术标准。全面提高金融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构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预警和管控机制,打造一个安全的运行环境。
(三)加强互联网金融的信用体系建设
金融信用体系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环节,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及信用风险的爆发,我国需要迫切对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进行建立和完善。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需要从以下方面人手:第一,完善征信业法律框架,提供完善的法律支持、技术保障;第二,健全信用机制,对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进行专业化搜集,提高服务效率;第三,加强信息共享,推动信息统一化管理;第四,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评级机制,运用相关的信用信息,给出信用评分,划分信用等级,量化信用风险,提高信用效率。
四、结束语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具有巨大的创新潜力,其发展过程也必然会伴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因此,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时候,要给予其最大的包容性和足够的试错空间。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的时候,要从法律、技术、信用等多方面同时着手,形成一个全面的监构框架。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让我们相信在不远的未来,只要我们能积极开展研究,一定能够找到适合我们国家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模式,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固原.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研究[J].南方金融,2014,10.
[2]张宏杰.互联网金融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J].财政金融,20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