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关于民间借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思考
2018-09-10张春燕
张春燕
摘要:我国物权法体系不断完善,物权法体系完善的过程中,不动产等级制度对其产生了积极影响,本文在制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制度优化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制度;道县;不动产登记机关;信息查询制度
土地和房屋是两种较为常见的不动产,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可以在明确物权状态的基础上,完成物权保护目的,同時,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以免社会秩序混乱。不动产权登记制度与时俱进的调整,能够起到物权维护的积极作用,尽可能减少欺诈现象发生,此外,有利于保证不动产信息全面性和真实性。
一、会计和税收视角下的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有助于私权保护的强化。一般情况下,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被看作是国家颁发给个人的财产权利证书。它具有官方承认的公信力。在会计和税收方面。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可以在对自然人名下的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明确限定的基础上,对与之相关的税收体系进行完善[1]。根据我国税收制度发展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就已经制定了将全国范围内的土地登记在册,征收赋税的措施。现代不动产登记制度不仅与征税制度有关,也涉及到了土地利用和土地资源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不动产征税制度是国家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存在的一些弊端,会给这一制度的实效想带来不利影响。在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落实宏观调控措施,可以在规范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基础上,为国家财税收入提供保障。以我县(道县)为例,不动产登记工作已经呈现出了规范化的特点,例如,2018年1至3月份,我县不动产首次登记权证数量为44件,转移登记权证数量为780,变更登记和更正登记分别为47和170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有序开展,可以让与之相关的征税机制的完善性提供保障。
二、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有效途径
(一)完善不动产登记管理体系
现阶段我国不动产登记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类型:一是,由不同登记机关分别负责的登记方式;二是,根据登记机关性质,完成相应机构登记措施。为避免信息分散及信息冲突问题给不动产物权人自身利益带来的不利影响,国家相关部门需要在对不动产登记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的基础上,对不动产登记管理体系进行完善。根据湖南省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我县在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实过程中,构建了“合同网签、登记申请、税务、银行等一站式服务体系”。在理顺职责关系的基础上,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坚持服务窗口向乡镇延伸的工作原则。针对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工作人员数量不足、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间较长的问题。我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证窗口设立了3个党员示范监督岗。登记中心也在强化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执行力度的同时,积极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结效率。为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结效率,不动产登记中心也对AB岗工作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进行了完善。针对一些身患重病、常年卧床的服务对象,不动产登记中心构建了由专门人员上门办理登记服务的服务体系。我县外出群体数量较多,春节期间是外出务工者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高峰期,为促进不动产登记效率的提升,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春节期间也构建了以“延时服务”为主的服务体系。如每天上午、中午提前半小时上班、下午推迟半小时下班。在上述服务措施实施以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办结时间比规定时间缩短了20%。
(二)优化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程序
提升不动产的登记效率,也是降低不动产登记成本的可行措施。在严格审查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合法性的基础上,完善不动产登记程序,有助于不动产登记效率的提升。为保证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合法性,相关部门需要对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文件和登记申请受理程序等内容进行统一。出于保证不动产登记内容的真实性的需要,不动产登记机关也需要对申请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以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例,疑难问题会审制度的构建,是解决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完善不动产登记机关审查标准的可行措施。
(三)创新不动产登记的规章制度
现如今,我国不动产登记行为缺乏规范性,主要是因为现有规章制度不够细化。由于不动产登记工作需要秘密推进,即使存在制度不健全等现实问题,无法进行信息公示,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弱化信息公示作用。以税收为切入点,完善不动产等级信息公开查询制度,这对信息公示制度应用作用发挥有重要意义,并且能够加快不动产流转速度。例如,我县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制度的过程中,应用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方式实现这一目的。
在数据整合过程中,道县国土资源部门通过与房产、林业等部门加强联系的方式,针对土地、林业登记、房产等信息整合,提高分散存放、性质差异显著、格式多样信息处理质量,历史遗留问题高效处理的同时,构建了统一化的数据库体系。新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体系中包含有不动产单元、不动产权利人及登记业务等多种信息。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体系的构建,既可以为不动产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数据支持,也可以在对不动产交易登记历史数据进行完善的基础上,大大缩短不动产登记工作时间,优化此项工作质量。不动产登记工作组织期间,应按照土地整合、存量数据整理这一顺序完成工作任务,以此降低不动产登记工作难度,具体表现为:优先整合国有土地上的房地存量数据,接下来针对集体土地、房地现状库、房地历史库等存量数据有序归类。
根据我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制度的建设情况,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进步,基于现代计算机技术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化处理体系的构建,可以让当事人利用信息化查询系统获取自己所要查询的信息,故而信息化查询服务体系的构建,有助于信息查询效率的提升。
三、结语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房地产业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国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控的现状下,不动产登记制度也是控制房地产消费行为,满足住房刚性需求的重要措施。在会计和税收视角下,不动产登记制度与国家税收体系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推行,可以让特定税种的纳税主体得到明确,进而为国家财政体系的正常运转提供保障。为促进与不动产有关的税收体系的完善,不动产登记部门需要积极改善自身服务形象,提升服务质量,进而在提升服务效率的基础上,为相关税收政策的制定提供支持。
参考文献:
[1]李乐才.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不足与建议探析[J].中国市场,2017(11):187-188.
[2]朱珍华.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以交易成本为视角[J].社会科学家,2015(06):12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