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政府信息需求及获取渠道调查研究
2018-09-10
(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对于政府信息的定义“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这些政府信息用于引导、指导和扶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1]。农民工是指户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是我国社会发展的特殊群体。农民工在信息发达的城市中生活,对关乎自身生存发展的政府信息的需求也变得日益迫切。有效地获取非保密性政府信息,是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公众的基本权利,也是农民工提高生活质量的前提。认识和了解农民工获取政府信息的基本情况,有助于提高政府信息服务质量,切实落实惠民政策。
本文从农民工的信息需求和获取信息渠道两个方面入手,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深入分析其获取政府信息的现状,统计政府针对农民工发布的信息内容和途径,探讨政府发布的信息能否满足农民工的信息需求,以及获取渠道的相关问题。
1 农民工获取政府信息现状调查
1.1 问卷设计
调查问卷的主体部分由农民工政府信息需求、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获取信息时所遇到的困难三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以多选题的形式,从政府发布的全部信息中提取出与公众息息相关的各类信息。根据“新生代农民工研究”课题组的调研报告中显示,在新生代农民工中,上网的比例为85.7%,每天平均上网时间为2.7小时;而在受过中高等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中,这两个指标均高达91.3%和3.3小时[2],上网比例非常高,所以在对第二部分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进行调查之后,笔者又进一步对获取渠道中的网络渠道进行了细分,包括PC端和UC端里下载量高、有代表性的获取资讯类软件,以及政府电子政务公共系统,以多选题的形式,对农民工使用网络渠道的具体情况进行调研。为保证正式问卷的有效性与合理性,在正式调研前首先进行了两次预调研,每次预调研搜集50份调查问卷,对测量指标及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整,最终的调查问卷条款及选项如表1所示。
表1 问卷调查设计
1.2 数据收集及基本情况
从2018年1月18日开始,笔者采用问卷调查法,在火车站、工厂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实地发放问卷并指导填写,同时在网上小范围发放来收集数据,调查对象为农村户口但在城市打工的18~48岁人群。历时一个月,共收集218份问卷。经过问卷筛选,最终保留206份有效问卷,问卷有效率为94.50%。
有效问卷中,男性占104人,女性占102人,男女比例均衡。年龄段主要集中在38~48岁,为79人次,占总人数的38.35%。参与调查人群学历小学及以下的10人,初中47人,高中或中专66人,大专28人,本科及以上55人。从业类别有基建业(建筑工地的普通工人、技术工人等)18人、制造业(制造类企业的流水线工人、技术工人等)58人、服务业(餐饮业、运输业、旅社、美容等行业的服务类工作人员)64人、个体批发零售业14人、其他行业52人。此外,本次调查人群中,上网超过5年的占63.59%,他们对网络有一定的了解,上网3~5年的占17.48%,上网1~3年的占12.13%,上网不到1年的占6.8%。在薪酬方面,有41.3%的人在2 000~4 000元,25%的人在4 000~6 000元,8.8%的人在6 000~8 000元,4.9%的人在8 000元以上,还有20%的人在2 000元以下。基建业的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其他行业,调查人群的平均收入基本符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农民工平均月收入3 485元[2]。从调查人群的男女比例、年龄段、学历及所在行业等方面上看,具有代表性,因此样本具备初步的合理性和可信度。
1.3 信息需求内容
对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数据进行处理,可以看出农民工关注的信息类别主要集中在时事新闻、医疗/健康信息、子女教育等,所占百分比如表2所示。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有51.94%的人关注时事新闻,50.49%的人关注医疗/健康信息,49.51%的人关注子女教育,这说明农民工最关心的是在城市立足所需的基本生存保障信息。老人养老(34.47%)、权益保护(33.98%)、个人理财信息(33.98%)、住房(30.58%)、促进就业信息(29.13%)也受到相当一部分被调查农民工的关注,表明农民工在首选生存信息之外,也需要考虑未来发展有关信息。只有24.76%的人关注交通信息。调查反映出农民工信息需求涉及的种类广泛,政府应满足农民工不同类型的信息需求。
表2 农民工关注的信息类别
1.4 信息获取途径
农民工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调查结果如表3所示。其中,手机上网查询是农民工获取信息的首选途径,有79.61%的人选择该项,远远超过其他的途径,经过访谈得知,没有选择手机上网获取信息的人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文化程度较低或者年龄较大,接触移动网络时间短,不会熟练使用手机上网。46.12%的人会询问亲朋好友或熟人,说明人际渠道在农民工获取信息过程中占有很重要的比重。44.17%的人选择电脑上网查询政府信息,28.16%的人向有关部门打电话咨询,17.48%的人去相关部门办公场所咨询。到图书馆查寻、报纸、其他印刷媒体(海报、传单)都只有5%左右的人选择,大多数被访谈的人认为这几种方式会花费相对较多的时间成本且不易获得。
表3 获取政府信息途径
笔者进一步对网络渠道获取信息进行探究,农民工获取信息时使用资讯类客户端的情况调查结果如表4所示。在接受调查的206人中,有135人会使用微信获取信息,110人使用百度(知道、贴吧),98人使用腾讯新闻,这3种途径在一定程度上比其他途径的使用者更多一些。有63人使用今日头条,50人使用新浪微博,25人使用搜狐新闻。使用人数最少的网络渠道是政府电子政务公开系统,仅有19人使用,这与近年来大量政府电子政务系统上线的情况形成鲜明反差。经过访谈,笔者发现农民工对政府电子政务系统所知甚少,甚至不少被调查者表示从未听说。
表4 网络渠道获取信息时使用的客户端
1.5 信息获取现状
为了了解农民工获取政府信息所遇困难,笔者设置了多选题进行调查,结果如表5所示。有45.63%的人认为找到的信息不足以解决自己的问题,即目前使用渠道的查全率和查准率并不令人满意。还有41.26%的人不知道去哪里查寻信息,这反映出政府的信息发布渠道在农民工群体未实现全面推广。37.86%的人认为信息太多,无从下手;还有36.41%的人认为没有足够时间去查寻信息,这表明在大数据环境中,农民工所使用的获取信息渠道的信息整合度和关联度差,获取效率低。24.76%的人知道去哪里查寻信息,但自己无法使用该渠道,16.5%的人认为付费高于自己所能接受范围是目前获取信息时的困难,比如由于使用某渠道需要付出的物质成本或时间成本高于预期从而放弃该渠道。
表5 获取政府信息时遇到的困难
2 针对农民工的政府信息内容及发布渠道分析
2.1 针对农民工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政府信息传播渠道主要是指政府信息在社会系统中传播的途径与方式。从传播主体的性质来看,可以将政府信息的传播渠道分为三类:政府主导的官方渠道、企业主导的市场渠道与非营利组织主导的公益渠道。三种不同的渠道功能各异,对于社会公众政府信息获取行为的效果有着不同的影响[3]。政府主导的官方渠道除了新兴的政府网站(电子政务公开系统)、政务微博等网络渠道,还有报刊、广播电台、电视、相关部门办公场所等;企业主导的市场渠道有今日头条、腾讯新闻等新闻手机客户端和各类营利性信息咨询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主要包括公共图书馆、档案馆等。
(1)政府网站/政务微博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规定,各级政府要在2018年底完成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全部上线,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4]。这一举措将打破目前“数据孤岛”的局面,各个政府部门资源整合共享,政府网站上的个人办事大厅为农民工提供了“一站式”服务。政府网站主要有发布信息、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交流互动四项功能[5],信息更新及时,对政策有详细解读,有些政府网站还开设了“流动人口绿色通道”,为农民工群体提供了极大便利,是农民工获取政府信息最准确、最便捷、最全面的方式。
此外,政务微博也是政府网上公布信息的重要渠道,截止到2017年底,经过微博平台认证的政务微博达到173 569个[6],政务微博的规模继续稳定增长。打开微博“热搜”,就可以看到时下热点新闻,每分钟更新一次,可以实现“快阅读”。通过政务微博,可以随时随地评论转发,能够更加高效地完成信息传播。但对于一些政府出台的政策,政务微博只能起到宣传作用,无法说明具体操作细节。
(2)公共图书馆/档案馆
政府会将印制的宣传材料放于公共图书馆和档案馆,用于职业培训指导、权益维护等信息宣传,但效果并不佳。首先是因为农民工群体接触图书馆、档案馆的机会少,其次就是大量发放宣传材料,虽然散播出去的多,但是农民工很少能仔细阅读宣传材料上的内容。
从信息发布方式来看,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又可分为公开发布渠道和推送渠道[2]。公开发布渠道需要农民工发挥主观能动性,自主查询获取信息;推送渠道是政府逐级地把信息传达到农民工,属于被动的获取信息。
政府的推送渠道是经由市、区或县、街道或乡镇、社区或村等行政体系,下发至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通过农民工房东或者雇主,由他们直接向农民工传递政府信息。这种渠道接收利用信息的效果最好,可以直接落实到农民工,但成本高,耗费的时间相对较长,政府部门一般会通过推送途径向农民工群体传递诸如计划生育、通报疫情、防范火灾、人口登记、十九大召开、响应国家号召等管理类信息。
2.2 针对农民工的政府信息内容
政府针对农民工群体发布的信息可以分为两类:管理类信息和民生类信息。
(1)管理类信息
管理类信息包括人口调查、计划生育知识宣传,护林防火、以及让社区中的每位租户签署安全责任书等。这类信息一般都是政府部门硬性要求的,有专人负责,每家每户走访,确保信息落实到位。
管理类信息与政绩联系紧密,政府经常发布此类信息并组织宣传,但农民工群体并不关注此类信息。
(2)民生类信息
民生类信息即农民工最关心的关乎他们切身利益和发展的信息,主要包括农民工的技能培训、返乡创业政策、促进就业政策、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政策、异地就医政策、住房等相关信息。
民生信息的发布途径为政府官方渠道和各类新闻客户端,需要农民工群体自主浏览信息获取。根据前文的调查结果,农民工最常用的信息获取渠道是手机上的新闻客户端,然而许多新闻客户端中的政务信息,只停留在政策层面,并没有详细的办理手续说明。除此之外,对于民生信息,政府很少进行追踪,通常只发布出去而已,并不关注农民工获取利用情况。
3 启示与建议
3.1 融合农民工信息获取渠道和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获取的信息大多数来源于手机上网,确切地说是通过微信,其次是熟人朋友交谈。微信上的信息一般来自于各种公众号,经过转发,传达到农民工手上,但是微信平台上传播的信息大部分是面向中间阶层,很少有针对农民工群体的信息,即使有也是一些政府宏观政策,无法真正满足农民工的信息需求。当农民工无法通过上网查询到想要的信息时,就会询问熟人朋友,借鉴他们的经验,把大家所说的信息汇集拼凑,再去相关部门办理,这种方法耗费时间长,且信息通过人际关系层层传播之后准确率会降低。
电子政务平台是政府信息最主要的发布渠道,虽然农民工经常使用手机上网获取信息,但很少浏览政府网站,这就出现政府信息主要发布渠道和农民工信息获取渠道的错位。想要避免这种错位,就需要结合农民工获取信息时渠道选择规律,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改进:(1)利用农民工熟悉的信息渠道,对政府网站进行宣传推广。比如开设政府官方微信号,在其他微信公众号里附送政务平台的链接,在各类新闻客户端里宣传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在村委会、居委会和农民工聚集场所对电子政务平台进行宣传。(2)农民工群体中手机上网用户远远超过电脑上网用户,政府应推出电子政务的手机客户端,让人们利用手机就可以全面掌握信息甚至办理业务。
3.2 对接农民工信息需求和政府信息内容
除时事新闻外,农民工最关心的,是医疗健康保障、子女教育等在城市立足所需的基本生存保障信息,这些信息发布在政府网站和大众传播平台上,需要由农民工通过自主搜寻或不经意浏览获得。从大众传播平台或亲朋好友等常用渠道那里获取的信息,有45.63%的人认为找到的信息不足以解决自己的问题,所以经常使用“碰钉子法”——到政府部门办公场所,听工作人员说需要什么证明、盖章,再去下一个部门,来回奔波,有时还会遇到政府部门休假。这种方法效率低、波折多,容易使农民工产生“办事难”的想法。
与需要自主寻求的生存保障信息相比,政府主动推送到户到人的,是农民工并不迫切需要的管理类信息,像人口普查、群租房检查之类的管理工作,或者两会召开、安全知识等宣传工作。行政工作人员每家每户走访,将传单海报张贴在住房门口,还要拍照记录,有时会有上级领导检查,确保将信息传达到每位农民工。
政府应该从农民工信息需求角度出发,将农民工真正需要的信息,以“接地气”的形式传递到农民工手里,而不仅仅是将信息公布出来。官方公布的民生信息对农民工群体来说不容易理解,政府可以联合社区、街道,将文字内容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形式, 比如漫画、视频,传播到农民工群体中。民生信息也应该跟随上级硬性要求入户的管理宣传信息一起,直接推送到农民工手上,由专人为农民工讲解具体操作流程。
3.3 优化政府信息传播环境
正常情况下,农民工有了信息需求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可是在实际中,由于农民工缺乏自己的工会组织、社会组织的支持,再加上人际网络、信息素养等局限性,政府信息在农民工群体中的传播效力很有限。要想真正打破政府信息与农民工“最后一公里”的隔阂,就要加强社会组织上传下达的作用,调动社会组织帮扶农民工这类“边缘化群体”的积极性。(1)结合志愿者服务机制,在农民工生活的社区和街道进行公益信息服务,面对面给农民工讲解惠民政策,手把手教他们使用电子政务系统。(2)开设“家庭文化室”,定期举行信息交流活动和信息获取培训会;图书馆和档案馆应该让知识与信息“走出去”,对信息弱势群体进行结对帮扶。(3)提升农民工群体的信息素养,从提高文化素养、增强自主获取信息的意识和加强获取信息的技能三方面对农民工进行培养,使其能够判断什么时候需要信息,并且懂得如何去获取信息,如何去评价和有效利用所需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