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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发展回顾综述

2018-09-10胡连江

少年体育训练 2018年8期
关键词:国家体育总局营地命名

胡连江

(北京市丰台区和义学校,北京 100076)

自2004—2013年,我国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创建工作已经开展了10年,在这10年当中,我国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发生了很大变化。对营地的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性变化,具有怎样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梳理与分析,以期能为我国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更好地持续发展提供一些参考与帮助。量最多均达到6家,天津市营地数量最少仅有1家,见表1。从分布地区看,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平均每个省的营地数量分别为4.1、3.5和3.7家,相差不超过1家,体现了国家体育总局在统筹规划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布局时的广泛均等的普惠思想。

表1 2004—2013年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分布情况一览表

1 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概述

2004年,国家体育总局开始试点进行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命名和资助工作,到2013年,10年来国家体育总局共命名资助了10批次,总计121家的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营地的创建工作初具规模,成为当时推动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工作的领头羊。(图1)

查阅2004年—2013年的《全民健身计划文集》和从国家体育总局公示的有关信息来看,这121家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分布在全国32个省市,其中辽宁、山东和湖北三省营地数

图1 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与资助营地数量增加图

在这10年中,国家体育总局对命名与资助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工作的认识,从指导思想、管理部门、建设内容到资助方式等诸多方面都进行了不断地探索与调整。从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10年发展阶段来看,命名与资助国家级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大致分为初建探索阶段、发展试行阶段和快速推广阶段三个阶段。

2 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初建探索阶段(2004—2006年)

2004年8 月,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04]102号),并配发了《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试点)方案》,开启了我国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建设工作。

此时,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将营地看成是“促进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户外体育活动的开展”的一种新的方式,和“新时期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全民健身工程’专项路径建设模式的新举措”。项目一经推出,得到大家的青睐,各省纷纷申请立项,国家体育总局经过反复论证,于2004年12月,批准了首批10家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2005年和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继续以“试点方案”为指导,又先后批准资助了22家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这32家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成了后来我国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初创单位。

3 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发展试行阶段(2007—2009年)

2007年,国家体育总局暂停了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命名与资助,专注于对2004—2006年命名与资助的32家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的研究与经验总结,完成了《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开展现状》《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与管理标准》等课题的研究,并最终下发了《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方案(试行)》,开始在全国推广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建设工作和经验。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年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了“今后总局将在省级创建的基础上,采用命名资助的方式,开展营地创建工作”,力图将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建设进行分级和系统化。

2008年和2009年这两年中,根据新出台的方案,国家体育总局对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命名于资助工作要求更严格,速度放缓,每年只有8家。

4 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快速推广阶段(2010—2013年)

2010年5 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成立了青少司,同时将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的命名与资助工作移交到青少司,这使得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彻底超脱了原有“全民健身工程”专项路径的意义,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更多地重视,成为开展青少年校外体育工作的主阵地之一。仅在2010—2013年4年期间,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就命名资助了73家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占121个国家体育总局命名资助的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数量的60.3%。

5 问题与分析

在2004—2006年试点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在各地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立项和建设阶段,就对营地进行了认定并划拨了每个营地体彩公益金80万元的建设资金。以2004年首批资助的10家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为例,除长春市教育基地外,其他9家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均在命名后才开始对外接待青少年人群。但随着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不断发展和经验的不断积累,国家级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创建评定工作逐渐转向已建成的营地,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科所“营地管理平台”提供的数据,在已注册的116家营地中,有72家营地(约62%)属于已建成再资助的项目,而从2010—2013年来看,先资助再立项建设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情况基本已不存在。这种转向对于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持续健康的发展是非常有益的,因为少数先资助再建设的这种模式有诸多弊端:首先,立项到建设阶段时间过长,项目进度和质量难于控制,意外因素多;其次,国家体育总局资助的体彩公益金80万元资金数额较少,仅能起到引导作用,而为建成营地需要的后续投资还十分巨大,为申报单位和地方财政带来很大困难;最后,营地建成后的实际效益很难达到立项时设想的目标,营地生存面临很多困难,很难发挥体彩公益金投资的长期效益。这就出现了下面的问题。

在2004—2013年的10年中,国家体育总局结合地方财政,借助体彩公益金,以一次性划拨80万元的方式资助每个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设施建设和器材购置,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初期的创建和发展工作。然而,从2013年后的反馈结果来看,成效不是很明显。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资助金额为80万元,相对于每个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设施的建设或者改造的投资来说,比例较小,起到支持作用太小。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资助资金只是带有一些奖励的性质。又由于限制了资金的用途,只能投资建设或者购置器材,而购置器材又明显富裕太多,所以资金的使用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需要用的地方又用不了,造成了使用的低效。此外,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开展的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通常需要较高的投入,但有时受到活动性质和目的的制约,无法通过高收费来提高活动质量,营地需要有多方面的支持或资助。

对于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管理与经营人员来说,他们更关注的是后续活动的持续支持,尤其是能否每年都提供一些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资金资助的问题,他们认为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发展和活动的开展需要一定的周期性资金予以支持,才能保证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可持续发展。他们建议对于服务比较成熟且活动开展较好的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可否采用政府向社会定制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服务和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资助,对于资金的使用不做硬性要求,但规定活动数量与参与人数必须达到一定要求,建议资金可分年度根据活动需要适度拨付。

此外,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也应该将未经过国家体育总局认定的非国家级的户外活动营地考虑到工作中来,做好教育系统的工作,积极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户外活动营地的活动,在更广阔的范围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工作的开展,完善和落实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发展要求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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