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经营者股权激励机制探究
2018-09-10马兴斌
马兴斌
摘 要:本文就对我国国有企业中经营者现行激励机制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的经营者激励补偿机制,将股权纳入到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报酬中,促使企业经营者的效益与企业利益相结合,促进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 经营者 股权激励机制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5(a)-048-02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部门先后出台了多种政策对国有企业进行激励,但由于受到经济、政治及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国有企业中经营者薪酬主要是由年度奖金和基本工资所组成,缺乏长期性货币性补偿收入,从而导致企业经营者的报酬与企业业绩产生脱离,难以保障经营者的利益[1]。从总体来看,我国目前国有企业经营者分配收入制度中主要是依靠政府的宏观行政手段来对企业的工资总量进行调整,对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产生阻碍,难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因此国有企业当务之急是要改变现有的短期激励报酬体系。
1 国有企业经营者股权激励中的问题
1.1 国有企业经营者股权激励的内部问题
股权激励机制作用发挥的前提条件是要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内部治理结构主要是由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经营管理和绩效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的制度安排,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在企业经营目标中所存在的分歧,由于我国国有企业大部分是转制而来,在内部治理结构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内部人控制问题是我国国有企业和经济理论一直研讨的重点。内部人控制可以将其分为良性和恶性这两种,主要是根据市场化程度,以及政府和企业关系进行划分,其中良性控制主要是经营者将企业利润作为自身最终的追求目标,在企业经营中其经营行为与市场发展规律相符合,政府也给予企业一定的经营自主权,此时内部人控制为良性控制,这种内部控制可以使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畅通,企业经营决策更加有效,市场竞争优势较强,内部人控制度和企业效率之间呈正比[2]。而内部人恶性控制则是由于监事会成员与董事会和股东的经营目标存在差异,部分董事会为追求自身效益,偏离股东要求,对企业的利益造成损害。在恶性控制下董事会权利较大,监事会监督功能减弱,企业利益受到经理人侵犯风险较大,这时内部人控制度与企业效率呈反比。
内部人控制主要体现在多个方面,如经营者在企业并购中牟取暴利,企业并购成为内部人谋取私利的手段。或者是通过关联交易来谋取私利,在市场信息不对称或是不充分的情况下,经营者自主决定交易价格与交易对象,股东难以对其行为进行监督,导致经营者片面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另外,在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中,国有股比例较大,且国有股不可流通转让,在市场上难以通过股权转让来对企业进行结构调整,难以充分发挥证券市场资源优化功能。
1.2 国有企业经营者股权激励的外部问题
目前股票期权是众多股权激励方式中最受关注的一种激励方式,但这种激励方式受到现行法律的制约[3]。从当前来看,我國现行法律在这一问题上还存在空白,并有很多障碍,如股票期权所引起的公司注册与变更,工商管理局和证监会对注册变更的方式并没有制定出相关条款;关于股权激励所引起的公司个人所得税问题与税务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缺乏专门的关于股权税收规定;由于股票期权引起公司会计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使股票期权计划难以正式实施。
股权激励可以对经营者和管理人员产生激励作用,从而提高企业长期绩效,在资本主义市场中资本市场有效性对股权激励制度实施效果具有重要的影响,衡量资本市场交易透明度、信息传递速度及交易规范程度主要是通过资本市场有效性来实现的,一个有效市场中必然是信息分布均匀和交易透明度强的,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历史较短,资本市场不健全问题突出,不能对上市公司业绩准确的反映出来,从而使股权定价问题较为困难,并使股权激励作用弱化,普遍存在信息披露失真、股票市场交易中投机性较强的现象。
2 国有企业经营者股权激励体制的构建策略
2.1 加快董事会改革
当前国有企业中董事会问题主要是内部董事控制度过高,使董事会功能弱化,经营者存在较大的代理风险。因此在国有企业股权激励体制中首先要加快董事会的改革,改善董事会成员组成,确保董事会内部实现权力制衡,避免内部董事损害到企业的利益,确保董事可以代表全体股东及相关利益者的权益,董事会决策应追求企业利益的最大化[4]。从组织结构制度来看,国有企业董事会应由政府部门任命,并由董事长组建董事会,在董事会的内部结构中主要是由政府董事、内部董事和职工董事、外部董事所共同组成,确保公司决策科学化,并保障股东权益,部分企业还要增加银行董事,可以配合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进行监督。
2.2 建立有效的业绩评价机制
股权激励制度的建立与实施需要有效的业绩评价体系的保障,业绩评价主要是根据真实的财务数据发挥作用,不同企业中可以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特点来反应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出股权激励约束条件。对于我国当前在业绩评价中的问题,评价主体由上级主管部门、投资者所组成,评价指标设计应由企业业绩、承诺考核和无记名专家评议与职工民主评议所组成,通过会计指标来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评价,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2.3 加强资本市场建设
为充分发挥出股权激励的作用,还需要具有相对完善和成熟的资本市场,从而形成有效的市场评价机制,确保公司实仓价格可以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及经营者的业绩,只有通过股权激励制度才能使资本市场定价功能得到充分利用。在信息披露中需要加强对季报与年报等信息披露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制定专门的信息披露制度,对股权激励的执行、价格授予与激励范围、激励力度等进行定期披露[5]。另外还要建立健全资本市场法治,确保市场行为严格依法合规,对《公司法》进行修改与完善,真正建立股份制企业,并按照股份制原则来操作;同时还要完善《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赋予证券交易所、证监会等明确的法律地位, 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和自律作用。
3 结语
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分配主要沿用传统的三位一体模式,主要是由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所组成,这种收入分配制度主要是以工资分配为主,以奖金分配为辅,企业经营者的报酬与企业经营效益和业绩产生脱离,从而使国有企业经营者缺乏有效的激励,对国有企业今后的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为促进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要改变现有的短期激励报酬体系,建立股权激励体制,使企业经营者的效益与企业利益相结合,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参考文献
[1] 陈铁华.国有上市企业经营者股权激励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特区经济,2008(11).
[2] 吴哲.国有企业经营者股权激励模式的探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7).
[3] 黄之骏,王华.经营者股权激励与企业价值——基于内生性视角的理论分析与经验证据[J].中国会计评论,2006(1).
[4] 陈媛,杨轶.浅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J].中国水运(理论版),2006(2).
[5] 郑绍濂,骆品亮.关于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者群体动态股权激励机制的思考[J].上海管理科学,2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