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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采型贸易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的探讨

2018-09-10田敏

中国商论 2018年14期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田敏

摘 要:本文在对供应链金融的概念、模式和发展现状进行研究后,提出集采型贸易企业作为网络结构中的焦点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可有效地整合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实现“四流”合一。这将是集采型贸易企业的发展趋势,也是“一带一路”下金融机构新的利润增长点。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 焦点企业 集采型贸易企业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5(b)-031-03

供應链金融既是金融机构为协调供应链资金流、降低供应链整体财务成本而提供的系统性金融解决方案,也是为解决供应链系统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地位失衡而应运而生的创新模式。发展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立足焦点企业,探讨集采型贸易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创新模式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在实体经济中的实际运用具有理论价值。

1 供应链金融

1.1 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历程

20世纪40年代,Saulnier[1]对美国应收账款融资的发展情况进行总结,由当时的贸易融资发展演变形成了最初的供应链金融。20世纪末期和21世纪初期,国内商业银行因面临行业发展窘境而对金融业务创新的需求兴起了国内供应链金融。目前,国内对于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历程,大致有两种分类:一是雷蕾[2]等人提出的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以票据贴现为代表的起步阶段、以贸易融资为代表的初级阶段、以供应链金融为代表的中级阶段和以线上供应链金融为代表的高级阶段;二是宋华[3]等提出,随着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提供主体的变化,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主要历经了供应链金融1.0、供应链金融2.0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三个阶段。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供应链金融的内容越来越丰富,流程管理也越来越多元化。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必将对实体经济拓展价值创造空间,打造服务生态系统带来深远影响。

1.2 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国外对于供应链金融的研究起步远早于国内,但对于供应链金融的定义都比较片面化。2008年,Michael Lamoureux总结了前人的研究,重新定义了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他认为供应链金融是在以焦点企业为主导的企业生态圈中,对资金的可得性和成本进行系统优化的过程[2~4]。国内对于供应链金融的研究起步较晚,且国内学者与国外学者对供应链金融的研究发端不同。国内最开始探讨的是商流/物流要素与金融的结合。在供应链金融1.0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深圳发展银行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应链金融”课题组对于供应链金融的定义:供应链金融是指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型,并引入焦点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引导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到了供应链金融2.0,供应链金融定义为集物流运作、商业运作和金融管理为一体的管理行为和过程,它将贸易中的买方、卖方、第三方物流以及金融机构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实现了用供应链物流盘活资金,同时用资金拉动供应链物流的作用。到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阶段,供应链金融是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在平台搭建与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联盟,物联网和互联网相融合的产业生态圈和金融生态平台(E-Supply Chain Finance,简称E2S Finance),同时控制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在组织间的流动,解决产业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贵、乱的问题,最终完成通过金融资源优化产业供应链,同时又通过产业供应链运营实现金融增值的过程[3]。

1.3 供应链金融的模式

目前,供应链金融主要有应收账款融资、预付账款融资和存货融资三种模式。其中,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居于供应链上游的供应商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的模式。该模式中,焦点企业和供应商均参与融资过程,前者是应收账款的债务企业,后者是应收账款的债权企业,整个融资过程焦点企业起着反担保作用,金融机构更在意焦点企业的还款能力、资信水平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情况;预付账款融资模式(又称保税仓融资模式)主要被供应链的下游企业(销售商)采用。该模式中,作为融资主体的销售商、焦点企业以及物流企业均参与其中,焦点企业收到金融机构放款,由物流企业对货物进行质押监管,金融机构收到销售商回款后由物流企业解押放货;存货融资模式是供应链中遇到存货问题的企业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以存货为标的引入供应链中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当作独立的被监管机构,从而实施基于供应链的存货融资。

2 互联网模式下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现状

2.1 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意义

发展供应链金融对金融机构而言,开辟了差异化竞争,通过新的金融模式和创新服务方式,将较大比例的中小企业纳入服务范围,同时利用供应链金融产品,增加与焦点企业的合作深度和广度,成为金融机构新的利润增长点;对中小企业而言,因金融机构更多的是以供应链上的焦点企业为中心,从整个产业链的角度对中小企业进行整体的资信评估,从而降低了中小企业的准入门槛,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对焦点企业而言,供应链上的焦点企业需要打造一个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圈。焦点企业在供应链资金流的整体规划中充当全局策划者和顶层设计者,焦点企业一般信用评级较好,金融机构愿意向其提供低成本的融资,焦点企业可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为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实现三方共赢,最终提升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

2.2 互联网背景下的供应链金融特点

韦霞萍[5]等人在对互联网背景下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与前景探析一文中提出互联网背景下的供应链金融主要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变“被动授信”为“主动授信”,利用信息技术,借助大数据,深入分析和挖掘信息流背后所隐藏的价值,筛出优质客户进行主动出击;二是通过内外部数据交换,提升服务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内外部数据的交换可大幅度提高金融机构获取信息的效率,简化操作,加快审核速度;三是运用公共资源系统,可动态监控企业的信用记录、销售流水、纳税等情况,实施主动预警,降低金融风险。

2.3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3.1 焦点企业成为风险主要承担者

相较传统大型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机构具有信息量大、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

互联网金融机构普遍采取与供应链内的焦点企业合作,对资金流和物流实行双向控制,降低资金风险,从而使得供应链风险出现焦点企业集中化的问题,即在整个环节中,供应链的风险向焦点企业集中,一旦焦点企业发生信用风险,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会集中爆发信用风险。因此,针对焦点企业的信用评估需要更严格的评估标准和评估体系。

2.3.2 线上供应链金融自身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

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线上供应链金融将成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必然发展趋势。我国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不久,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其业务流程设计必然存在一些缺陷,同时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对互联网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依赖性强,故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数据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完善需针对供应链金融进行特征性的研究开发,降低整个过程风险。

田菁[6]等提出金融机构在发展线上供应链金融时,在供应链金融服务过程中,由于人员、流程、系统和外部事件等因素都将对金融机构造成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人员风险、业务流程风险、网络系统风险和外部事件风险。同时,可以从提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操作技术水平、优化线上供应链金融操作风险的监测管理系统、加强对线上供应链金融操作风险管理的技术支持、制订线上供应链金融操作风险的止损控制方案和建立线上供应链金融操作风险的防范协同机制等几个方面去降低金融机构线上供应链金融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

3 集采型贸易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的探讨

3.1 集采型贸易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机遇

对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研究中可以得知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网络结构中焦点企业与供应链上游、供应链下游、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或其他服务商进行联动,焦点企业的选择至关重要。

随着企业改革,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开始实现集采(即集中采购管理),同时在集采基础上发展实体贸易企业。在贸易企业中,资金流利用最大化是贸易的关键点,但贸易企业自身资金流的流动性也是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借助金融机构,引入更多的流动性从而优化上下游企业的整体资金流,融资成本降低,整个供应链的成本随之降低,焦点企业的采购成本降低、利润增加,满足了自身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另外,集采型贸易企业因自身发展集采,对上下游经销商的资金把控较常规贸易企业具有明显优势,降低了上下游可能带来的资金风险,且焦点企业因自身信用评级较好,金融机构愿意向其提供低成本的融资,因此焦点企业提供的资金成本往往低于中小企业自身去银行融资所需成本,增强了上下游与焦点企业的粘性,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和竞争力就提升了。

此外,集采型贸易企业作为供应链管理企业,拥有了做供应链金融的重要条件:足够的商业信息和风控能力。同时,集采型贸易企业集商流、物流、信息流为一体,选择集采型贸易实体企业作为焦点企业,发展供應链金融,只需融合资金流,便实现了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四流”合一,相比单纯的贸易企业、物流企业、实体企业,集采型贸易企业自身优势便是发展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的最好机遇。

3.2 集采型贸易企业发展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的探讨

3.2.1 集采型贸易企业立足焦点企业必须以交易环节为基础

传统贸易企业的发展必然不适应现在社会系统,贸易企业的转型势在必行,在集采的基础上开展实体贸易经营,是集采型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也是贸易企业转型的一个方向。

一条供应链完整的过程包括上游、焦点企业和下游,过程还涉及物流等第三方,这必然要求焦点企业在整个交易环节中对上下游企业在采购、运输和销售等环节中的各项应收、应付、预付和存货等融资需求提供可行的有针对性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方案中焦点企业必须以交易环节为基础建立自身的供应链系统,且该供应链系统能有效地整合商流(上下游供应商)、物流(自由运输方或监管运输第三方)和信息流(所有涉及合作方的相关信息)。

3.2.2 焦点企业发展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必须推进电子信息化建设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必将走上线上供应链金融,立足互联网、物联网等电子信息技术,不断开发和完善焦点企业自身供应链操作体系的同时,应加强电子信息化建设,开发适合集采型贸易企业供应链系统的供应链金融系统,使得供应链金融成为贸易供应链系统上紧密的一环。同时,借助现代的信息化技术来实现焦点企业内部资源与外部供应链成员之间的资源整合,充分利用银行的信用评级信息了解供应链上下游成员企业的资质、实力等情况,为供应链上的成员企业提供完整的信息交流平台,最终实现供应链高效运作。

3.2.3 焦点企业需将风险进行节点分散化

如何盘活贸易企业资金流是贸易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焦点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供应链金融,为供应链上下游中的中、小企业进行担保融资,由金融机构为其提供资金。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中,因金融机构主要与焦点企业合作,使得过程风险主要集中在焦点企业上。焦点企业在实施供应链金融中所面临的风险呈多样化,包括了金融机构、上下游和第三方可能带来的所有风险。焦点企业必须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建立自有的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且立足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分析每个环节风险的具体来源,将风险分散细化到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易环节。

4 结语

集采贸易型企业作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焦点企业将是供应链金融研究的一个可行性方向。集采型贸易企业发展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必将是一种新的实体经济发展趋势,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有效地整合资金流,解决贸易企业资金主要问题,同时充分发挥数据和科技的助推作用,建立全球数据网络系统,全面把控供应链金融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稳定贸易活动的商流、物流和信息流,盘活整条供应链系统,最终打造一个良好的生态供应链金融圈。

参考文献

[1] Saulnier R J,Jacoby N H. The development of accounts receivable financing[M].Cambridge:NBER,1943.

[2] 雷蕾,史金召.供应链金融理论综述与研究展望[J].华东经济管理,2014,28(6).

[3] 宋华,陈思洁.供应链金融的演进与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一个理论框架[J].中华人民大学学报,2016(5).

[4] Michael Lamoureux.A Supply chain finance prime[J]. Supply Chain Finance,2007,4(5).

[5] 韦霞萍,何晓明.互联网背景下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与前景探析[J].计算机时代,2018(1).

[6] 田菁,宋玉田.现实供应链金融操作风险管理研究[J].天津商业大学学报,201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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