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媒体使用与儿童心理发展
2018-09-10郭朔杉
摘 要:互联网时代,儿童较多地暴露在电子媒体之下。电子媒体成为儿童生活重要组成部分,逐步改变儿童的学习和生活方式,从语言、理解能力及社会性等方面对儿童的心理发展产生潜在的影响,家长和社会各界应在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做出努力,以发挥电子媒介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儿童心理发展;电子媒体
1 儿童使用电子媒体的现状
有调查研究表明,儿童接触并使用的所有电子媒体类型中,排在首位的是电视。这表明,电视作为传统媒体形式仍然在儿童中流行。从收看电视的比率来看,儿童收看电视的比例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每天至少收看电视半小时的儿童比率达94.1%。从收看电视的时间来看,儿童每天收看电视的时间一直呈显著上升趋势;目前我国4-12岁儿童平均每天看电视的时间达137分钟,四岁以下的儿童平均每天要看3个小时以上电视。从看电视的内容上看,儿童收看的电视内容不仅限于教育类电视节目,娱乐类甚至部分成人电视剧,也在儿童的收视之列。
2 电子媒体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
儿童的发展不仅是生理上的发展,还包括心理上的发展,两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
一般情况下我们把学前儿童的心理发展分为三个时期:婴儿期,即人出生后的第一年,这一年,儿童的心理发展最为迅速,心理特征变化最大;幼儿早期,即1-3岁,这个时期真正开始形成人类心理特点,出现语言、表象思维和想象等人所特有的心理活动。幼儿期,即3-6岁,心理发展迅速,每年都有新的特点,是心理活动系统的奠基时期。
除遗传因素和生理成熟外,社会生活环境条件和教育是制约儿童心理发展水平和方向的最重要因素。而电子媒介越来越多的介入儿童生活环境和活动中,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日益加大,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2.1语言
语言能力是人类最重要的能力之一,是儿童发展其他高级认知活动和健全人格的重要基础。儿童语言发展有其自身的发展特点与规律,1-3岁是幼儿掌握口语的关键期,而2-4岁是语音的敏感期,整个学前期都是幼儿语言发展最快的时期。虽然语言学习机制复杂,相关理论之间存在激烈的争论。但是,必须承认儿童与成人互动中的不断模仿和强化对其语言学习有重要促进作用。
一方面,有研究表明,2岁以后的儿童可以从那些针对幼儿设计的、具有教育意义的电子媒介内容中获益;但是,對2岁以前幼儿的语言发展却没有促进作用,甚至有延缓影响。与真人面对面获得的学习相比较,幼儿通过电子媒介学习得更少。另一方面,使用电子媒介无疑减少了儿童的说话和与成人互动的时间,从而错失对关键期、敏感期的充分利用,不利于儿童语言的发展。总之,电视节目对婴幼儿语言发展的不良影响,一方面可能来自于幼儿自身能力的限制,另一面可能来自于媒体使用的时间减少了亲子互动或交流的时间。
2.2儿童理解
理解能力是儿童认知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学前儿童的理解主要是直接理解,与知觉过程融合在一起,不要求任何中介的思维过程。幼儿期才逐渐出现间接理解,开始通过一系列比较复杂的分析、综合活动进行理解。也就是说,儿童的理解水平有限,主要通过对物体的直接感知和操作帮助理解,从依靠具体形象来理解发展到依靠词的说明来理解。而电子媒介的内容被儿童理解的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有研究表明,与通过直接经验获得信息相比,2岁与2.5岁儿童从视频获得表征信息存有一定困难,3 岁儿童能够顺利地从视频获得并运用表征信息。由此可见,年龄较小的儿童受理解能力发展的限制,无法顺利理解视频信息的表征意义,无法从视频的内容获益。
2.3儿童社会性发展
有研究表明,观看更多内容体现亲社会行为的电视节目的儿童表现出更多积极的社会互动和利他行为等,而暴力媒体导致攻击行为、观念、愤怒情绪的上升。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被广泛引用来解释媒体内容对儿童行为的影响。媒体设置的情境与现实生活越接近,儿童就越可能模仿其中榜样的行为。儿童通过观看媒体中角色表现出的行为,根据该行为结果是否遭到惩罚来判断是否表现出该行为,从而学会相应的行为。而在一些儿童动画节目中,部分不良行为并没有得到惩罚,长期以往,儿童习得不良行为,从而阻碍其社会性发展。
3 教育建议
3.1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
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决定了如何帮助幼儿合理利用电子媒体,儿童并不是被动地接受信息,儿童作为与电子媒体互动的主动参与者,其发展水平、性别及人格等因素制约着媒体对儿童的影响。因而,在电视节目内容和特点选择上,要符合儿童认知发展能力和信息加工水平特点且不应含暴力因素;同时年龄和看电视的时间上要严格控制,拒绝让两岁以下的儿童看电视,3-6岁的儿童每天看电视的时间最好不要超过2小时。以此来发挥电子媒体的积极作用,促进儿童的发展。
3.2家庭成员共同营造环境
根据生态系统理论,儿童的行为和发展会受到家庭等环境因素的影响和调节,媒体对儿童发展的影响效果也会受到家庭因素的影响。家长要对儿童媒体使用的行为进行监督,同时多给予儿童陪伴,可以采取与子女共同讨论媒体内容等方式,帮助儿童更好地理解媒体所传达的信息,从而有效降低媒体使用的消极影响。童年期是儿童日后媒体习惯形成的重要时期,家长要合理规范自身的媒体使用行为,为儿童树立重要榜样。此外,避免将电子产品作为一种安抚儿童的手段也十分重要。
3.3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首先,儿童节目制作者不仅要关注所传达的积极信息,更要将故事情境设置得与儿童生活环境相一致,以便儿童更好的模仿与习得亲社会行为。幼儿教师要加强教育,对幼儿渗透“不应该长时间看电视”的观念。幼儿园要注重向家长提供科学的育儿知识,帮助家长树立合理的育儿观念,建立起良好的家园合作。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引导。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促成电子媒介积极作用的发挥,更好地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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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郭朔杉(1996-),女,汉族,河南洛阳人,河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5级本科生,学前教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