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快天津对外开放发展的研究
2018-09-10李文增
李文增
“十九大”报告在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方面提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笔者认为天津拥有以天津自贸区为核心的改革开放先行区,可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发挥重要的排头兵作用,并采取以下重大举措。
1 将改革开放先行区列为实现天津发展定位之首位
改革开放先行区就是以大力建设天津自贸试验区,全面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转型,着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创对外开放新优势,打造营商环境与国际接轨、投资贸易高度便利、示范引领作用强劲的高度开放的区域。将改革开放先行区列为实现天津发展定位之首位的必要性如下:
一是历史经验得到的启示。天津在历史上是中国北方的经济金融中心。除了拥有优越的地理区位优势之外,主要是由于相比较中国北方其他城市的对内对外开放度较大,特别是对外开放度大。
二是天津改革开放后的成就得到了证明。建国后一个较长时期内由于缺乏经验实施了计划经济,使天津原本为面向中国北方、面向国内外的经济中心城市,变成了主要为局部地区服务的城市,甚至在一段时间内成为河北省的省会城市,地位和作用极大下降。改革开放后,天津重新获得了快速发展,特别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后,天津作为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城市的地位得到了初步恢复,作为中国区域经济增长极的作用发挥得到了初步体现。
三是实现中央赋予天津的发展定位仍然需要进一步对外开放。在新的发展阶段,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天津市的“一基地三区”定位是作为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城市定位的系统化和具体化,是天津城市定位层次更高,且更加便于操作,更加有利于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更加有利于天津经济中心城市建设目标实现的定位。因此,天津应该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来进行实践,若以具有天津优势的自贸区为核心的改革開放先行区建设为突破口,就不仅有利于天津优势的发挥和整个发展定位的实现,而且可带动整个京津冀乃至北方地区的经济金融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发展。
四是应对经济全球化为国家承担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历史使命之需要。所谓经济全球化是指在生产不断发展、科技加速进步、社会分工和国际分工不断深化、生产的社会化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经济活动越来越超出一国和地区的范围而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一体化过程。然而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这个发展趋势中,欧美部分发达国家却出现了与其相悖的贸易保护主义的不和谐情况。因此,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发展来说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中国不仅不回避,而且还要应对挑战,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显然需要国内具有高度开放的经济中心城市承担起先行先试应对挑战的历史使命。作为拥有改革开放先行区定位的天津,自然应将其放在首位,进行改革开放新的突破,承担起我国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历史使命。
2 以改革开放先行区作为突破口带动其他三个定位的进一步对外开放
以天津改革开放先行区为突破口,不仅可以凭借自身拥有的高度开放的重要载体天津自贸区,率先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加快发展,而且可以带动天津其他三个拥有良好基础条件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相应的走出去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是带动拥有较强实力的先进制造业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加快发展。自从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被定位为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特别是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形成“一基地三区”的天津定位之后,经过努力和发展,天津已形成了拥有一定集聚规模和数量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不仅如此,还拥有了包括以“一区二十一园”为主体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拥有一批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产学研用结合的,集创新研发、孵化转化、产业化于一体的产业公共技术平台,产业创新联盟,中外合作研发中心,国家级研发机构及产业化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拥有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等先进制造创新支撑体系。若以天津自贸区为战略支点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加快发展,不仅可将低端产业疏解到“一带一路”沿线需要建立和发展的国家或地区,还可将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形成的某些矛盾逐步化解,而且可腾出空间发展先进制造业,并可使其沿着“一带一路”沿线走出去向外拓展,进而形成更大更优化的发展空间。
二是带动拥有优越区位和较强实力的港口交通运输业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加快发展。诸如天津作为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拥有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节点、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和亚欧大陆桥桥头堡的交通区位优势;拥有国际一流的枢纽海港;拥有门户枢纽的航空港;拥有良好的集疏运体系;拥有通达能力较强的公路网;拥有良好的国际航运服务功能等优势条件,可充分利用天津海空港的核心战略资源,充分发挥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节点、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和亚欧大陆桥桥头堡的区位优势,提升海空两港枢纽功能,进而可将天津的港口交通航运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三是带动拥有金融改革先行先试之历史积淀的天津金融业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加快发展。除了天津在历史上是中国北方的金融中心,形成了中国历史上南有上海、北有天津的金融业发展之历史积淀外,还有改革开放后,特别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之后,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先行先试取得的创新成果积淀,诸如以滨海新区为核心的天津融资租赁业,已占到全国1/3的市场份额。若以天津自贸区为战略支点,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不仅可以使天津的融资租赁业进一步加快发展,而且有可能促使天津成为国际性的融资租赁业运营中心。
3 以改革开放先行区作为突破口实施几个重点突破
一是将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朝自由贸易港方向发展。“十九大”报告在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方面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这为包括天津在内的国内自贸试验区下一步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明了新的方向。上海自贸试验区已经明确提出设立自由贸易港区,根据国家授权实行集约管理体制,探索实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金融、外汇、投资和出入境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定了初步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的发展目标,对接国际标准,推动以油品为核心的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其实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就是对标国际最高水平,实施更高标准的境内关外之“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贸易监管制度,就是在局部地区率先进一步扩大开放,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人员流动方面赋予更加开放的先行先试措施,有助于为全国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进行压力测试,为经济长远发展再造一个“开放红利期”。因此建议天津市对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率先朝自由贸易港方向发展,走在中国北方最前沿。
二是进一步提高国际航运核心区的开放建设质量。与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相适应的应该是大力发展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业务。然而从天津市已有的有关指导性文件来看,尚存在不合时宜的开放概念和提法,例如有关文件指出:“加快形成与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相配套的金融服务体系,全面开展自由贸易港区的改革探索。”而不论是从历史情况来看,还是从现代国际经济的发展实践来看,国际贸易中心的功能,都比国际物流中心的对外开放影响和作用要大得多。诚然,国际贸易中心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发达的工业水平,对周边地区和国家能形成集聚和辐射效应,而国际物流中心只需为国际贸易中心提供配套与服务,形成的要件相对简单;国际贸易中心拥有较高的科技水平和先进的科研成果,而国际物流中心不必是研发创新中心,主要是间接应用;国际贸易中心比国际物流中心的产业链要长,开放的空间及创造的附加值也更大。所以建立在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理念基础上的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与建立在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理念基础上的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之开放水平是不同的,是有差距的。从目前来看,天津的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必须由单纯的国际物流中心向发达的国际贸易中心方向发展,才能获取更大的附加值和提高竞争力。因此,建议天津市今后在制定有关文件和进行有关宣传时,要用国际贸易中心的概念取代国际物流中心的概念,并转变过去“加快形成与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相配套的金融服务体系”提法,为“加快形成与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相配套的金融服务体系”提法,只有这样的结合与实践,才能更好地实现中央赋予天津市的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的定位,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的创新和发展才会有更好的经济基础和更大的开放发展空间,天津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服务和排头兵作用才会更大。
三是进一步完善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措施。虽然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从进一步对外开放发展的角度来看仍有一定的差距和短板,例如以适应并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的开放发展来看,就存在一定的差距和短板,据调查天津市不少融资租赁机构若走出去,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相适应,就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资金短缺情况,不仅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支持满足不了需要,而且靠发行金融债券和股票融资较以前更加困难。在此情况下,就需要通过建立和发展与之相适应的全国性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然而该市场却迟迟未能落地。这不仅不利于发挥天津滨海新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的排头兵作用,而且不利于促进天津的金融业更好地服务于京津冀、服务于“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因此,建议天津市要将全国性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的建立列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并寻求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并将该市场的正式建立列出时间表。
四是对国家金融开放管控的某些重要政策要進行灵活把握推进。2015年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金改30条”),目前,尚有部分具体重要政策措施未落地。如“金改30条”中的资本项目可兑换等部分条款落地的实施就是如此,主要是由于2015年“8.11”汇改后,人民币汇率出现了大幅波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2015年底美联储加息,造成跨境外汇资金大规模流出、外汇储备下降,因此而受到制约。然而在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先试受到制约的情况下,为何不能因势利导地研究采取人民币走出去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的办法呢?诚然,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是金融开放的重要战略目标,而从实践上来看,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并不一定非得等资本项目完成可兑换后才能进行。这是当前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金融改革先行先试对外开放发展中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建议天津市要因势利导地推进国家金融开放管控政策措施的落实。即将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试点工作重点,放在离岸人民币业务上,诸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跨境离岸人民币贷款业务,以及离岸融资租赁等业务。因为这种人民币走出去的改革开放与创新,不仅完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稳步有序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的原则要求,而且可避免我国外汇资金大量外流情况发生,还可以稳步助推人民币国际化,促进天津金融业的进一步加快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的对外开放和发展。
(作者为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天津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