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建立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2018-09-10
产权导刊 2018年3期
中國新闻网2月13日消息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强对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完善违法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意见明确,政府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部门对存在严重违反电力法律、法规、规章等严重失信行为的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市场主体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且情节较轻的,可先纳入诚信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认定“黑名单”的部门和单位负责“黑名单”的公布、信用修复、异议处理、退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