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研究
2018-09-10贾晗
贾晗
【摘 要】为了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并且早日实现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中共中央决定对传统乡村进行城市化的改造。与城市相比,农村的生产力比较落后,基础设施不完善,教育、经济、安全、卫生等方面都与城市存在很大的差距,所以城镇化建设势在必行。城镇化建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农村当前的发展困境,是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推手,更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自《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发布并实施以来,各级政府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着力点,对区域乡村进行规划改造。在这个过程中,虽然农村发生了很多可观的变化,但是过快的发展也导致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城镇化建设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城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8)03-0037-02
1 农村城镇化的意义
农村曾经在缓解生产过剩、化解全球化内生危机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且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一直以來,农村在全球化竞争的大浪潮中,有效地调节了城市资产的剧烈动荡而对国家经济、工业等方面产生的冲击,在我国发挥着经济“稳定器”的功能。不仅如此,中国城镇化的发展战略能够有效缓解与城市之间差距较大的发展压力,让亿万农民享受公平、平等的发展机会。城镇化战略适合中产阶级崛起之后的多元化需要,也有利于分散中产阶级不可能自觉的诉求,缓解因过度城市化而带来的结构性矛盾。
2 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2.1 农村道路建设
农村经济发展以前,因为经济落后,人民生产生活水平较低,维持生计都尚且困难,所以更不用说村民集资修路,无法把农村与城市连接在一起,发展经济更是纸上谈兵。在城镇化的发展战略提出以后,国家拨发专项资金,用于农村道路建设。柏油马路代替了泥泞的土路,村民出行方便。道路作为连接城市的桥梁,打开了农村发展的新格局,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农村经济。
2.2 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
水是生命之源,饮水问题是关系到村民安全的民生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严重,地下水质也无法保障安全。在基础设施落后的农村,大多数人还在使用原始的方式,从地底抽取地下水,没有任何科学的过滤消毒措施。所以,想要振兴乡村,实现城镇化,饮水工程建设是重中之重,而且需要严把质量关,建立配套的供水体系,对水质进行严格监测,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的饮水条件和健康水平。
2.3 农村住房规范建设
为了配合发展的整体设计,以房地产开发为依托,首先进行小区式的规范建设,整体风格的进行整齐划一。其次拆除违规、安全系数低的建筑,保障住房安全。此外,对农村区域按照住宅、商业、耕地用途划分区域,提高土地利用率。
2.4 农村通信网络的建设
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发展较快,农村信息化势头强劲。这是近年来农村信息建设的结果,电信运营商通过村村通工程,建立了农村通信网络,尤其是4G覆盖让广大农村直接跳过PC时代,进入了智能手机时代,低资费、强覆盖成为农村电子商务的基础。
3 存在的问题
3.1 现有的治理和管理水平不高
城市政府的支出行为没有制度的约束,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短期行为对城市资源配置带来的后果十分严重。而各种资源相对匮乏的农村村镇,大拆大建的建设模式无疑给财政资金并不富裕的乡级政府带来很大的财政负担。在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以探索的心态,摸着石头过河。以现有的地方乡镇政府的管理水平,无法承载大规模的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有科学、体系的格局规划,而这恰恰是当地政府所缺失的。
3.2 城乡用地不集约,征地模式不可持续
农村土地被国家征用后,就会进入开发的领域,而使用权所有者只能获得一定的补偿。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以低价获得的开发土地,通过房产建设会获得高额的回报。农村土地带来的升值潜力逐渐成为建设农村的动力,导致城镇化建设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对于农民来说,被征用的土地不可逆,无法再用做耕地进行劳作,导致农耕地越来越少,中国追求工业化的进程,并不意味着不保留任何的农耕地,这种发展模式不可持续。
3.3 城市的等级化管理决定了公共资源的分配,资源配置效率太低
不仅是中央,在地方政府,“跑部钱进”的现象也比较突出。上级部门决定着下一级政府所能获得的公共资源,分配方面主观性太强。税收收入作为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分配比例不明朗,也会导致地方在进行乡村建设上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于共享税,中央与地方有明确的分配比例,但是从省级政府下拨给基层的财政收入的比例并不均衡,层层截留下来,基层收入不足以维持支出,由此导致资源配置的低下。
3.4 监管缺失导致面子工程的充斥,工程质量不过关
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房产开发商作为经济人,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在农村设施的建造中,偷工减料,导致设施刚投入使用就出现裂缝和墙皮脱落的现象,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而地方政府一味地追求政绩,监管不到位,更有甚者出现寻租行为,损害了政府的公共形象,阻碍城镇化进程,危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4 具体的改革措施
4.1 构建新型财政管理体制,助力农村经济发展
4.1.1 科学划分财权事权,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
一方面,要完善地方税制结构,构建支撑地方财政收入的主体税种。通过统一税制、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政权限等一系列改革,形成以财产税和营业税为主体税种、其他辅助税为配合的地方税制体系。另一方面,要做到财权和事权相统一。要从公共产品提供的角度,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在事权划分前提下,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权,使地方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统一,从而增强县乡财政的造血功能。
4.1.2 逐步规范政府支农资金,加强资金透明度管理
在“营改增”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缺失,面临的财政压力比较大,用于支农的收入比例就更少。即使中央政府采取了转移支付和下拨专项支农资金的措施,却无法避免逐级“过滤”的问题和资金乱用的问题。所以,在支农资金规范方面,应该建立科学的转移支付制度,确保专项专用,加强资金流向透明度管理,减小寻租空间。利用资金进行建设乡村时,将乡村的各方面工程划归整体,合理规划,再逐步实施,合理有效地配置公共财政资源。
4.2 創新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通过引入产权制度,开放经营权,吸引社会资金到农村进行投资。除此之外,对于有投资意向的企业,进行项目的公开招标,并且对于项目的可实施性,由专家在顾全城市规划布局的基础上进行评估,规范项目选择、实施、监督机制,让建设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4.3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强村级自我发展能力
一是地方政府把握农村整体规划,通过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进行招商引资,在保证农村土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帮助农村进行合理建设,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危机。
二是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用种养大户,培育农村支柱产业。农村的土地就是发展可以依靠的优势,改变当前的种植方式,化散为整,挑选适合地区发展的农作物如小麦、水果、棉花等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工业化提升农业产业化。
4.4 加强对地方寻租行为的惩治力度
中共中央成立专项监督小组,巡回查访,严格审查地方政府在农村城镇化建设中的不作为和以权谋私等行为,一经发现必须给予严厉的处分。此外,刺激信访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其工作效率,真正做到人民群众的“传声筒”,以及地方管理的监督者。
4.5 提升城镇教育服务水平
教育是培育人才的主要方式,是国家建设的引擎,学校的教学条件直接影响着教育质量。与城市相比,农村教学基础设施比较简陋,教学质量与城市相比有明显的差距。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开放,农村人口呈现增长态势,所以地方政府需要加大对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以承接更多的教育需要,增加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位供给,使农村孩子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
5 结语
农村作为国家的粮食基地,占据重要的战略地位。要将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促进城市的崛起,农村发展也不可忽视。但是长久以来,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与国家发展规划布局不协调,城乡差距较大,所以推进城镇化建设刻不容缓。推进城镇化进程,不仅要直接在转移财政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上发力,更要通过政策支持,培育支撑农村经济自主发展的产业。从外力上,规范政府权力,减小寻租空间,合理招商引资,调动村民走可持续的、真正惠民的城镇化道路。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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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栋,汪波,李晓燕.新型城镇化视角下地方政府竞争对企业创新投资的影响研究.软科学,2016(5):35-40.
[责任编辑:邓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