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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埃及社会中的同性恋现象

2018-09-10马方圆

外国问题研究 2018年3期
关键词:同性恋古埃及现象

马方圆

[内容摘要] 古埃及的同性恋问题在学界一直存在争议,通过文献和考古资料分析古埃及人对同性恋的认识和态度,对于探讨人类早期文明形态及其文化源流非常必要。古代埃及存在同性恋现象。古代埃及人对同性恋持相对保守的态度,智者可能更能够理解同性恋的欲望和行为,人们对隐蔽的同性恋关系可能持沉默或包容的态度,同性恋关系一旦被公众所知则会受到批评。同性恋中被动的一方被认为是更卑微和羞耻的,会受到更强烈的谴责和批评,而大众对同性恋中主动的一方则很少表现出指责。作为统治者、公众人物或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如果发生同性恋行为,会因这种行为不符合其身份特征而遭到批评和谴责。

[关键词] 古埃及;同性恋;现象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4-6201(2018)03-0094-07

根据古埃及文献资料可知古代埃及的基本婚姻模式是“一夫一妻制”,尽管这种婚姻关系不受法律限制,在古埃及社会中也的确存在多配偶现象,尤其是法老会有更多妻妾,但是更多的古埃及人遵从这种模式并渴望浪漫的愛情和稳定的家庭,很多留存下来的爱情诗歌都表达了古埃及人对爱情和婚姻的向往。同性恋是对同性产生爱情和性欲的行为,这种特殊的性取向违背了的古埃及人对两性关系的传统认识,因此无论从心理、精神层面还是从伦理道德方面,同性恋现象必然会引起古埃及人的敏感和注意。

古埃及同性恋问题是埃及学中一个具有争议的主题,许多历史学家和埃及学家对古埃及社会中是否存在同性恋现象有争论,对古埃及人对同性恋的态度也持不同观点。目前,国内学者对古埃及的同性恋现象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国外学者对古埃及同性恋的研究多集中在对文献资料的分析和对考古发现的探讨,Parkinson指出古代埃及同性恋问题是古老的禁忌。①Bruce L. Gerig指出古埃及没有留下任何关于同性恋的法律条文,说明同性恋现象并没有公开。②Gregersen指出很多人对敏神神像感到尴尬,因为其雕像多有阴茎勃起的形象,他还报告了一个盒子中隐藏了十多个被砍下的敏神雕像的阴茎。③这也体现了人们对直接的性表现持回避的保守态度,古埃及人对同性恋的避讳自然更可以理解。在众多的观点和研究中,缺乏对古埃及同性恋现象留存资料的梳理和综合分析。本文对古埃及同性恋现象进行系统的研究,一方面可以揭开古代埃及社会同性恋现象的神秘面纱,从平民、精英阶层到法老全面揭示古埃及存在的同性恋现象。另一方面,通过对古埃及同性恋现象的梳理,揭示古代埃及社会和个体对同性恋的态度和认识以及古埃及性文化的状况和特点。

由于没有留传下明确的、公开的铭文、壁画和文献记载,只有少数线索保存至今,使得古埃及同性恋问题模糊、晦涩并且留下了大量的猜测空间。目前,可聚焦于以下几个与古埃及同性恋相关的文献资料和考古发掘。

一、文献资料中的同性恋现象

(一)荷鲁斯与塞特之争

古埃及文献中有一段非常重要的神话传奇《荷鲁斯与塞特之争》,文中讲述了荷鲁斯和塞特之间的冲突,塞特因为嫉妒谋杀了他的兄弟被誉为第一位人间之王的奥西里斯,之后想要除掉奥西里斯的儿子荷鲁斯。荷鲁斯和塞特之间的争斗在不同的版本中都有所描述,最早的版本可以追溯至中王国时期(公元前2040年至公元前1674年),最长的完整版本在公元前1160年,新王国时期的第20王朝晚期记录下来。William Kelly Simpson, Literature of Ancient Egypt: An Anthology of Stories, Instructions and Poetry, London: Yale Unveristy Press,2003, pp.91103;David F. Greenberg, The Construction of Homosexuality,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8, p.131. “塞特对荷鲁斯说:‘来吧,到我家里来度过一段愉快的时光,荷鲁斯回答道‘我很荣幸,聚会上塞特劝说荷鲁斯喝了很多酒,晚上他们躺在一张床上,塞特将他的阴茎放到荷鲁斯腰间,试图强奸荷鲁斯,荷鲁斯将手放到腰间接住了塞特的精液。之后荷鲁斯去找他的母亲伊西斯,说‘帮帮我,看塞特对我做了什么,他打开手,伊西斯看到精液后惊声尖叫,她拿起刀砍掉了荷鲁斯的手,然后扔到水里,又为他重新做了一个手。 William Kelly Simpson, Literature of Ancient Egypt, pp.108126;Patrick F. Houlihan, Wit & Humour in Ancient Egypt, London: The Rubicon Press, 2001, pp.121122.然后伊西斯让荷鲁斯射出精液,她将荷鲁斯的精液抹擦到塞特最爱吃的莴苣上,塞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掉了莴苣。之后,塞特去神之法庭告发荷鲁斯,塞特对众神扬言他对荷鲁斯做了男性做的事(性侵了荷鲁斯),众神大惊,神圣的法官咒骂荷鲁斯,众神朝荷鲁斯脸上吐口水。” Wolfhardt Westendorf认为埃及人认为用错误的方式将精液注入人的身体,精液就可以被看作是毒药。显然,众神觉得荷鲁斯在性活动中被当成女人,这与王权的威望是相反的,他们对荷鲁斯表现出了藐视,而塞特的行为则通常被解释为支配和侵略的一方。Montserrat则持不同观点,他认为这个故事是非常复杂的。首先,两人是年龄相仿、地位相近的成年男性,他们发生了性关系。其次,二者为竞争对手,他们可以看穿对方的意图。另外,荷鲁斯愿意同塞特发生性行为,他在身体上是渴望的,毫不掩饰他的需求。 Dominic Montserrat, Sex and Society in GraecoRoman Egypt, London: Kegan Paul International, 1996, pp.141142.

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古王国第十二王朝有一个更早的但相对较短的版本,描述的稍有不同。Terence Deakin. “Evidence for Homosexuality in Ancient Egyp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Greek Love, Vol.1, No.1, 1965, pp.3138. “塞特對荷鲁斯说,‘你的臀部真美啊,多么生机勃勃……伸出你的腿……荷鲁斯说:‘当心,我会说出来,然后他跑到他母亲伊西斯面前,告诉她塞特想要强奸他,伊西斯对荷鲁斯说,‘当心,不要接近他,如果他再和你说这些,你要告诉他,这对你来说太痛苦了。当他再这样对你,你把手放在臀部之间……,他会非常兴奋,你抓住这些精子……不要让太阳照射到它。” J. Gwyn Griffiths, “The Conflict of Horus and Seth,” Journal of Near Eastern Studies, Vol.22, No.4, 1963, p.42.之后,伊西斯将塞特的精液扔到水中,将荷鲁斯的精液擦到莴苣上,让塞特吃掉。当塞特对众神自夸他性侵了荷鲁斯时,荷鲁斯予以否认。为了解决争端,众神召唤两人的精子。塞特的精子在水里回应,而荷鲁斯的精子则从塞特的头部出现, Patrick F. Houlihan, Wit & Humour in Ancient Egypt, p.121.形成一个闪闪发光的金圆盘,智慧之神托特把这个圆盘置于自己头上形成自己的标志。

奥西里斯家族的故事被认为是古埃及最早出现的男性被迫扮演女性角色被强奸,这种行为被认为是非常羞耻的。在该时期,同性恋的行为和欲望被公众所了解并被公开谈论,人们知道了有同性性行为的发生。但是这个故事相当的混乱,荷鲁斯被强奸是一个可怕的事情,与此同时在塞特体内的荷鲁斯的精液又给智慧之神托特带来了益处,精液形成的金圆盘成为了他的标志。对于荷鲁斯被塞特诱奸的故事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多数学者都认为故事描述了同性恋行为,争论的焦点集中在这种同性恋行为的动机上,有学者认为塞特憎恨荷鲁斯,强奸是为了羞辱荷鲁斯。而有的学者提出塞特自身的性取向就值得怀疑,塞特曾经试图引诱他的姐姐伊西斯,而且,在其他纸草文献的描述中,塞特很明确的表示出了对荷鲁斯的好感。

(二)佩匹二世和他的大臣西赛纳(Sisene或Sasenet)

古王国第六王朝(公元前2460年至2200年)的法老佩匹二世(Neferkare)和他的大臣西赛纳之间也可能存在着特殊关系。从第19王朝到第25王朝有三个零碎的文本记录了他们之间的事情。尽管文本的开头损坏严重,但仍提供了一个信息“西赛纳取悦国王,他没有妻妾。”并且文中提到了“爱(欲望)”这个词。①“泰提(Teti)看到‘上下埃及之王佩匹二世,夜晚独自离开王宫,泰提跟着国王看到他到了大臣西赛纳的房子,国王扔了一个石头,跺着脚等着,然后一个梯子被放了下来,他爬了上去……他对大臣做了他渴望的事,然后他回到了宫殿。”泰提注意到国王在大臣的房间里度过了四个小时。 Dominic Montserrat, Sex and Society in GraecoRoman Egypt, pp.141142.这个传言的描述方式强调了事情的私密性,国王在夜间偷偷离开王宫来到大臣的房子,而且是通过爬梯子的方式进入房间,国王对大臣做了他渴望做的事,然后又偷偷返回宫殿。其中用来描述“做了他渴望做的事”的这个词汇,通常是用来形容性活动的短语,这些描述都充满了对两人同性恋关系的暗示。许多埃及学家同意这个片断说明了当时王室的荒淫和腐败的状况。国王不是因为他与一个男性发生性关系而遭到批评,而是因为他是一个统治者,这种行为不符合统治者的身份。 Bruce L. Gerig, Jonathan and David: A Love Story, 2012. pp.3637.尽管古埃及人将国王的这种行为看作是不庄严和不恰当的,但是,显然国王有非常强烈的同性恋欲望,他冒着被发现的风险去找他的神秘爱人,在夜色中寻欢作乐。但也有学者认为,这个片断只是对宗教神话的双关寓意,太阳神在夜晚拜访奥西里斯四个小时,其中佩匹二世就扮演了拉神的角色,而西赛纳则代表奥西里斯。

(三)《亡灵书》 《亡灵书》是古代抄录员为亡灵所作的所有经文,包括咒语、赞美诗、冗长的开释、各类礼仪箴言、神名等,他们一般都被刻写在金字塔或坟墓的壁上,有的刻在棺椁之上。

《亡灵书》在古王国时期就已经有了雏形,经过世代发展和不断丰富、阔充,最终成为了可以帮助死者顺利到达来世世界的指导书。在所有的草纸中,包括《亡灵书》舍班版手抄本,《阿尼草纸》是最广博、最优秀、注解最完整的版本。其第125章:进入阿蒙特的神殿献给奥西里斯的赞美诗(本章经文为《阿尼草纸》独有),其内容包含了“无罪声明”,即在奥西里斯和42个神宣判前死者声明的两条忏悔,用以说明他有资格可以进入永恒世界。 Anthony S. Mercatante, Whos Who in Egyptian Mythology, Lanham, Md: Scarecrow Press, 1995. p.24.死者声称其没有犯罪,否定了某些被认为是不纯洁的行为包括谋杀、亵渎神明、不诚实、通奸、说谎、使人流泪等。其中,有几个宣言可能与同性恋相关。 James B. Pritchard,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s: Relating to the Old Testament,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9, pp.3436;Lise Manniche, Sexual Life in Ancient Egypt, London: Kegan Paul Limited, 2002, pp.2227.(1)“我从没有与一个男孩(男性)发生性关系。”后来在孟菲斯的伊德夫神庙(Temple in Edfu)的碑文中陈述了相关的禁忌“与女子气的男人[hm]或被动同性恋者[nkk]发生关系”; Terence Deakin, “Evidence for Homosexuality in Ancient Egypt,” pp.3138.(2)“我来自于Tephetdjat,我没有堕落,我没有同男人(男孩)有性关系。” Tephetdjat是位于孟菲斯地区的一个圣所,是早王朝时期和古王国时期的埃及北方首府(现开罗以南12英里)。尽管该声明主要针对不可以在圣所发生性行为。但Posener注意到当时在孟菲斯和另外两个诺姆同性恋是被禁止的。 Georges Posener, A Dictionary of Egyptian Civilization, London: Methuen & Co Ltd, 1959,p.279.因此,无论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在圣所发生性行为都是谴责的焦点。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当时是存在同性间的性行为的。(3)“MaaIntef来自敏神(Min)神庙,我没有玷污我自己”。敏神是埃及的生产与收获之神,通常被描绘为有勃起的阴茎,有时他还用手拿着它,有繁殖之意。埃及人热情的追求快乐的生活,知道如何表达他们的快乐和对生殖的崇拜。或许同性恋行为在敏神圣所被反对和禁止,正是因为同性恋不能生育繁殖。

《亡灵书》关注的是纯洁和在圣所以及其他祭司活动的场所发生的性行为,因此,涉及的既有行为规范也有被看作是性禁忌的同性戀行为。

(四)《普塔霍特普教谕》 《普塔霍特普教谕》是古王国出现的最重要的教谕文献,作者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古埃及青年进行了道德教育:社会生活中应遵守的道德准则、青年人应具有的良好的性格和青年人走上仕途应注意的为官之道。

Prisse草纸记录了最早的完整的《普塔霍特普教谕》,是上下埃及之王Izezi统治时期的管理者维西尔 维西尔指古埃及时的主要大臣,仅在法老之下。古王国时期负责掌管行政、司法、经济、神庙等事务,也负责担任世俗法庭在中央的最高法官。普塔霍特普的教义。《普塔霍特普教谕》属于理想化的规范和教义,其寻求为人类的危机和失败提供可借鉴的建议。其中,第三十二条箴言讲到,“不要与‘女子气的男孩[hmt]性交[nk],这必会与其意愿相反,尽管欲望无法平静下来,也不要将时间浪费在这种禁忌的事情上,在欲望消失之后就可以冷静下来。”[hmt]指一个男孩公开扮演女性的角色。在很多文化中,女性和男孩作为性对象是可以互相替换的。Parkinson注意到尽管同性恋是被谴责的,但其中被动的一方则被看为是更加卑微和耻辱的, Terence Deakin, “Evidence for Homosexuality in Ancient Egypt,” pp.3138.而人们对主动的一方则往往采取沉默或无视的态度。在第21条和第37条中提到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可能会结婚,因此这个禁令的目的可能是规范青年道德。但是教谕低估了同性恋欲望,同性恋的欲望是很难克制的,要求同性恋者禁欲也是无用的。

二、考古资料中的同性恋现象

(一)尼亚克克努姆(Nyankhkhnum)和克努霍特普(Khnumhotep)

1964年,埃及考古学家在位于埃及北部的萨卡拉(Saqqara)金字塔附近发现了一座古墓,墓中壁画展现了古埃及最著名的疑似同性恋关系,即尼亚克克努姆和克努霍特普。二人是第五王朝第六位统治者尼乌塞尔(Niuserre)法老统治时期的两位官员,是宫中极受尊重的御用指甲修剪师。尼亚克克努姆和克努霍特普有各自的家庭,有孩子和妻子,但两人死后,他们的家庭决定将他们合葬到一个马斯塔巴坟墓中。在这个马斯塔巴里,很多壁画描绘了两人互相拥抱,抚摸对方的脸,鼻尖顶在一起。这种描绘留下了大量的推测空间,因为在古埃及鼻子贴鼻子通常代表亲吻。 R.B. Parkinson, “‘Homosexual Desire and Middle Kingdom Literature,” pp.5776.古埃及语圣书体文字中“吻”的限定符号不是嘴的符号,而是鼻子的符号。很多学者认为壁画反应了两个已婚男人的同性恋关系,该考古出土证明古代埃及社会接受了同性恋关系。另一些学者则持不同观点,认为尼亚克克努姆和克努霍特普可能是双胞胎,甚至是连体双胞胎。无论真相是什么,壁画至少说明尼亚克克努姆和克努霍特普在生前和死后关系非常密切。

(二)埃赫那吞(Akhenaten)和舍曼克赫卡勒(Smenkhkare)

埃赫那吞(公元前1352年至1336年)是新王国第十八王朝的第十位统治者。埃赫那吞与他的共治者年轻的舍曼克赫卡勒是否存在同性恋关系在学界一直存在争议。埃赫那吞登基之后从对阿蒙拉神的崇拜转向对阿吞神的崇拜,并在中埃及建都埃赫塔吞。对这位国王形象的描绘非常特别,他并不是通常的年轻人的形象,而是与女人一样有很宽的臀部,乳房肿胀,有肥胖的腹部和大腿,脸很大还有肥厚的下巴。有学者认为埃赫那吞的这种形象是因为腺激素紊乱,但是这种病症会导致不孕不育,而埃赫那吞是有后代的。也有学者认为是由于基因变异导致的,因此也导致了他的心脏问题和过早的死亡。其他埃及学家认为这可能是神学因素导致埃赫那吞的形象表现为雌雄同体,当然这些观点都只是推测。

1922年发现了图坦卡蒙的墓葬,墓葬中有很多物品是从舍曼克赫卡勒的墓室中挪到图坦卡蒙的墓葬中,成为图坦卡蒙墓葬财宝的。物品中有一个盒子,在盒子把手上刻着“舍曼克赫卡勒爱着埃赫那吞,埃赫那吞爱着舍曼克赫卡勒。” Joy Collier, King Sun: In Search of Akhenaten, London: Ward Lock, 1970, pp.180181.特别的是,其中的名字是由王后涅菲蒂蒂提出的,舍曼克赫卡勒在某种程度上是替代她并履行她的角色。柏林博物馆里有一个石碑(Berlin stela 17813),两位国王裸体挨着坐在一起,尽管王名圈中有空白,没有完成,但是雕像很容易被断定是埃赫那吞和舍曼克赫卡勒,埃赫那吞抚摸着舍曼克赫卡勒的下巴,舍曼克赫卡勒把手放在埃赫那吞的肩膀上。另外,还有两个残片,一个与舍曼克赫卡勒相似的年轻人将酒倒进埃赫那吞的杯子里(柏林博物馆)。另一个是雕刻残片,埃赫那吞亲吻着坐在他腿上的男孩,很多学者认为那可能是舍曼克赫卡勒。因此,很多埃及学家开始研究埃赫那吞的性别问题和性取向。苏格兰皇家博物馆的考古学家Cyril Aldred(1968)考虑了同性爱人的称呼,认为“老国王和年轻国王间存在同性恋关系”,而且在埃赫那吞统治的后期,王后涅菲蒂蒂的名字从所有的记录中消失了,国王的特殊的身体形象与其是否是同性恋的关系无法确定。因此,他提出目前的证据不足以得出明确的结论。 Dominic Montserrat, Akhenaten: History, Fantasy and Ancient Egypt,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0. p.13. John Harris(1973年)对雕像进行研究,认为被埃赫那吞抚摸下巴的不是舍曼克赫卡勒而是涅菲蒂蒂。Nicholas Reeves(2001年)对雕像进行研究后也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很多埃及学家也认为,涅菲蒂蒂并没有消失或死亡,而是将名字改为舍曼克赫卡勒与埃赫那吞共治,之后她甚至继承了埃赫那吞的王位成为了独立的统治者。涅菲蒂蒂与哈特舍普苏特女王相似,其早在一个世纪前就使用男性的特征和名字成为法老。因此,舍曼克赫卡勒可能不是年轻男性,而是这位伟大女王的一个伪装而已。Dominic Montserrat认为有些同性恋团体宣称埃赫那吞是“历史上第一个同性恋”,只是出于现代的自由精神的驱使,而并非是事实,因为关于舍曼克赫卡勒及其性别只是推测,目前都没有明确、可信的信息。通过解读没有真实记录的事情就歪曲历史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因此不能对埃赫那吞和舍曼克赫卡勒的事情给出明确的结论。

三、古代埃及人对同性恋的态度分析

关于古代埃及人对同性恋的明确态度目前还不清楚。任何关于性取向事件的古跡、文献或文学作品都没有明确的定义性行为的本质,也没有直接指出同性恋关系,多是使用了一些华丽的词句,夸张的表达或隐晦的暗示。我们只能通过这些事件或描述来推测古代埃及人对同性恋的态度。

神话是由人创造的,神话故事体现了人的意识或愿望。塞特与荷鲁斯争斗的故事中有很详细的同性性行为的描述,这从侧面说明了在当时的古埃及是存在同性性行为的。有些学者认为塞特和荷鲁斯的故事可能揭示了消极的想法和观点,但是故事本身就是充满矛盾的,所以不能直接断定古埃及对同性性行为的态度是消极的。首先,荷鲁斯与塞特是对手和仇人,他们都知道彼此的意图,但荷鲁斯仍然接受了塞特的邀约。他喝了很多酒后与塞特躺在一起,将手放在臀部接住了塞特的精液,如果荷鲁斯不愿意与塞特发生性行为自然不会与塞特躺在一张床上。而且荷鲁斯是法老守护神,塞特想要强奸他绝非易事,这说明荷鲁斯愿意与塞特在一起。有版本记载了塞特赞美荷鲁斯时用充满性暗示的语言挑逗荷鲁斯,荷鲁斯也没有强烈制止并马上离开。这些都说明了荷鲁斯的欲望,他没有强烈的排斥同性性行为,甚至可能是渴望的。可见,古代埃及对同性性行为的态度并非是消极否定的,可能是理解的,在没有被公开的情况下甚至可能是包容的。其次,塞特在法庭宣称自己强奸了荷鲁斯,众神没有因为他的强奸行为而指责、惩罚他,而是对荷鲁斯表示出唾弃。这说明当同性性行为被公开时,被动的或扮演女性角色的一方会受到更强烈的谴责。还有一点需要特别分析的是在荷鲁斯与塞特之争的故事中,荷鲁斯的精子从塞特的头部被召唤出来,形成了一个金色圆盘,智慧之神托特将圆盘置于自己头顶,形成了他的标志。同性性行为产生的精子并没有成为耻辱的标志,反而被智慧之神放在头上,这至少体现了智慧之人对同性性行为的认可。这段神话表达了在古代埃及同性性行为可能不被大众所理解,但是智慧和贤明的人更能够理解同性恋的欲望,包容这种行为,甚至可能发生同性性行为。综合以上分析,塞特和荷鲁斯的故事反映了在古代埃及存在同性恋现象,古埃及人对同性恋的态度是相对保守的,一旦同性恋关系被公开,其中被动的、扮演女性角色的一方或女子气的一方会受到蔑视和谴责,而智慧和贤明的人可能更能理解同性恋的欲望和行为。

佩匹二世和他的大臣西赛纳的故事描述得十分特别,使用了很多暗示性的语言,国王偷偷离开王宫以及二人见面的隐蔽方式都说明二人存在特殊的、不可告人的关系。很多学者认同二人是同性恋关系,鉴于佩匹二世是有妻儿的,所以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佩匹二世是同性恋者,他娶妻生子是为了繁衍后代以继承王位;二是佩匹二世可能是双性恋,对同性和异性都会产生情感和性欲。无论是哪种可能性,都说明佩匹二世有特殊的性取向,他会对同性产生性欲望。很多学者更关注的是佩匹二世的身份,由于佩匹二世身为国王,其与男性发生性行为则更加受到指责,因为这样不符合统治者的身份。这与塞特与荷鲁斯之间的故事有相似之处,二人没有因为同性恋行为被谴责,尤其是塞特扮演了“强奸者”的角色,但是他仍没有被审判,反倒是荷鲁斯因为“被强奸”的身份而遭到众神的唾弃。可见,在古代埃及人对同性恋的态度可能并不十分抵触,但是对同性恋者的身份却十分关注,一个人身为统治者或公众人物、在社会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有重要社会地位,若有同性恋行为,则被认为是不符合其身份特征的,因此会受到谴责和批评。

《亡灵书》和《普塔霍特普教谕》中都涉及了禁止与同性发生性行为的问题,这从反面告诉我们当时同性恋的存在。《亡灵书》中更强调不能在圣所和祭祀活动场所发生同性恋行为。《普塔霍特普教谕》更注重对青年人的道德规范,禁止发生同性性行为,认为同性恋中被动的一方更卑微、更耻辱。古埃及没有涉及同性恋的法律条文,说明同性恋在当时是没有公开的,不能上升到法律层面,但是《亡灵书》和《普塔霍特普教谕》从思想和道德层面都对同性恋行为进行了约束和痛斥,这说明同性恋现象在当时的确存在,只是处于隐蔽的状态。《亡灵书》和《普塔霍特普教谕》一个是死者对自己过去行为的声明或保证,一个是对生者的行为规范,都涉及了禁止同性恋行为。可见,无论生前还是死后,同性恋都被认为是不合适的、不正确的。即使是在现代,人们对同性恋者仍有偏见,对同性恋的认识仍存在误区。在古代埃及对同性恋的这些误解和禁止自然可以理解,只是《亡灵书》和《普塔霍特普教谕》都忽略了同性恋的欲望,单纯的禁止是没有意义的。

尼亚克克努姆和克努霍特普的墓葬壁画显示在当时同性恋可能已经被个别家庭接受。虽然有学者认为尼亚克克努姆和克努霍特普可能是双胞胎,甚至是连体双胞胎,但是即使是双胞胎,他们也可以和妻子合葬,而在二人的墓中并没有他们的妻子。另外,即使在现代连体婴也是非常罕见的,出生概率仅为20万分之一,在婴儿阶段顺利健康成长的概率更低,仅为1000万分之一。在古代埃及当时的医疗和卫生条件下,连体儿能够顺利成长、成年并结婚生子的几率几乎不存在。所以,尼亚克克努姆和克努霍特普更可能是同性恋关系。古埃及人对墓葬十分重视,他们在墓葬中的丧葬形式、墓葬壁画和陪葬品都传达着他们对来世的渴望,他们希望在来世过上墓葬中描述的生活并继续享用陪葬品。因此,尼亚克克努姆和克努霍特普的墓葬说明当时古埃及社会并不能接纳同性恋,很可能对同性恋关系持批判态度,二人希望来世能不再顾忌世俗的眼光,不再受他人的影响,能光明正大的在一起。尼亚克克努姆和克努霍特普的墓葬中没有妻儿,说明在来世他们希望可以不再考虑妻儿的问题,专心于他们自己的感情。由此可以推测,尼亚克克努姆和克努霍特普在内心并不接纳现世的家庭生活,那很可能是他们的“伪装”,为了不受公众的质疑和指责,他们选择与异性结婚以掩盖其同性恋的本质。同时,他们身份显贵可以供养家庭,而他们的妻子可能没有经济来源所以接受了这种婚姻形式。由于这两个已婚男人之间的同性恋关系被家人了解和接纳,死后才会被家人葬在一起。尽管大众对同性恋的态度还没有明确的证据,但二者家人的这种态度说明了在当时的文化中,公众并不接纳同性恋,但个别家庭对同性恋的态度是相对开放和理解的。

埃赫那吞和其消失的男友舍曼克赫卡勒的故事存在很多争议,很学者认为舍曼克赫卡勒可能是涅菲蒂蒂的伪装,尽管不能确定舍曼克赫卡勒的真实身份,但一直以来对埃赫那吞身体特征和性取向的描述,都说明这位国王存在着特别的性生理特征和性欲望。古埃及人对国王的这些特点和行为也是存在很多疑虑的。

结语

各种资料证据显示古代埃及存在同性恋现象。古代埃及人对同性恋持相对保守的态度,对隐蔽的同性恋关系,人们可能持沉默或包容的态度,一些智慧或贤明的人可能更能够理解同性恋的欲望和行为,同性恋关系一旦被公众所知则会受到批评。同性恋中被动的一方被认为是更卑微和羞耻的,会受到更强烈的谴责和批评,而大众对同性恋中主动的一方则很少表现出指责。作为统治者、公众人物或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如果发生同性恋行为,会因这种行为不符合其身份特征而遭到批评和谴责。在圣所和祭祀活动场所,无论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都禁止发生性行为。

[责任编辑:郭丹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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