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意识的研究
2018-09-10刘保才
刘保才
中小企业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中国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数目已超过2 000万家(河南省约有50万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60%,实现利税占全国的40%,提供了大约75%的就业机会,占新增就业人数的90%左右。同时,中小企业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60%左右。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可见一斑!但是,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淡薄,创新创造能力不强,而知识产权在整个产业竞争链条中,是居于核心地位的竞争要素。当前,全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正在全面展开,提高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深度挖掘专利申请潜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对于加快河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具有强大的支撑作用和现实意义。那么,如何激发河南省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创新创造积极性呢?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重视。
企业要有高度的危机意识
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危机”不是一种意外,而是一种必然,企业的成长正是在不断地战胜危机中实现的。在当前国际产业分工利益链中,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这个链条上参与高端竞争的最重要要素,其利好预期要远远高于劳动力、资本、土地等传统要素。在当今国际市场上,各国在竞争力上的比拼,实际上是背后各种影响要素的比拼,这根利益链条的哪一个环节断裂,都不可能带来完整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这其中最重要的还是知识产权这样的高端要素,起着最后的决定性作用。由于知识产权具有低成本的外部可扩散性和易复制性,如果不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企业即使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各种研发投入也只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反过来,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而最终结果就会促使企业继续热衷于拼劳动力成本、拼资源消耗乃至拼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内容,它是一种以公开换保护的独占权,一个企业如果忽视了专利的研发和保护,放松了危机意识,相当于放弃了核心技术,迟早会被市场抛弃。
企业要有强烈的竞争意識
在经济全球化大潮和新科技革命突飞猛进的今天,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越来越表现为知识总量和人才素质的竞争。知识和人才成为决定创新成败和竞争胜负的关键资源。但创新成果的产生并不意味着市场竞争优势,创新成果只有获得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成为专利技术,才能将技术创新优势转化为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因此,未来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是知识产权的竞争。目前,我国很多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缺位,全国申请专利的企业不到5%。由于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尤其是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意识的欠缺,导致中小企业在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局面,市场份额越来越小,甚至被别人挤掉。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在加强技术创新的同时,必须增强知识产权意识,特别是知识产权竞争意识,只有创造和培育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才能在竞争激烈的知识经济时代赢得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在现代科技高度发达的知识经济时代,拥有了先进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就等于拥有了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实力。作为知识经济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已不仅仅是一种重要的法定权利和具有极高价值的无形资产,它已经成为一种强大的竞争武器,为发挥知识资源的经济效能提供制度激励和法律保障,知识产权正日益成为企业生存发展、克敌制胜的法宝。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中,中小企业必须增强知识产权竞争意识,进而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激励等方面的制度,才能不断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
企业要有超前的创新意识
当今国际经济竞争的核心是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对一个企业来说,技术创新则是其生命的源泉。企业技术创新对此具有决定性作用,堪称现代企业生命力之源。企业技术创新过程就是将当今最新科技成果转化为企业现实生产力的过程。其目的在于有效培育企业增长点,开拓市场、发展企业,其手段是高新科技知识及凝化的意识、方法、经验和物化劳动。企业技术创新是现代企业经营战略和策略的统一,是企业素质高低、企业后劲大小的主要标志,它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十分重要。市场需求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技术创新强调的是综合性、系统性,强调的是技术在市场上实现价值。要实现这种价值,技术机会必须与市场机会有机地结合。随着人类科技的不断发展,技术创新愈来愈注重社会需求。为了满足这种需求,企业去研究开发适应这种需求的新产品、新技术,让新的产品和技术在市场上得到检验和认可,进而得到回报。而市场更高层次的需求,又促使企业进一步的技术创新。这样循环往复不断地推动着技术创新向前发展。所以说,市场的需求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技术创新是永恒的主题。企业的“本”是不断推出市场需要的新产品,企业的“源”则是技术创新。只有不断地有超前的技术创新,才能有不断适合市场需求,且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和品牌价值,知识产权建设才有实际意义。
企业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创新的主体。虽然知识产权的保护涉及面很广,但是企业是知识产权的主体,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企业的积极参与。据统计,我国有95%以上的中小企业没有申请过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这一情况充分表明,中小企业对加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仍然薄弱,许多中小企业尚处在有“制造”无“创造”的“非知识产权”状态。而一旦发生纠纷,企业必然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中小企业相对来说自身的研发能力有限,真正拥有发明专利的不多,其大部分的专利是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技术含金量不高,自己苦心开发、研制的新产品极易被他人(或企业)“复制”。若决定要开发新产品之前,一定要收集、了解同行及类似产品的专利信息,开展专利导航,进行专利预警,可以避免盲目重复研制别人已经申请了专利及制造的产品,既不要侵犯别人的权益,又不浪费自身有限的科技力量。可以选择在别人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改进,将新的成果申请专利,变成自己的知识产权而获得保护。
知识产权是一种合法的垄断权利。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也要学会运用知识产权在规则方面的垄断优势,把自己的技术创新成果通过知识产权法律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从而把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垄断优势,进而确立在市场竞争中的领先地位。
(作者单位:漯河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