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退耕还林与贫困的关系
2018-09-10王颖
王颖
摘 要:在对退耕还林与贫困两者关系简要阐述的背景下,主要分析了通过退耕还林解决贫困的多种有效途径。
关键词:退耕还林;贫困;关系
文章编号: 1005-2690(2018)04-0036-01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志码: A
1 生态文明与脱贫攻坚的良好互动
据调查显示,首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相当一部分县市的土地沙化治理和水土流失问题得到了较大程度的缓解,而且间接地调节了气候,减少了灾害的发生,使旱情旱象明显缓解,培养了土壤,提高了耕地的产出,缓解了贫困,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2001年,退耕还林试点洪雅县,在四川省遭受特大干旱的情况下,几乎没有受到影响,农业生产继续丰收。其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户保收增收,社会风险得以化解。同时,退耕贫困农民从森林产品中获取收益,享受绿水青山的自然环境,生活条件也得到了提高。退耕还林对于生态系统乃至贫困问题的改善都有相当大的意义,破除了以往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不能兼顾的旧观念。
2 退耕还林农户现金直补
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增量任务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优先纳入退耕计划。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国家有补助、省级有配套,凡是纳入退耕还林范围的农户,将获得现金补助1 500元/667 m2,分5年兑现(分别为500元、150元、300元、150元、400元),还可以通过间种豆类等低秆作物增加收入。
3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土地利用多样化
过去人们认为,退耕还林使一些农民退掉土地就会失去保障,其实新一轮退耕还林更是一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即把一些低产、低效的坡耕地在适地适树的原则下,优先规划发展干鲜果、油用、药用等经济价值较高的树种。依托地理优势主要发展核桃产业,依托于此的森林工业、森林旅游、乡村旅游、特色餐饮、蔬菜水果采摘、富硒农林产品的大力发展等反而改变了农村产业结构单一的历史,结合农林间种套种,粮食、畜牧、林木、农产品深加工的均衡配置,促使土地结构调整,为贫困群众提供了更多的致富门路。
4 农村劳动力多样化就业
4.1 农户合作社务工收入
山西省林业厅出台《关于扶持发展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意见》,以充分发挥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在带动贫困农户参与林业生产、推进生态建设、实现精准脱贫中的作用。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成员必须在20人以上,其中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要占成员总数的80%以上,每个贫困人口只可以加入一个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以承担造林绿化、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为主要任务。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阶段,所有合作社都应吸收当地的贫困户,根据出工时间计算薪酬,让困难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4.2 农户合作社收益分红收入
通过支持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承担林业建设项目,可以有效带动入社贫困人口参与林业生产、获取劳动收益和盈余分配、提高收入水平,实现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帮扶带动、互惠共赢的目标,促进贫困农民稳定增收、按期脱贫。对合作社承担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和财政补助合作社建设形成的资产,必须平均量化到成员账户。可分配盈余中,60%以上必须按成员劳动力交易量(额)返还成员,按股金分配的盈余不得超过40%。
4.3 护林员管护制度
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把国家安排的护林员名额逐级分解落实给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使有相应劳动能力且有意愿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森林防火专业队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在保护良好生态的同时实现脱贫增收,实现“一人护林、全家脱贫”,让贫困群众与全国人民一起实现小康。
4.4 劳动力农外就业
退耕还林导致农活减少,会使大批农民进城务工,人力资源农外就业增加了农民的打工收益,剩余的劳动力可发展养殖业和大棚蔬菜,实现减地不减收,这些都降低了农民的收入风险,有助于其早日脱贫。
5 退耕还林农户林权制度
退耕还林之后林地林權属于农户,对这些林木进行确权发证,产权资产可以使农民掌握更多资产,让他们自己管理资源,有益于稳定农户承包权。林权交易可放活林地经营权、保障林农收益,不仅能充分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而且能帮助贫困农民有效脱贫。
(收稿日期:2018-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