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博弈看近代私立大学的发展
2018-09-10王瑞瑞
王瑞瑞
摘 要:在欧风美雨中飘摇的近代中国,几乎各个领域都经历着“新陈代谢”。就教育领域而言,自然无一例外。文章以私立中国公学为个案,通过对其办学理想与现实困境之间博弈情况的考察,以希加深对近代私立大学发展历程的理解。
关键词:理想;现实;中国公学;私立大学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8)04-0004-03
Abstract: Almost every field of the modern China, which is shaking in the influences of western culture and civilization, has gone through the "metabolism". Naturally, the education field is without exception. Taking private Chinese public schools as a case study, this paper researched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ideal of running a school and the predicament of reality, to deepen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private universities.
Keywords: ideal; reality; Chinese public school; private university
“中国近代大学教育不是从中国社会内部自然萌生的,而是在同西方文化的接触中孕育出来的,这种文化接触,又是伴随着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而来的。”[1]1作为一种新事物,近代中国的大学教育与以往的传统教育有很大的差别。与此同时,步履维艰的现实与创办者的理想期许又相去甚远,私立中国公学就是其中一例[2]。
一、建校早期的博弈
近代中国已远落后于世界上其他强国。因而,晚清政府也开始了漫漫学习之路。例如,派遣留学生出国学习。以留日学生为例,1905年已经达到了八千人,同年11月2日,日本文部省颁布《关于准许清国人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也称《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3],令文中的一些条款,例如“留日的学生入学的申请书中必须要有本国驻日公使馆的介绍书,而且留日学生日常来往的信件都要进行登记,同时還有对于校外住宿的学生的‘校外之取缔,也就是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之外增加学校的监督”等种种多项规定。在留日学生看来严重侵犯了他们的自由权,受到了侮辱。因而,“留日学生大愤,以为游学尚不能自由,辱孰甚焉。遂相率返国,谋自办教育,与外国同其程度,俾收游学同等功用于万一”[4]125。可见,留日学生的最大理想就是归国以后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教育独立”,不再依附于外国。
1905年12月19日,归国留日学生召开第二次各省代表全体会议。与会者认为“我辈只知兴学挽回教育权耳,不知其他”,并且在会议上经研究决定所办的学校定名为“中国公学”[5]721,学校取名“中国”,表示有对外和自立的意义,又有“学术独立”的深意。“公学”则表示是由十三个省归国留日学生合力创办,而有“公共”意义的“学校”[6],这意味着办学者的理想是办一所全国性质的学校,而非地方性的。
归国留学生经过多方努力奔走,初步实现了他们回国后的办学理想。1906年3月4日归国留日学生在上海新靶子路黄板桥北,建立了近代中国最早的私立大学之一——中国公学,共收学生260余人[5]721。“学校有伦理、历史、国文、地理、英文、德文、数学、物理、化学、博物、图画、音乐、体操等学科,已经实现了分科教学。”[9]虽然此时中国公学的规模和程度与近代意义上的大学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其体现了国人争取“教育独立”的办学理想,同时折射了国人的“爱国精神”。然而近代中国社会的残酷现实阻碍了这一时期的国人办学理想的进一步实现,中国公学亦如此。
学校创办之后,即困难重重。一方面,私人办大学尚未得到官方的认可,没有法律依据可循,政府不认可。而直到1912年10月24日北洋政府教育部公布的《大学令》第二十一条才明确规定:“私人或私法人亦得设立大学”。私人办大学首次得到官方的认可,为私立大学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保守而落后的晚清社会,对于一大群剪短发、穿洋装的留日学生自办学校,大多是避而远之,投去异样的眼光,赞助者很少。美好的理想期许,却遭遇着能否维持下去的现实窘境的考验。
干事姚宏业在万般无奈之下,激于义愤,投江自杀,以身殉校。其留下的遗书:“故中国公学不啻我中国民族能力之试金石也者,如能成立发达,即我全国之人能力优胜之代表也;如不能成立发达,亦即我全国人能力劣败之代表也……。”[4]147-149把中国公学与中国前途联系一起,体现了早期创办者的理想期许。
此后,社会上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鼓舞,赞助者逐渐增多,中国公学的情况有所好转。据记载“1906年中国公学所获捐款站总收入的近30%。到1907年官方的补助和社会的捐款之和已超过总收入的40%,特别是1907年官方补助一下上升至33.57%,成为学校经费中比例较高的一部分”[12]。1907年中国公学得到第一次了官方常款补助一万两千两。1915年夏,在王敬芳、胡汝麟二人的努力下,中国公学第二次得到了由福中公司给予常款补助两万元[4]144,此外,从1920年后的一段时间,中国公学除了学费收入外,基本上依靠福中公司的捐助款维持正常运作直到福中公司停办。“近代中国,国人私立大学经费的每一种来源,获得的每一分钱,都是很不容易的”[7]212。为了解决中国公学的经费问题,中国公学的办学者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也经历了难以表达的辛酸。
早期中国公学的发展一波三折,曾多次因战事停办。例如,1913年二次革命,校舍被革命军占用,学校一度停办。一战期间,教育部和中国公学商借吴淞校舍给德国人所办的同济大学,学校也被迫停办。1924年,江浙战事,校舍被浙军占领,高中部停办。到1927年何鲁担任中国公学校长时,中国公学才进入一段相对稳定的时期。可见,早期创办者的美好办学理想在与近代中国这一“非常态”的社会政治环境的相互博弈之中,理想就更显“空洞”。即使到了学校发展的“黄金时代”也未能逃脱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继续博弈。
二、黄金时期的博弈
20年代后期胡适“临危受命”,就任中国公学校长。这段时间是中国公学的“黄金时代”,无论从学校秩序上或教育内容上看皆有显著的进步[8]50。相比早期办学状况而言,中国公学的发展迎来了“短暂的春天”。
1928年4月27日,中国公学校董会召开会议,讨论校长问题,当即票选胡适之为校长。[9]然而,即使在就职礼之后胡适对于担任中国公学校长一职仍不情愿,在他看来,答应去做中国公学校长俨然套上了一件不知何日能解下的箍。但因为熊锦帆、但怒刚、丁 音诸同学真热心办此事,胡适不忍丢他们就走,而且中国公学是他母校,对其发展曾有大影响。同时也可以表示一种态度,自己不想去北大。[10]162但胡适任职之后的一些列重要举措,却将中国公学的发展推向了一个“顶点”。事实上,此时的中国公学情况确实不尽如意:学生打架,风潮出现,学校一片混乱。这对于校长胡适来说是一种考验,更是一种挑战,胡适也颇感很难有办法。
为了使学校的管理有章可循,胡适到任后不久便召开校务会议,并通过三案。即校务会议组织大纲、教务会议组织大纲及学校章程起草委员会[10]66。这样一来就为下一步治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在组织大纲中明确了学校的办学宗旨:“训练治学之工具及习惯”、“提高人生常识”、“造就专门学者与职业人材”、“实现师生共同研究学术之精神”。相比较中国公学早期办学者的理想期许而言,此时的办学目标更加明确、具体和规范。除了整顿校务之外,胡适还进行了校董会的改组。
一般而言,近代私立大学的董事会成员多数为各界要人,而董事会成员的特殊身份及社会影响力对学校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校董会成了学校与社会乃至政府相联系的纽带。1928年6月10日,学校校董会在上海开会,并通过《中国公学校董会章程》,且确定了新的校董会成员:蔡元培、于右任、熊克武、胡适、杨铨、夏敬观、叶景葵、朱经农、何鲁、王云五、刘秉麟、但懋辛、王敬芳、马君武、丁 音十五人,王云五为董事长。[11]21校董会之下共设有设董事长、秘书和会计三职务,校董任期六年,两年改选三分之一。校董会是学校的最高立法机关,有“选任和辞退校长;审定全校计划;规定学校章程;筹划学校经费;保管学校财产等职权[12],校董会制度的完善,为学校各种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的监督和保障。
胡适任校长之前,中国公学有文学院、商学院、法学院、理工学院四院,十七个学系。从1928年暑假起进行院系调整:裁撤毫无设备的工学院;法学院裁并为社会科学院,同时成立文理学院;商学院改为社会科学院中的商学系,即(一)文理学院,分(A)中国文学系,(B)外国语文系,(C)哲学系,(D)数理学系。(二)社会科学院,分(A)史学系;(B)政治经济学系,(C)商学系。作为校长的胡适,同时担任文理学院院长,高一涵公为社会科学院院长。就教师队伍而言,新聘了许多。授市政学的张慰慈授,授政治学严恩祚、季警卅,授教育学的郑通和,授哲学的李石,授社会学的黄凌霜,刘廷冕授经济学,授西洋文学史的郑振铎……授中国文学的陆侃如冯沅君及丁 音等等。”[13]这样一来,文理打通,院系规范,师资扩充。
此外,胡适掌校期间,学生在学校贴壁报可以各抒己见。即使有攻击胡适本人的言论,胡适也不允许撕去[14]68,由此可见,当时中国公学校园内“自由”、“民主”的氛围。然而,在中国公学的各项工作朝着既定的办学宗旨或者说是这一时期的办学理想,有条不紊进行的同时,学校依然伴随着现实困境,例如经费问题。
胡适掌校初期,中国公学还有外债。“金城银行本金一万五千元,自1926年秋间由王敬芳担保,本息都未还。浙江兴业银行共两笔,分别是王敬芳的新通贸易公司股票一万元作为抵押,本利四千四百四十九元五角四分和由郭虞裳担保,本利七千四百四十二元八角四分。此外,还有升和煤号本金五千元,由王敬芳的中原公司的股票一万元作抵押”[15]511。由于经费一直紧张,直到他辞职,除了浙江兴业银行的债务由中国公学商定办法解决外,其余两笔款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以至于经手人王敬芳多次被催要欠款,很是无奈。
除此之外,学校“立案”问题也迟迟得不到解决。20年代后期国民政府公布了《私立大学及专门学校立案条例》、《私立大学条例》、《私立学校规程》等一系列法规。按规定:“凡私立学校及专门学校,须经中华民国大学院立案……凡未立案之私立大学或专门学校,其肄业生及毕业生,不得与已立案之私立大学或专门学校学生受同等待遇。”[16]125-126这意味着是否立案直接關系到学生的前途及学校的发展。当中国公学呈请“立案”久久不得教育部回复时,胡适也曾派副校长杨亮功亲自带信谒见教育部长蒋梦麟,请求教育部早日批示[17]15,为学校“立案”一事积极努力。但在胡先生任期内,中国公学始终未能立案。而这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在“立案”的关键时刻,胡适发表了《人权与约法》、《知难行亦不易》[18]580等一系列文章触动了国民党了当局,与国民党关系紧张。随后,胡适分别受到了上海特别市、中央训练部、江苏省党部等党部的警告或者呈请中央惩办。而这种局面无疑对中国公学立案不利。
1930年5月胡适辞职离开中国公学。短短两年,“学生由之前的300多人,增加到1300多人,发展很快”[14]65-66。校内学生也认为:“最近社会上的人们,品评学校起来,大都全说中国公学是中国较好的大学。但是我们看中公所以能够获取这种地位的原因,推本穷源,可以说是胡先生一手造成的。二年前的中公,散漫得可怕,二年后的中公,便这样整饬。如果胡先生能多做几年校长,再多尽一点儿力,将来把中公由较好的大学,升到世界著名的大学,也是意中事。”[19]一方面是学生肯定胡适的成绩,另一方面是对学校发展的美好理想。“黄金时代”的中国公学,或许离其办学理想更进一步,但理想与现实之间博弈依旧。
三、学校后期的博弈
无论是早期还是“黄金时代”,中国公学虽然经历着理想与现实的博弈,但仍旧能保持其作为私立大学的“自由”与“独立”。而到了后期,尤其是经历了30年代的“风潮”之后,中国公学被教育部接管,披上了浓厚的政治外衣,失去了原有的“自由”和“独立”,俨然一个“党员吃饭机关”[15]42。
开始于1930年的学潮,起因是中国公学两名同学向上海市第八区党部秘报校内有共产党开会且有密谋,随后第八区党部派人到学校搜查并逮捕了两名学生。校长马君武出面保释被捕同学,同时开除了密报的同学,被开除的同学又向第八区党部汇报了此事,而后上海特别市党部要求严惩马君武。本是学校的内部事务,这时却遭到党部力量的干预。而校董会则在马君武尚在日本讲学且不知情的情况下“批准”马君武辞职,消息一传开,校内轩然大波。围绕马君武去留问题校内形成了“倒马”和“拥马”派。双方矛盾冲突激化,甚至大打出手,一片混乱。最后校内秩序由吴淞第七区公安局以及驻防营部共同派有军警维持[20]。在关键时刻,作为学校权利核心的校董会却声明校董不能负责,一切请教育部处置[21],主动把权利拱手相让。1931年2月6日,教育部派员接管中国公学。2月14日,中国公学召开校董会,选举邵力子为校长。加推陈果夫、邵力子、潘公展、朱应鹏、吴开先为校董。[22]学校政治化色彩不言而喻,彻底由“私”转“公”。中国公学在现实的困境之中,离其办学理想越来越远。
如果说30年代的学潮还可以让学校勉强维持,那么“一·二八”的战火则让中国公学再难以幸免,学校彻底毁于一旦。1936年3月,教育部派参事陈洋藻等视察中公。之后收到视察报告:“该校校舍设备毁尽,经费又全无,本年四年级学生毕业后,只剩三年级学生一人,最好令其转学他校,以资全部结束。”[11]46所以,到1936年上半年学期结束中国公学即停办,后期虽有复校活动,但一直无果,中国公学从此成了人们记忆中的学校。从1906年开办到1936年结束,中国公学历经晚清、北洋、南京国民政府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通过对其发展过程中不同历史阶段的考察,既可以看到中国近代私立大学发展的共性,同时又展现了中国公学发展的多样性。
诚然,由于历史原因所致,处于“弱势地位”的私立大学,发展可谓步履维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博弈伴随始终。“非常态”的政局、捉襟见肘的经费及复杂的人事等等一些列现实困境使得办学理想最终化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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