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的思考
2018-09-10何祖坤马勇
何祖坤 马勇
摘要:当前,湄公河国家在新时代中国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中的地位更加凸显,扩大对外开放要重视深化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具有成为命运共同体的天然条件,要推动构建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命运共同体成为中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先导。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地带,湄公河国家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天然伙伴。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是中国重点投入和打造的周边合作平台,是中国推进周边外交的重要创举,是中国推动与东盟国家关系发展的重要抓手。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启动以来,中国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取得显著成效,当前,已经具有深化合作的社会和民意基础。我们要顺势而谋,坚持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先导为目标,以“三感三得”理念为准则,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注重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发挥云南省的独特作用,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推动构建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命运共同体。
关键词: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人类命运共同体;外交;“一带一路”
[中图分类号] D81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2479(2018)06-0034-06
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法宝。中共十九大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开启了中国与世界交融发展的新画卷。在新时代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大意义。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合作基础好、合作条件佳、合作意愿强、合作潜力大,湄公河国家在新时代中国特色周边外交和“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地位更加凸显,扩大开放要重视深化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一、从中国角度看,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需要发挥好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的示范作用
(一)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具有成为命运共同体的天然条件,要推动构建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命运共同体成为中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先导
中国与周边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周边好,中国才能发展好;中国发展好,周边会变得更好。中国同湄公河国家山水相连,传统友谊世代相传,是天然的合作伙伴和紧密的友好邻邦。近代以来,在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斗争中,中国人民与湄公河国家人民并肩战斗、彼此支援,结下了深厚情谊,为中国同湄公河国家世代友好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关系经受住了时代变迁和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得到长足发展。特别是近年来,中国与湄公河国家都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利益紧密交融,合作基础扎实。中国是柬埔寨、缅甸、泰国和越南的第一大贸易伙伴,是柬埔寨、老挝和缅甸的第一大投资国。要推动构建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命运共同体成为中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先导①。
(二)湄公河流域地区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地带,湄公河国家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天然伙伴
湄公河流域地区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地带,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条件得天独厚、基础牢固。湄公河国家同中国地缘相近、人文相亲、经济互补,在工业化、基础设施、产业结构升级和农业现代化等方面与中国拥有广泛的合作需求或互补优势, 是中国加强各领域合作的天然伙伴,也是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对象。
(三)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是中国重点投入和打造的周边合作平台,是中国推进周边外交的重要创举,是中国推动与东盟国家关系发展的重要抓手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是首个由澜沧江—湄公河流域6国共商、共建、共享的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是中国重点投入和打造的周边合作平台,是中国推进周边外交的重要创举,是中国推动与东盟国家关系发展的重要抓手。2016年3月,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中国海南三亚举行,宣告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正式启动。启动两年多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建设取得重要成果,合作项目稳步落地,资金安排逐步到位,全方位合作态势初步形成,未来合作规划基本成型,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正在不断走深走实,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正从培育期进入成长期。2018年1月,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2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会议主题为“我们的和平与可持续发展之河”,会议发表了《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金边宣言》两份重要合作文件,会议规划了新时代澜沧江—湄公河合作蓝图,开启了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新篇章。
(四)中共十九大召开后,中共中央总书記、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首次出访就选择了两个湄公河国家——越南和老挝,传递出中国重视发展与湄公河国家关系的明确信号
2017年11月12—14日,习近平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国国家主席双重身份在中共十九大后即前往越南和老挝访问,实现中越、中老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年内互访,体现出对巩固双边睦邻友好、推进全面战略合作的高度重视,向国际社会传递出中国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明确信号。访问期间,习近平同越南和老挝领导人就巩固政治互信、密切战略沟通、深化党际交往和执政经验交流、加强多边协调、维护共同战略利益等达成重要共识,中越、中老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迈上新台阶,务实合作得到新的拓展。习近平同越南和老挝两国领导人就密切双边各领域合作做出系统部署和全面规划,同意加快发展战略对接,稳步推进重点合作项目。越南公开表示支持“一带一路”倡议,中越双方签署了“一带一路”和“两廊一圈”建设政府间合作文件,为双方下阶段的合作明确努力方向。中老两国商定以中老铁路为依托共同建设中老经济走廊,这成为“一带一路”倡议与老挝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战略对接的最重要成果。
二、从湄公河国家角度看,推进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具有较好的社会和民意基础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启动以来,一大批务实合作项目开花结果,给湄公河国家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各界人士高度评价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发挥的作用,对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有更多的期待。
一是认为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发展迅速、成效显著。缅甸副总统吴敏瑞认为,3年前在缅甸内比都举办的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会议现如今快速发展,已成为区域性的合作组织①。越南《人民报》发表评论说,经过两年的努力,澜沧江—湄公河6国已开展一些具体活动,包括成立水资源、减贫、对接和产能合作联合工作组;开展早期收获合作项目名单中的若干项目,如干部交流计划、人道主义人眼手术项目、妇女合作论坛和澜沧江—湄公河旅游城市合作论坛;将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专项基金投入运行;在各自国家成立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国家秘书处和协调机关, 等等②。柬埔寨国家科委主席、柬埔寨工业与手工业部副国务秘书邓西尼认为,澜沧江—湄公河机制有助于各国畅所欲言、凝聚共识,他表示:“对于区域治理,每个国家都会有各自的想法。但是在澜湄机制的框架下,各国代表可以汇聚一堂,共同讨论,凝聚共识。我希望这一机制今后能运行得越来越好。”③
二是认为澜沧江—湄公河流域6国携手合作,对确保地区安全与繁荣至关重要。柬埔寨首相洪森在自己的脸书页面上发文写到:“澜湄6国追求稳定和发展的共同需求, 将促进澜湄合作取得 ‘更加快速的发展,帮助澜湄地区各国实现共同繁荣的目标。”④ 柬埔寨国务兼外交国际合作部大臣布拉索昆认为:“澜沧江—湄公河是澜湄国家的生命之源,澜湄流域6国携手合作,对确保地区安全与繁荣至关重要。”“澜湄国家是地区和全球一体化的支持者,澜湄合作机制是一个务实的机制,能够充分利用澜湄国家地缘相近、人文相通、经济互补的特点,提高在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农业和减贫等领域的合作,从而缩小湄公河次区域发展差异,并帮助加快东盟共同体建设”⑤。缅甸天网电视台新闻部总编吴亨拉认为:“相信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将在经济、文化、水资源、互联互通和减贫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泰国《曼谷邮报》评论说,在澜沧江—湄公河领导人第2次会议为期两天的活动中, 中国、 缅甸、 老挝、 越南、泰国和柬埔寨的领导人将努力把湄公河转变为和平与可持续发展的河流。澜沧江—湄公河6个国家都达成共识,承诺共同努力,高效务实推进澜沧江—湄公河合作⑥。
三是认为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反映了流域国家致力于构建命运共同体的共同愿望。缅甸国际合作部部长吴觉丁表示,习近平提出了愿同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倡议,那么,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命运共同体将是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先行者,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有益补充⑦。缅甸天网电视台新闻部总编吴亨拉认为,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说: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指的是全人类共同发展,尤其是针对一些发展中国家,中国通过合作来帮助这些国家实现共同发展。澜沧江—湄公河命运共同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一部分,构建澜沧江—湄公河命运共同体,将有助于中国与湄公河流域5个国家实现共同富裕与和平。”① 柬埔寨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强万纳里说,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反映了流域国家致力于实现合作共赢以及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命运共同体的共同愿望,中国在推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湄公河国家希望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与中国加强多领域、多层次的合作。越南希望同中国和湄公河次区域各国配合建立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合作中心,开展合作项目以互相分享信息,提高大湄公河水资源可持续管理能力,特别希望推动与中国在经贸和投资领域的合作②。缅甸国际合作部部长吴觉丁表示,缅甸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中有着更多的机遇,缅甸将继续深入与澜沧江—湄公河各国在经济贸易和项目投资等领域的合作, 将 “一带一路”与澜沧江—湄公河合作联系起来。缅甸天网电视台新闻部总编吴亨拉表示非常期待今后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专项基金能为缅甸电力与交通发展提供帮助。“国家经济发展需要吸引投资,吸引外来投资首先就是确保电力供应,我认为缅中还应就电力发展进行合作,尤其是水力发电,无论是小型水电站还是中型水电站,只有尽快实现通电才能为企业发展提供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其次就是交通,在‘澜湄合作中互联互通也是优先发展的一个领域。”③ 缅甸《镜报》报道,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的事项的精髓就在于实现地区的发展与和平,最基本的是让人民生活富足。缅甸将会继续努力与湄公河流域国家共同协商、增强互信,解决自己国家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挑战和恐怖主义。柬埔寨国家科委主席、柬埔寨工业与手工业部副国务秘书邓西尼指出,柬埔寨正在推進《2015—2025年工业发展计划》,这一计划正与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相契合。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将给柬埔寨的发展带来诸多好处:“柬埔寨坚定支持‘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倡议强调互联互通,让沿线国家经济更加开放。同时,包括柬埔寨在内的东盟国家也能够通过‘一带一路了解中国在科技方面的成就。中国向柬埔寨提供了技术援助,北斗卫星示范系统在柬埔寨落地揭牌。中国还支持柬埔寨派遣学生和官员到中国学习先进技术,培养柬埔寨科技方面的人才。这有助于柬埔寨借鉴中国先进经验并实现自身发展。”④ 泰国《曼谷邮报》发表评论说,中国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问题上所发挥的作用为确保全流域有效合作,并制定更明确的程序来保证对该区域的可持续管理创造了机遇。虽然水治理是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的关键目标,不过它所涵盖的领域要比湄公河委员会宽泛得多,拓展至像连通性、跨境投资和减少贫困等区域合作,使加大对水力发电及基建项目决策影响力成为一种可能,泰国希望在这些方面与中国加强合作⑤。
三、新时代推进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的几点思考
(一)坚持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共同愿景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全球治理中国方案的灵魂,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目标,其主要任务就是要建设一个持久和平、 普遍安全、 共同繁荣、 开放包容、 清洁美丽的世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是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深刻洞察世界大势, 准确把握时代脉搏, 既立足中国又放眼全球,既立足当前又心系未来, 回应国际社会的共同期待,站在国际道义制高点上提出的重大理论, 它科学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怎么样建设世界”的重大历史命题。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是对习近平提出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具体实践,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已成为中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先导,而打造中越、中老、中柬具有战略意义的命运共同体则把湄公河国家摆到了突出位置。
构建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命运共同体是首个得到相关国家正式认可且已进入建设议程的命运共同体。2016年3月23日,首次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领导人会议在中国海南三亚举行。中国同湄公河国家领导人一致同意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对接发展战略,统筹合作资源,共享发展成果,共建团结互助、平等协商、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命运共同体。2017年12月15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3次外交部部长会议在中国云南大理举行。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同湄公河国家外交部部长高度评价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启动一年半以来取得的显著进展,指出全方位合作态势初步形成,未来合作规划基本成型,各方将致力于打造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经济发展带,共建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命运共同体。推进澜沧江—湄公河合作要围绕共建团结互助、平等协商、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命运共同体,坚持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先导为目标,为在更广的范围内构建亚洲命运共同体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以 “三感三得” 理念推进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推进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需要树立正确的理念。反思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合作的经验教训,宜以“三感三得”理念推进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三感”是指在与湄公河国家的交往中,让湄公河国家有被尊重感、认同感和获得感。湄公河国家都是中小国家,一些国家还具有浓厚的民族主义传统,对是否被尊重看得很重,因此,在推动与湄公河国家合作中要注意尊重他们。多措并举、精准发力,让命运共同体意识在湄公河国家落地生根,让湄公河国家人民对推进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构建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命运共同体有认同感,彼此关照各方利益,实现互利共赢。在具体的项目合作中,让湄公河国家人民有获得感。反思以往中国在湄公河国家尤其是在缅甸投资项目的成败,可以发现,民众的获得感是影响中国在湄公河国家投资项目成败的重要变量。同样,民众的获得感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未来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合作。顺利推进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合作,既需要关注湄公河国家的发展需求,也不能忽视民众的获得感。“三得”是指考虑到湄公河国家国情和文化的特点,推进与湄公河国家合作总体急不得;具体合作项目尤其是早期收获项目推进慢不得;落实推动与湄公河国家合作战略任务和处理合作中的纠纷等不得。
(三)多边与双边相结合推进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合作
推进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构建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命运共同体呼唤正确理念的引领,更需凝聚行动的力量。要围绕“一带一路”在湄公河流域顺利推进为主要任务,以多边引导双边、双边促进多边的方式推进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合作。在多边层面,要结合《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着力推进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经济发展带建设,推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始终把发展作为优先方向,致力于把经济互补性转化为发展互助力,打造发展中国家携手合作、共谋发展的样板,尊重文化多样化, 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 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实现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文化发展振兴。双边层面,要贯彻落实好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达成的重要共识,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湄公河国家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对接,尤其是要推动中越、中老、中缅经济走廊建设, 适时启动中老泰经济走廊、 中老柬经济走廊和中缅孟经济走廊建设, 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南方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有机对接和衔接。
(四)注重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积极性
推进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合作既要注重从国家层面予以推进,又要重视发挥好地方的积极性,尤其要重视发挥好云南省的独特作用。中国云南省与越南、老挝、缅甸接壤,边境线长4061千米,与泰国和柬埔寨通过澜沧江—湄公河相连,是中国面向湄公河国家开放的关键枢纽。云南省与湄公河国家的国际区域合作成为中国区域合作中最富有成效的重要组成部分。澜沧江—湄公河合作起源于云南省,至今举行的3次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外交部部长会议有两次在云南省举行,足见云南省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中的份量。为充分发挥云南省在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合作的独特作用,可以考虑在云南省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国际秘书处,有效降低协调成本。为此,中央可从4个方面支持云南省:
一是支持云南省建设沿边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新形势下中国推进开放的重要平台,中国目前已经先后启动3批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从区域布局来看,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和长江经济带。云南省具有从陆上沟通太平洋和印度洋,连接南亚、 东亚和东南亚三大市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中国走向印度洋的重要通道,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一带一路”建设中优先推进的六大多边经济走廊中有两大经济走廊即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以及在中老、中缅两条双边经济走廊建设中,云南省都是主体省份,云南省理应承担中国国家对外开放的重大责任。在云南省设立沿边自由贸易试验区,对于促进“一带一路” 倡议从概念转变为网格化周边共同体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在云南省建立沿边自由贸易试验区,可以把中国开放前沿向南亚和东南亚的腹地前移,大大地缩短中国市场与东南亚—南亚市场的空间距离和体制差距。
二是支持云南省开展边民互市贸易改革升级试点。允许建立边民互助组织,鼓励“互市+加工”模式,使互市进口商品从穿岸而过变为落地加工, 从“通道经济”变为“产业经济”,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允许云南省沿边县符合条件的边民互助合作组织以集体形式开展互市贸易。对边民互助组实施政府和海关、检验检疫共同备案制度。开设边民互助合作组专用申报窗口,优先办理边民互助合作组业务;允许边民互助合作组申请预约通关,视情况可适当延长通关时间;允许同一边民互助合作组申报的货物拼车运输,降低运输成本;对边民互助合作组实行分类评级管理,等等。
三是支持云南省开展非传统安全区域合作试验示范。提高边防管控、出入境管理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切实做好周边外事、侨务及出入境管理工作。在地区贫困、恐怖主义、流行疾病、走私贩毒和非法移民等非传统安全领域,搭建周边对话磋商平台,培育地区安全合作架构,巩固和提升云南省影响周边、引领周边、塑造周边的地位和作用。
四是实施云南省对外交往能力提升工程。由国家相关部委和云南省联合编制 《云南对外交往能力提升计划》,启动实施云南省对外交往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实施一系列重要项目,着力提升云南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科研、青年和妇女等机构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对外交往能力,支持云南省高校启动国门大學建设,支持云南省智库机构和高校加强对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的深度研究。
(责任编辑: 颜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