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经验 牢记使命 聚焦发力 强化落实 共同开创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局面
2018-09-10卓志强
卓志强
总结经验
以更昂扬的姿态激发继续推进社会组织领域党建工作的热情
2009年3月至今9年多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历程,很鼓舞人。省社会组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思想建设、自身建设、舆论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我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从无到有和由初步探索到发展进步的跨越,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在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促进了我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总结社会组织领域党建工作,有三条经验值得继续保持和发扬。
一是始终坚持了围绕核心,紧跟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正确工作方向。自开创之初,广东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就紧跟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组织安排各项工作任务,“百日攻艰”、“扩面提质”、“支部规范化建设”等重要工作都是紧紧围绕着提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实现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行的。正确的工作方向,确保了党在社会组织领域的领导地位,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有效推进。
二是始终保持了从实际出发,坚持改革创新的工作精神。作为新兴领域的党建工作有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很多没有现成的做法可遵循,坚持结合实际,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组建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并总结出一套可推广复制的经验,为全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方法和样板,这是我省社会组织领域党建工作的宝贵经验,必须坚持和弘扬。
三是始终坚持了党建与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紧密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强党的工作,落实党的领导,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组织成为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有用力量。我省社会组织领域党建工作始终根据社会组织的实际,积极推动党的建设与社会组织业务工作相融合,以党建引導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这三条经验是我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的宝贵财富,要以过去的工作成绩、成功经验为再出发的工作动力,继续积极奋斗,推动党建事业不断发展。
牢记使命
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提升对社会组织领域党建重要性的认识
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更加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更加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我们必须站在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高度来认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要从三个方面继续加深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认识。
1.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目前,全省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65671家,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方面承担了重要社会任务,已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社会组织直接联系不同利益群众,是民生需求的“扫描仪”、诉求表达的“传感器”;同时,社会组织聚集了大量管理技术人才、专家学者、文化名人等新社会阶层人士,他们多是社会“意见领袖”,思想活跃、价值多元,成为其他思潮和政治力量施加影响的目标。6月初,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强调,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社会组织既是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也是基层党建的重要领域。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为新时代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的必然要求。
2.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组织是公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无论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还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就“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强调的“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把基层治理同基层党建结合起来”,都传达了我们党重视社会组织加强社会治理协同纽带作用的强烈信号。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协同治理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也因此成为新时代社会组织发展建设的必然要求。
3.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去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论断,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对社会组织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中办国办关于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省两办《实施意见》提出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放管并重、坚持积极稳妥推进”的四项原则,其中深刻指出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建设的进程中,党建工作理所当然成为社会组织的命脉和魂魄,指引社会组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航行“舵手”。
聚焦发力
以更强的工作力度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健康有序发展
1.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激活“红色细胞”。近年来,我省坚持将“两个覆盖”工作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紧密结合,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年检、换届选举、等级评估、评优评先工作中同步推进党建工作。今年4月,民政部作出“在社会组织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工作新部署,要求凡是准备申请成立或已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都应在行为准则中明确保障社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以及进行党组织建设。对此,各党组织要带头完成好所在社会组织的章程修订工作,要鼓励社会组织从业党员亮身份、建组织,鼓励对未达到党组织创建条件的,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建设;同时积极培养发展党员,使党组织和党员成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基础力量。
2.进一步促进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互促共荣,强化“红色引领”。一是要处理好社会组织发展与党组织发展的关系。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目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目标存在一致性,决定了它们之间并不存在矛盾和冲突。因此,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在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以及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以有效服务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二是处理好社会组织负责人与党组织负责人的关系。要注重团结、教育引导、服务社会组织负责人,注重听取负责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增进他们对党的感情和政治认同,从而赢得理解与工作支持。三是处理好社会组织业务工作与党组织生活的关系。党组织应时刻以促进社会组织业务为工作出发点,把党的组织活动融入社会组织业务活动的全过程,融入其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融入其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寓教育于服务中,主动帮助社会组织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进一步调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唱响“红色声音”。在深入推动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中,社会组织是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主力军。社会组织党组织应积极引导所在行业协会商会发挥熟悉企业、熟悉市场的优势,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企业家队伍等方面多做贡献;引导所在基金会等慈善组织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等领域多做贡献;引导所在社会服务机构在参与脱贫攻坚和精准脱贫,服务老年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人员、低收入家庭、受灾群众等困难群众,参与城乡基層社会治理,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等方面多做贡献,等等。
强化落实
以更严的标准扎实抓好《三年行动计划》的贯彻执行
今年5月印发的《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是省委对全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的全面部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基层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党组织必须认真抓好《三年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社会组织党委要组织好《三年行动计划》内容的传达和学习工作,要按照行动计划要求,首先落实好“规范化建设”年的任务。
一是在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方面,要重点加强社会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建设,开展党组织设置优化、党员评星定级管理等工作,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基层党建标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要继续做好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培育工作。
二是在提升党组织组织力方面,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点加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发挥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凝聚力、号召力,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三是在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方面,着力解决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不明显、社会组织党建质量仍不高等突出问题。重点整顿软弱涣散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组织达标创优评定,建好建强兜底流动党员、零散党员管理的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树立一批具有广东特色的社会组织党建品牌。
社会组织党建正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共同开创我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局面,为我省当好“两个重要窗口”、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作者系广东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