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兑奖起争执
2018-09-10李琳
派出所工作 2018年4期
李琳
2017年11月27日,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龙泉派出所接到有人报警称,其在龙泉镇某超市因买酒中奖与超市老板发生争执。
接警后,民警立即到达现场。经询问,当日17时许,王某到李某的超市内买了一瓶洋河大曲白酒,回去拆开一看,洋河大曲的瓶盖上写有“中了1500毫升洋河大曲”的中奖字样。当日19时许,王某拿着中奖的单子来到超市兑奖,超市老板李某看过中奖单后便去给王某拿酒,结果发现仓库内的洋河大曲酒已经没有了。因天色已晚,供货商也下班了。李某遂告知王某,等次日供货商送酒后再与其联系,让其先保管好中獎瓶盖。因次日王某工作的公司的工程完工,王某次日早上就要回家,便不同意,要求李某当晚就要兑奖。争执不下,王某遂拨打110报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便耐心进行了调解。最后,李某通过联系其他超市借到一瓶1500毫升的洋河大曲兑给了王某,此事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