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人民群众对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的获得感
2018-09-10吴建中
吴建中
摘要:我国不仅颁布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现在又适时出台了《公共图书馆法》,强调“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宣示了国家对公共文化服务实行公益性免费服务的鲜明态度,并以法律的力量来夯实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获得感。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法》 公益性 公共文化服务
《公共图书馆法》的颁布是我国图书馆界的一件大事,它不仅有助于公共图书馆的稳步向前发展,而且对我国图书馆事业乃至公共文化事业能级的提升有着强大的推动作用。《公共图书馆法》的颁布不仅时机绝佳,而且意义深远。
一、《公共图书馆法》颁布的意义何在?
作为我国首部图书馆专业法,其意义远远超出了公共图书馆领域本身。当前世界各国图书馆均面临社会、经济与技术的严峻挑战,不少国家和地区大幅削减图书馆经费,对公共图书馆是否应提供免费公益性服务提出质疑,有些国家及地区干脆关闭了图书馆设施。与此相反,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我国图书馆事业呈现飞速发展的态势。1979—2015年,公共图书馆财政投入的增长速度(年均增速16.6%)明显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年均增速9.6%)。我国不仅颁布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现在又适时出台了《公共图书馆法》,强调“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宣示了国家对公共文化服务实行公益性免费服务的鲜明态度,并以法律的力量来夯实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获得感。
二、《公共图书馆法》将给图书馆事业带来什么?
(一)开拓了图书馆服务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空间。
“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的交流与合作,开展联合服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等一系列条款,为图书馆利用现代技术武装自己、加强图书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图书馆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二)推动我国图书馆事业规模发展与服务品质提升。
国际经验表明,图书馆法的颁布与实施对图书馆事业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如韩国1963年《图书馆法》的颁布极大地刺激了本国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全国新馆数量从1963年的445家猛增到1964年的1171家,全国图书馆馆员总数从1986年的7231人发展到1987年的13844人。我国图书馆事业正面临从量的发展到质的飞跃的关键时期。《公共图书馆法》颁布以后,不仅会带来图书馆规模的发展,而且会有一个明显的质的提升。
(三)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图书馆在实践中产生的创新成果和成功经验以法的形式固化了下来。
《公共图书馆法》中明确指出,图书馆除了借阅、查询等服务以外,还具备“开展公益性讲座、閱读推广、培训展览等服务”等多种功能,“公休日应当开放,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有开放时间”“推动公共图书馆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则体现了时代对图书馆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明确要求。
三、为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图书馆工作者应该怎么做?
(一)宣传学习《公共图书馆法》,在“学”字上下功夫。
公共图书馆法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制度优势。明确规定出版机构要向国家图书馆、省级图书馆缴送正式出版物,其意义在于增强省级图书馆传承本地文化与时俱进的特点,也将有力地推动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创新与转型。业界人士不仅要深刻理解广泛宣传新法颁布的意义,并且要进一步增强图书馆工作者的自豪感和职业意识。
(二)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在“用”字上求实效。
一是提升免费服务的内涵。随着图书馆事业的深入发展,讲座、培训和展览的层次越来越高,因此公共图书馆要克服免费服务水平不够、质量下降等问题,着力提升免费服务的层次。
二是做好出版物缴送的后续服务。尤其对于正式出版的电子、视听以及其他介质的图书,不仅要做好收藏保管,而且要落实后续服务的环境和手段。
三是做实公共图书馆之间的联合服务。目前,全国范围内图书馆中数字图书馆建设方面存在着严重的数字孤岛现象,主要是因为各馆之间,馆内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合作。因此要进一步加强与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的交流与合作,将开展联合服务落在实处,注重实效。
(三)以人为本,追求卓越:在“质”字上做文章。
国际图书馆界正在面临转型,图书馆服务方式从图书借阅向适应终身学习需求发展,将更加注重读者阅读素养、信息素养、技术素养以及职业素养等多元素养的提高;图书馆空间设置从阅览室向信息共享空间发展,将更加注重信息交流与知识分享;图书馆管理模式从自我管理向社会共建发展,将更加注重与外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并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图书馆发展。因此,本着“以人为本,准求卓越”的态度,在努力做好提升公共图书馆的“质”上做文章,真正实现公共图书馆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服务的宗旨。
四、总结
《公共图书馆法》的颁布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图书馆工作者的使命追求。要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图书馆转型与创新,在业务建设上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在公共服务上与美好生活需求同步适应,努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中国图书馆学会副理事长、上海图书馆原馆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