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全新审判模式的北京互联网法院
——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安凤德
2018-09-07法庭内外编辑部
《法庭内外》编辑部
2018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8月16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任命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进入倒计时。近日,《法庭内外》杂志社专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凤德。
《法庭内外》杂志社:
请您谈谈北京设立互联网法院的动因、初衷和过程?
安凤德:
在设立动因上,“在北京等互联网产业较集中的地方增设互联网法院”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确定的2018年改革要点任务之一,同时也是今年北京市法治建设领域改革重点工作、北京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同志还再次强调,北京在设立互联网法院工作上应“更进一步”。简单说,在北京设立互联网法院是中央的决策部署,是落在北京法院头上的重要改革任务。
在设立初衷上,我们希望北京互联网法院能够紧紧围绕首都职能定位,创新工作模式和审理机制,为互联网法治和网络强国战略作出贡献。有这样的想法,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从互联网产业布局看,在北京设立互联网法院顺应首都互联网发展趋势。北京地区拥有网民1690万人,网络普及率达77.8%,位列全国第一。在互联网企业方面,集中了新浪、百度、京东等一批互联网巨头,超过一半的互联网百强企业在北京。从互联网促进城市发展看,北京“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与软件业”在2016年实现产值2697.9亿元,占生产总值10.8%,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互联网新兴业态的强劲发展势头,也需要司法提供更为高效的服务保障。二是从司法能力和体系看,在北京设立互联网法院拥有良好的实践基础。在互联网案件审判上,北京法院开创性地审理了一批影响深远的互联网案件,形成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在运用互联网方式审判上,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调解、远程庭审、数字法庭建设等都取得良好实效,“在线法院平台”“掌上智慧法院”“互联网法庭”等各类探索创新形成了互联网审判“北京版”的雏形。三是从国家发展战略上看,首都法院在推进落实“网络强国”战略上责任重大。首都特殊的区位特点,决定首都法院应当主动担当起互联网法院探索创新的责任,主动参与建立保障信息网络安全的国际法治体系,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强化我国在网络空间治理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围绕以上三点考虑,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增设工作全面推开。
具体到设立过程,大致包括调研论证、摸底测算、制定方案和筹备设立四个阶段。早在今年1月,我们就开始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对北京市互联网产业分布和结构、互联网纠纷类型和特点、互联网审判力量和优势等进行充分调研,充分论证了在北京设立互联网法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紧接着,对涉网案件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测算。市高院审管办对全市互联网纠纷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测算和分类分析。之后,我们研究形成初步方案报北京市委和最高法院。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
《法庭内外》杂志社:
北京互联网法院筹备过程中您感触最深的是什么?
安凤德:
整个筹备过程概括成一句话就是“攻坚克难,破冰前行”。根据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方案,北京互联网法院须在9月底挂牌办案。为此,必须尽快完成组建、有效履职。新设一个法院,涉及的问题千头万绪,环环相扣,每一项工作都需要扎扎实实地完成好。
这个过程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套用一句兵家短谚来形容,就是“上下同欲者胜”。从最高院到北京市委市政府,再到全市法院系统,对互联网法院的筹建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李少平副院长都先后对北京互联网法院筹建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同志亲自审定市高院上报的设立方案,市长陈吉宁同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同志都对我们互联网法院的筹建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各级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给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全力以赴地投入到筹建过程中去。
互联网法院筹建过程中,我们成立了筹备工作专班。时任市高级法院院长杨万明同志第一时间组织研究筹建方案,带队到海淀、丰台等地反复考察,认真选址,切实推动筹建工作。寇昉代院长对互联网法院的筹建工作也给予高度重视多次向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等部门汇报情况、争取支持。寇院长到北京法院就任的第一个周末,就到互联网法院施工现场召开现场会,部署各项工作开展。为了全面了解先进的工作经验,我们多次赴杭州互联网法院进行调研考察,各个工作小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夜以继日,集中攻坚,全力推进。
《法庭内外》杂志社:
北京互联网法院与现有审判理念、审判格局、审判方式相比,体现出哪些全新的特点?
安凤德:
我们知道,传统审判理念与我们传统的司法运行方式是密切相关的。而传统的司法运行方式基于现行诉讼制度形成。现行诉讼制度又构建于传统的工业化社会背景,适用于面对面的交易,纸对纸的记录,亲临法庭的诉辩。这种诉讼模式与今时今日公众对诉讼服务便利化、快捷化、开放化、个性化的需求实际上存在较大的冲突。同时,网上行为的虚拟化、无纸化特征也给传统司法运行模式审理互联网案件带来了不少操作上的困难。我们建立互联网法院正是要解决这些问题,同时实现这些问题背后更深层次的内涵需求。
具体来说,互联网法院的审判理念,核心目标是推动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提升我国在互联网领域的规则制定权和国际话语权,而不是简单实现“网上案件网上审”。北京互联网法院一方面要凸显互联网法院在线处理、快捷办理、让老百姓“少跑路”甚至“不跑路”的便民功能,另一方面也会秉持改革创新思维,在管辖确定、平台打造、规则制定、规律提炼、文档管理、技术运用等方面,全面体现互联网特点。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网上案件网上审 ”并不是绝对的,对于真正重大疑难复杂典型、同时又有利于互联网司法规则提炼的涉网案件,我们会考虑尊重一般司法规律,以最适合的方式进行审理。
从审判格局上来讲,我们认为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案件管辖遵循了三大原则:一是坚持高点定位与突出首都特色。就是要立足首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战略定位,结合互联网案件跨地区、跨领域的特点,突出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维护政治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支持国家战略方针上的重大作用。二是坚持实现互联网案件“全域管辖”。就是要突破专注于办理传统涉互联网民事案件的已有模式,将管辖范围拓展到互联网新业态产生的新类型民商事纠纷,而且囊括互联网行政案件,通过全面整合审判资源、集中审判力量、统一执法标准,打造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统一集中审理的北京模式,加强网络司法保护的水平和力度。三是坚持优化首都司法审判格局。
就是以设立北京互联网法院为契机,通过科学统计与测算,合理调整全市基层法院案件管辖范围,进一步实现各基层法院收案数量、收案类型与审判资源、人员配比的均衡。
从审判方式上来看,互联网纠纷本身的特性与传统诉讼方式是存在冲突的,以传统审判方式审理涉网案件,将会面临立案难、取证难、开庭难等一系列问题。而互联网法院就不同,它的审判方式与互联网行为模式相吻合,不仅要实现最基本的“网上案件网上办理”,更要透视目前虚拟行为现实化、线上线下无界化的社会发展态势,打破传统诉讼模式,推动形成全新的诉讼模式,实现审判资源最高程度的集约、审判效率最大限度的提高、司法质效最有成效的提升。在这里我想提三个概念:算法、场景和更细节,这三个概念就是未来互联网法院审判方式的基本内涵。
算法,简单说就是数据提炼到发现规律的过程。这是互联网法院审判方式的技术基础。举个例子,未来我们的法官在审理互联网纠纷时,系统平台能够根据后台沉淀的数据进行计算,并智能推送相关案例、提示类案审判规律;当事人在互联网法院起诉,也能够通过自助服务,得到较为精准的案件审理结果预期。场景,一言以蔽之就是需求。我们都知道互联网行为具有碎片化、分散化的特征,这会使得我们传统的审判模式在特定情况下失效。互联网审判方式就是要突破庭审集中原则、直接言辞原则、辩论原则等,打破传统诉讼行为“亲临性”,去适应互联网行为的需求。更细节,这个概念有别一般意义上的精细化和节点化,本质上是要使网络诉讼的主体拥有更多参与感、沉浸感和代入感。举个例子,未来北京互联网法院也将全面构建起线下、电脑端与移动端“三位一体”的审判方式,为当事人提供触手可及的诉讼体验。又例如依托大数据、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实现司法送达、电子存证取证、诉讼证据保全效力认定、应诉答辩等诉讼事项进展的实时共享、全程留痕。
《法庭内外》杂志社:
即将挂牌的北京互联网法院最鲜明的特点是什么?
安凤德:
可以用五个“更进一步”来介绍。 一是法院架构“更进一步”。采取“撤一建一”方式设立北京互联网法院。撤销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按照北京市城区基层法院规格单独设立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新机构、新规格、新人员、新设施”,进一步集中全市互联网审判资源、案件资源、人才资源等,推动互联网案件审理方式的一体化创新突破。二是受案类型“更进一步”。北京互联网产业结构丰富,主要集中在数字经济、文化创意、聚合平台、网络金融领域,纠纷类型更加多元、治理规则更加多样。实际受案类型除了网络购物、服务纠纷外,更多涉及互联网金融、信息传播、行政规制,在推动全方位、多向度综合治网上能有更大作为。三是平台搭建“更进一步”。北京互联网法院将紧密结合首都互联网产业的特点,引入最新信息技术,搭建全新诉讼平台,实现覆盖全面、对接各方、保障有力,在数据导流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上,都将拥有绝对优势。未来,互联网法院还可以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证据的云端存储、各方监督、不可篡改,提升平台的安全性和公信力。四是规则创制“更进一步”。推动实现司法审判、诉讼机制与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融合,努力从制度上推动消除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庭审、电子归档的障碍,从技术上克服在线身份验证、在线诉讼缴费的困难,真正实现“以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同时,通过审理新颖性、疑难性、复杂性、重大性涉网案件,打造网络案件审理的北京模式,促进形成数字经济繁荣有序运行的治理规则、提升我国网络治理话语权的国际规则。五是队伍结构“更进一步”。以打造一流的互联网案件审判队伍为目标,着力建设一支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道德素质优的干警队伍,高标准、严要求,从全市三级法院从事互联网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员额法官中挑选审判人员。通过过滤、充实人才,让更加年轻、更有才华、更敢创新的审判人员审理互联网案件。
《法庭内外》杂志社:
北京互联网法院建成并正式挂牌后,会对当事人参加诉讼带来哪些新的变化?
安凤德:
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后,对当事人诉讼而言,有三点最明显的变化:
一是全程网络化,让诉讼更加便捷。通过与网络执法、电商平台、法律服务平台的有效对接,实现起诉、调解、立案、庭审、判决、执行的全程网络化。比如北京所辖16个区,总面积相当上海、深圳、苏州、香港面积总和,从东到西大约160公里,从南到北176公里,因此密云的当事人如果在门头沟起诉,相当于需要横跨100多公里到庭应诉,不方便的程度可想而知。但有了互联网法院,这个问题就能够得到很好解决,通过司法过程的在线化,当事人可以最大程度实现足不出户,甚至随时随地参与诉讼,关注诉讼,查看诉讼。
二是审理智能化,让诉讼更加高效。通过语音智能识别系统、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系统、类案智能推送系统等平台,节约司法人力资源,降低诉讼成本,提升司法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互联网时代的司法需求。简单讲,就是努力打造符合司法实践、有利司法审判的智能化审判辅助系统,使法官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摆脱出来,专注于真正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推动实现简单案件要素式审理、批量生成文书等,不断提高司法审判质效,更加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司法规范化,让诉讼更加公正。通过深入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与司法审判的深度融合,实现审判流程节点的实时监控,裁判事项的预警提示,参考依据的在线推送,判决结果的偏离矫正等功能,使纠纷审理结果更加科学合理,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庭内外》杂志社: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推动互联网空间治理方面将会有哪些新的动作?
安凤德:
我认为推动互联网空间治理首先应当要回答好“治理什么”“怎么治理”“谁来治理”三个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建立后,首要解决的也就是这三个问题,对应展开的动作包括:
注重加强规则提炼,回答好“治理什么”的问题。在管辖上坚决贯彻最高法院即将印发的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司法解释,立足北京互联网案件类型丰富、直辖市层面“全域管辖”等案件资源优势,充分发挥集中管辖、专业审判优势,提炼典型案例,分析个案特征,挖掘类案裁判规律,推动修改相关诉讼法,真正实现“以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推动完善综合治网大格局。
高端打造诉讼平台,回答好“怎么治理”的问题。坚持公开、中立、包容、安全的基本理念,充分借鉴吸收杭州互联网法院先进经验,结合北京司法实际,全方位考虑平台建设的当前和发展,综合权衡平台建设的效果、时间和费用等方面,注意数据信息保密、安全风险防控等问题,选择效果最好、时间最快、费用最省的建设方案,建设最合适、最实用、最安全的平台。
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回答好“谁来治理”的问题。坚持以互联网法院为平台,为首都法院培养、储备互联网案件审判人才。互联网法院既是互联网纠纷的审判基地,也是互联网法治规则的研究基地。通过大量互联网案件的审理、规则总结,探索创新更公正高效权威的互联网审判模式,着力培养出一批适应互联网时代要求的专家型法官和司法研究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