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与讹钱
2018-09-06石飞
石飞
人生在世,谁都有可能遇到困难。至于临时经济短缺,更是难免的事情,所以,亲朋邻里之间相互借个钱,乃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有借有还,人之常情,正当交往,无可非议。但是,对于官员尤其是手握一定权力者的借钱,那可就要另当别论了。首先要打个问号,有所警惕。我不是说,当官的都富有,不会碰到囊中羞涩的时候。问题是,有些官员玩的是明“借”实“讹”的把戏。在现实社会中,这已经成为贪官的一种敛财手段。
譬如,新华社曾经报道,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原党组书记、副院长邓永辉,利用此前担任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及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运维检修部)主任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3家公司价值456万余元的财物,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你说說,时为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的邓永辉会缺钱吗?肯定不缺!然而,邓永辉却以买房缺钱的名义,向北京泽源惠通科技公司老板刘某提出借款300万元。刘某当然清楚,这是邓永辉在讹他,明知是个当也得装憨去上哇,因为他要依靠邓永辉在国家电网的地位牵线做业务。因此,刘某先后5次送给邓永辉362万元和一套价值34.7万元的红木家具。
又譬如,据人民网报道,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密云县分中心原主任任明信(已被判刑13年),也是以购房缺钱为由向开发商陈勃羽借款的。陈勃羽在法庭作证时说,他理解任明信就是要让他出钱,自己虽不情愿但又不敢得罪他。即便任明信真还钱,他也不敢要,毕竟业务上要靠他帮忙。
除了见诸报端的,还有亲耳听来的身边的小来小去的丑闻。比如,有的城管向商贩借钱,若是不借,他很快就会找个“理由”找你麻烦,等等。少数有权力的人,这种以“借”为名讹卡服务对象的情况,性质相同。所不同的是,权力大的多“借”多讹些,权力小的少“借”少讹些。
如何遏制这种腐败现象呢?恐怕让被讹者硬顶,坚决不借,那是很难办到的。因为毕竟人家有权管你,要通过人家办事,倘若对着干,岂不是生意砸了、事情黄了?
切实可行且卓有成效的措施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严禁官员向服务对象“借钱”,并列入反腐倡廉的内容,进行清理整顿。同时,将此类情况视同“举报信”一样查办,调查属实的,按索贿论处。被讹者主动举报的,不追究“行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