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财阀的继承者们
2018-09-06施牧青
施牧青
韩国第四大财阀LG集团会长具本茂5月20日去世,享年73岁。具本茂是LG创始人的长孙、第二代会长的长子,他去世后,其养子、同时也是LG电子B2B事业本部电子显示屏事业部长的具光谟,被指定为LG集团登记董事,引发了外界对LG集团向创始人家族第四代经营者转移控制权的关注。
在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KFTC)要求经营额2万亿韩元以上的韩企在每年4月1日前提交上一年的企业所有权信息和会计数据。今年三星和乐天提交年度报告后,5月1日公平贸易委员会将三星第三代经营者李在铬认定为三星集团代表理事,也认定乐天第二代经营者辛东彬为乐天集团代表理事。
另外,现代起亚汽车集团也有从第二代经营者郑梦九向第三代经营者郑义宣逐步过渡的迹象。看来,由年老的第一、二代财阀向年轻的第三、第四代财阀移交控制权,在韩国已是大势所趋。但是,其间采取何种继承交班模式将影响企业业绩消长,值得探讨。
财阀继承的模式
韩国财阀(Chaebol)是源自二战前日本的经济组织形式,泛指二战后韩国大企业,一般是排名前30或前50的大企业。1987年-2001年,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认定排名前30企业是财阀,2001年后认定经营额2万亿韩元及以上是财阀。
在韩国媒体上,“财阀”一词还更多地被引申,指具有强大经济势力,能起支配作用的人或家族。这些财阀彼此之间,或财阀与政客、与学者之间相互联姻,编织了蜘蛛网似的恩庇一侍从关系网络,以巩固社会地位。比如,前总统卢泰愚女儿卢素英与SK集团会长崔泰源联姻,前总理金钟泌女儿金礼利与可隆集团已故会长李东灿的胞弟李东宝联姻等。
财阀在经过几十年努力将企业做大的同时,也积攒了巨额财富。为了将巨额财富和企业控制权转移到下一代,财阀从教育子女开始就筹谋未来交班继承,他们往往让子女去西方国家的大学商学院学习深造。
在子女学成进入家族企业后,财阀便开启了不同类型的继承竞争模式。韩国家族企业代际继承的惯例是长子继承经营权,其他儿子和女儿经营子公司或拥有企业股份,女婿只是职业经理人没有所有权。比如,LG集团一直遵守长子继承经营权,从具滋曝到具本茂再到具光谟。
还有很多财阀并不遵守长子继承制,上一代也有选贤考虑以便在未来商业竞争中确保企业屹立不倒。这类财阀的儿子们,在成年后都会各自经营公司,以经营业绩立判高下。然而,因为他们过度冒险或过度短视的经营行为,也会让企业遭受损失。比如,乐天集团辛东主与辛东彬之间的继承竞争,让乐天集团蒙受了8%的经济损失。
另外,韩国财阀在代际继承过程中,还存在中途撤换经营不善的长子接班人的情况,比如三星集团第二代继承者李孟熙出局,因此引发更残酷的竞争。
财阀代际继承,还涉及为了少缴遗产税而进行集团内企业合并,以及少数股东控制集团等商业行为。韩国商法典允许循环持股(Circular Ownership)或交叉持股、旗舰企业金字塔式控制。韩国学者Shin HoJong認为,集团内企业并购存在三种模式:并购旗舰企业、并购位于金字塔上层的企业、并购循环持股链的企业。
LG集团:四代长子继承
全球80%的企业是家族企业,只有30%的企业进入第二代继承,12%的企业进入第三代继承,3%的企业进入第四代继承。LG正是这3%的企业。LG集团于6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具光谟成为董事,第四代经营者格局初现。
1947年,LG创始人具仁会、二弟具哲会和岳父家亲戚许准九,创办了乐喜化学工业社(现LG化学)。1949年具仁会长子具滋曝被父亲要求去乐喜化学管理工厂事务,到1969年具仁会去世,具滋矇在LG集团已经历练了20年。由于创始人具仁会建立了长子继承制,中途也未撤换接班人具滋嘬,LG家族平稳过渡到第二代经营者。
类似具仁会对长子具滋暻的培养锻炼,1975年具滋暻长子具本茂进入LG化学社工作。在具本茂于LG集团工作20年后,1995年其父在LG集团定了一条不成文规矩,即70岁退休。1995年具滋暻退休,成为名誉会长,将企业控制权转移给长子具本茂。
2004年,具本茂在儿子车祸死亡后,将胞弟具本绫的长子具光谟收为养子。此举被视为继续长子继承制,具本茂并未打算将会长职务转移给两个女儿。2006年具光谟加入LG集团,2014年晋升为LG经营战略组常务。
值得一提的是,2003年-2005年,LG集团重组旗下41家公司,分为LG集团(电子、化学、通信)、GS集团(石化、建筑、零售)、LS集团(电器、金属、机械)。2003年,具仁会四弟、具本茂叔祖具泰会将LS集团从LG集团独立。2005年,许准九去世三年后,许准九之子许昌秀将GS集团从LG集团独立,结束了许一具家族57年的共同经营。
今年5月20日具本茂因罹患脑肿瘤去世后,LG面临继承和经营挑战。由于具光谟企业经营经验不足,具光谟的三叔、LG集团副会长具本俊将留在集团内,帮助他稳定业务。
LG集团在过去两代经营者控制权转移之际,叔叔们或兄弟在公司业务稳定后,会在经营业务上不再干预或分离出子公司,从而避免了在经营权问题上发生冲突。如果具光谟完全继承具本茂持有的LG集团股份,预计遗产税将高达1万亿韩元。
三星集团:从“三子夺嫡”到“一子继承”
在现代集团“三分”之后,三星集团成为韩国第一大财阀,销售额约占韩国GDP的20%。不过,最近两年三星集团卷入政商勾结丑闻。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铬之所以会卷入朴槿惠崔顺实弊案,除了韩国政经结构缺陷,还在于三星集团从第二代经营者向第三代经营者控制权转移的需要。
在李在镕之前,三星集团控制权向第二代经营者转移的过程,经历了残酷的“三子夺嫡”。三星集团创始人李秉哲与LG集团创始人具仁会,不仅是智水小学的同班同学,还因具仁会次子具滋学与李秉哲次女李淑熙喜结连理而成为亲家,连向第二代经营者进行控制权转移的最初选择也是同样的长子继承制。
李秉喆长子李孟熙在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1960年进入三星集团作为接班人培养。然而,1966年李孟熙与二弟李昌熙因贪图糖精走私利润,将糖精原料伪装成建筑材料进口,被釜山海关查获事发,不仅被海关罚款2000多万韩元,而且二弟李昌熙作为直接负责人还被判刑半年。
糖精走私事件后,长子李孟熙接班人地位并未受影响,1967年出任三星集团副会长。不过李孟熙在三星集团内部管理不善,令美日财界友人和李秉喆的老部下大失所望。在李秉哲对长子、二子逐渐失望后,三子李健熙逐步接手经营。
此时,三星集团管理层又传出用三子取代长子的声音。始料未及的是,1969年长子、二子决定向青瓦台告发父亲向海外转移资产,从此长子失去接班人地位,二子被逐出家门。1987年李秉喆去世后,三子李健熙成为三星集团会长。
2014年李健熙因心肌梗塞住院后,三星集团向第三代经营者转移控制权提上了公司日程。相比第二代李健熙三兄弟的夺嫡之争,李在镕只有三个妹妹(其中幺妹李尹馨2005年自杀),加上三星集团奉行男性继承制,李在镕没有实质竞争者。
然而,继承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李在镕在继承过程中,通过集团内子公司合并、交叉持股、金字塔式控制等手段,掌控企业大权,并力图少缴遗产税,实现少数大股东控制集团。比如,李在镕通过核心子公司爱宝乐园一三星生命保险一三星电子的金字塔式结构,以17.08%的股份控制了62家子公司和附属公司。
在此过程中,2015年李在镕向朴槿惠亲信崔顺实行贿450亿韩元,以促成作为三星物产第一大股东的“韩国国民年金公团”同意三星物产(三星集团三大核心子公司之一)与第一毛织合并。李在镕此举在于拥有三星集团的完全控制权,后来亦成为他的罪状。他先是被拘留,后被韩国法院以行贿罪判决有期徒刑两年半,缓期四年并当庭释放。
乐天集团:两派对决
不同于LG和三星的是,乐天集团创始人辛格浩是旅日韩侨,1948年他在日本创立了日本制果公司,主要生产口香糖。1965年韩日邦交正常化,次年辛格浩在韩国创立了乐天铝业,1967年又创立了乐天制果,至此乐天集团成为了在日韩两国经营的财阀。
在辛东主与辛东彬两兄弟激烈的经营权竞争之前,辛格浩与三弟辛春浩也发生过经营方略冲突。1965年辛春浩进入乐天工业,专注即食拉面研发,却遭到了辛格浩的反对,结果兄弟反目,1978年辛春浩将乐天工业从乐天集团独立,成立农心集团。
由于乐天集团在日韩两国经营,自2004年起,辛格浩将韩国乐天交给次子辛东彬经营,将日本乐天交给长子辛东主经营。辛格浩本以为两兄弟在日韩两国各自经营,可以相安无事。未曾想,两人在各自经营的乐天进行了一场继承锦标赛。从2004年到2015年,韩国乐天销售额从23万亿韩元增加到83万亿韩元,同期日本乐天销售额仅为5.7万亿韩元,两兄弟经营业绩高下立判。
倏然来临的是,经营业绩落败的辛东主先发制人,解除了辛东彬在日本乐天控股公司的董事职务,接着辛东彬反击,不仅解除了父亲在乐天集团的会长职务,改称“名誉会长”,兄长辛东主也被解除乐天集团副会长职务。之后,乐天集团继承权竞争演化为辛格浩一辛东主父子与重光初子一辛东彬母子的两派对决。
在与弟弟辛东彬竞争之际,辛東主采取与父亲辛格浩相同的用人策略,大量使用辛家亲戚。此举与现代管理学相悖,不仅难以增加销售额,支持者人数也少于辛东彬。相反,辛东彬大量起用职业经理人,不仅增加了销售额,支持者人数也多于辛东主。
LG、三星、乐天等韩国财阀,持续演绎着各式各样的代际继承竞争,虽然在具体策略、手段以及对人性、亲情的挑战上或有差异,但是作为家族企业,其继承人都要先在家族竞争中脱颖而出,再用金字塔式控制模式推进内部子公司合并重组,获得对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以便顺利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