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课堂教学和高中足球的发展
2018-09-05黄奋志
黄奋志
摘 要:足球是一项竞技类运动,具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深受学生的喜爱,高中课程教学是学生接受教育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高中需要面临人生中的一大考验——高考,因此,高中生学习普遍存在着压力大的问题,随着教学改革的实施,全民足球的教学理念开始逐渐渗透到教学的各个阶段。足球运动教学的开展能够帮助学生建立起合作理念,更好的进行身体素质的提升,还能够锻炼学生的团结合作能力,创新能力,但高中足球的发展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进行解决。
关键词:高中教学 高中足球 教学发展
家长深知高中学习的重要性,足球运动在很多家长的眼里足球运动和高中紧张的学习氛围存在着很大的冲突,对高中足球运动的开展有着很大的意见,有一些学校甚至取消了高三学生的活动课,这些传统的观念和看法阻碍了高中足球的发展和进步。要加大足球运动的宣传力度,让学校和家长明确足球教学的开展能够提升学生的身体素质,帮助学生建立起运动意识,还能缓解学生的学习压力,对高中课堂教学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1]
一、高中足球开展与“学业冲突”
1.问题:足球教学的开展是一件能够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的优秀教学手段,足球运动能够提升学生的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在足球学习过程中还能够加强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与人交流能力,足球运动凭借着众多优势成为了教学开展的课程之一。高中正处在学生学习的重要阶段,学生需要面临着高考这一重大难题,往往进入高中后,我们能够看到的都是紧张的学习氛围,足球运动开始成为与学习氛围严重不符的一种另类教学,很多学校为了顺应教育改革的号召不得不开设相关课程,但实际教学中,并没有受到教师和家长的认可。[2]
2.策略:想要改变教师和家长的苦学观念,首先要从高中课堂教学的开展情况来进行讨论,教学改革的实施让教师的教学目标发生了改变,学生开始逐渐成为课堂学习的主体,教学内容的制定也开始围绕学生来进行,这就需要教师加强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教师需要根据学生的基本情况来进行教学内容的制定。实际教学情况是,教师在学生的心中是一种不能倾诉的、有一定距离感的权威性极强的存在,想要打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距离感,首先要让学生认同教师,足球运动的开展是一个很好的契机,还有一点,学生在面对着繁重的课堂学习任务时,往往会产生很大的身体和心理压力,这不利于学生的发展和提升,想要让学生有更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过程中,需要给与时间和环境来解压,这就不得不再次提高足球运动;其次,从足球运动的积极作用来进行讨论,学生是教学的主体,学生的培养不能单单局限在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接收,学生在步入社会后,其综合素养的重要性要远远大于学生的知识储备,只有交流才能给自己创造一个知识运用的机会。近几年,学生整体体能的下降趋势让人堪忧,知识的运用还没开始,就先败在身体上,这本身就是教育发展的一大问题,学生体能的提升迫在眉睫;最后,足球运动的开展从多个角度来讲,利大于弊,要加大足球运动优势的宣传力度,让学生能够从紧张的学习状态中解脱出来,学习需要劳逸结合,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才是现代教育体系中的根本要求。
二、教学目标的制定
1.课堂教学的教学目标。随着课程改革的实施,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都发生了改变,课堂知识教学是为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来服务的,知识的学习不能只用来对抗应试教育,还需要为学生以后的工作发展做长远打算。学生在各个学科的学习过程中,教师应用不同的教学手段来帮助学生更好的进行创新能力、思维能力、合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的培养,常见的教学方法有小组教学法、探究学习法等等。
2.足球教学的教学目标。足球运动与教育改革后的课堂教学目标存在着一致性,首先,优势在于足球运动能够培养学生的体能素质,这是课堂教学所不具备的,其次,足球运动需要学生对运球技巧的掌握,根据球场的变动来调整自己的运动思路,这是创新能力和思维能力培养的体现。足球运动是一项多人的竞技类运动,想要赢得比赛首先要做好球员之间的配合,调整比赛方案,这是学生合作能力和交流能力培养的体现,可以看出足球运动和课堂教学目标具有一致性,两者和谐共存,能够培养出社会所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教育事業发展的重要手段。[3]
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的高中足球运动的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常见的有家长观念过于陈旧、教学目标不明确等。本文主要探讨了当前高中足球教学的优势和重要性,对教学中存在的与高中课堂教学不符的错误性观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探讨。希望能够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加大社会各界对足球运动重要性的认识,作为世界上最受人们喜爱的竞技类运动,实现全民足球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金鑫. 高中体育足球教学策略研究[J]. 考试周刊,2015(48):137.
[2]谢灿贤. 运动处方在高中课堂教学中运用的初探[J]. 中国职工教育,2014(14):182-183.
[3]陈晓峰. 高中足球模块化教学有效性研究[J]. 新课程(下),2017(06):21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