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夯实根基促共享
——全国部分地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巡展(之六)

2018-09-05

中国信用 2018年8期
关键词:湛江市盐城市盐城

做强惠企便民 打造“信用湛江”—— 访广东省湛江市发改局局长梁肖斌

◎文/本刊记者 吴限

“湛江位于中国大陆最南端雷州半岛上,地处粤桂琼三省区交汇处,南濒南海隔琼州海峡与海南省相望,西临北部湾,背靠大西南,是国家‘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近年来,湛江市强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政务诚信为引领,带动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社会各界信用意识显著增强,‘信用湛江’建设全面向好发展,有力地提升了城市竞争和经济发展的‘软实力’。”广东省湛江市发改局局长梁肖斌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记者:信用网站和平台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湛江市在这方面是如何部署实施的?

梁肖斌:一是建“网”,设立查询“窗口”。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这张“网”,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基础工程。早在2012年底,湛江市就开始研究建设市级信用网站,“信用湛江”网站于2014年11月正式上线,目前网站共建有信用公示、信用查询、信用动态、重点领域、联合奖惩、政策法规、信用学堂、共建单位等栏目。展示企业红黑名单,设置警示榜,为政府部门查询企业信用状况提供参考依据;建立联合奖惩专栏,实现政府部门间的联动,增加企业守信承诺展示页面,并为市民提供异议处理入口。通过网站向社会提供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社会组织四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公示全市36个市直部门、10个县(市、区)90多个县级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为信息共享打下基础。

二是建“库”,归集信用信息。近年来,湛江市紧紧围绕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这一目标,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建立信用信息标准规范,主要行业部门信用信息初步实现电子化记录和存储,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并实现常态化信息共享。2014年6月,湛江市探索开发“一库两平台”项目,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湛江”网站、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平台联合建设,实现资源整合、节约投资的目的。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库可为“信用湛江”网站、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上办事大厅企业专属网页提供信息资源支撑,强化社会信用体系与市场监管体系的有效对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可确保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实现全社会的信息共享,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014年8月,湛江市以《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分类规范》《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编码规范》为标准,从公共信用信息来源角度,编制印发了《湛江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14)》,从而确定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采集范围和数据提供单位,明确了各数据提供单位的信息类、信息项、编码、数据元的内容以及责任要求,为湛江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的归集和使用提供了依据。2014年,湛江市向全市32个部门收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数据库所需数据资料,同步开展首批信用数据归集,初步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三大基础数据库,并积极与广东省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及时向省平台推送数据。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成运行,为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各级政府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息,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达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目的。

强化改革后续监管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代码转换

记者: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是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湛江市是如何开展的?

梁肖斌:根据国务院关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顶层制度设计,以及广东省有关工作部署,湛江市自2015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改革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原来各个部门分别编号赋码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从源头上赋予企业全国统一的主体识别号,使企业拥有全国唯一的“身份证号”,有利于消除监管盲区,强化改革后续监管,推进协同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2017年8月,湛江市“多证合一”系统正式开通,系统依托“一库两平台”全面推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刻章许可证》整合到营业执照上。通过“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信息互认”的模式,今后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无需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刻章许可,只要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直接到有资质的刻章企业办理刻制公章事宜。让信息多跑腿、企业少跑路,使企业开办更加便利,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加强信用产品开发推进信用服务惠企便民

记者:推进信用产品创新和应用已成为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湛江市有哪些特色做法?

梁肖斌:一是推动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使用。湛江市于2014年10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全市各行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和引领推动作用。近年来,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广泛运用,将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加强管理和服务创新。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奖惩机制。同时推动企业积极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将第三方信用报告作为市场主体申请或参与相关业务的重要参考。积极培育本土信用服务机构,鼓励使用外部评级等信用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中的应用。

二是充分利用社会信用建设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国地税开展“银税互动”活动。发挥纳税信用信息在企业融资等方面的作用,推进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有效对接,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开辟“税保合作”模式。市国税、地税和市保险协会搭建“税保合作”工作平台,搭建全市小微企业、银行机构、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桥梁。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积极推动农户信用评价,推动金融机构运用农户评级结果与农户贷款审核、管理相结合,积极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

近年来,湛江市以加快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主要抓手,同时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抓好信用建设顶层设计;突出四大领域建设,全面提升城市信用水平;认真做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工作,主动披露信用信息,对社会不良信用事件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近几个月的城市信用监测中排名均位于全国前列,有效地提升了湛江市的信用状况和政府形象;强化诚信文化宣传,积极营造“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社会风气。加强城市信用建设,为湛江加快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更加优越的环境。

2016年12月26日,湛江市召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 (图片由湛江市信用办提供)

夯基础建机制 凝聚“信用盐城”新动能——访江苏省盐城市信用办副主任沈建国

◎文/本刊记者 岁正阳

地处江苏北部的盐城位于祖国的黄海之滨,这座古老又新兴的城市,从西汉因盐置县起,迄今已有2100多年的历史。丰富厚重的文化底蕴,结合与时俱进的实践,铸就起跨越发展的城市之魂——“盐城精神”。

“‘十三五’期间,是盐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决胜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节点期,是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期,是深度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城市群和沿海发展等国家战略的机遇期,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助推盐城社会经济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政府职能转变、社会治理创新,构筑盐城‘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优势,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盐城谱写新篇章。”近日,江苏省盐城市信用办副主任沈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完善机制强力推进提升“信用盐城”发展活力

记者:现如今,盐城市信用建设工作成效日渐显现,具体是如何推进的?

沈建国:盐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围绕“信用盐城”建设的总目标,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深化改革、文明城市等重要内容,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组织协调机制健全完善。2009年,盐城市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并成立了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辖区11个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信用办。

二是规划设计科学全面。盐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盐城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十多个文件。明确了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有效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和政府公信力。

三是信用信息系统建成运行。2014年9月,盐城市“一网两库一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即“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和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建成并上线运行。截至2018年1月,“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点击量突破100万次,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归集了60个部门和11个县(市、区)信用信息1082类(项)2800多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3.95万条、行政处罚信息11.53万条,省市两级平台交换的信息达434万余条。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信用查询服务窗口,近3年来累计为社会出具信用查询报告2000余份,为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四是信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盐城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明确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第一批归集数据项的通知》等文件。盐城市信用办会同盐城市文明办制定了《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会同盐城市编办制定了《盐城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会同盐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制定了《盐城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用认定与奖惩办法》,盐城市信用办制定了《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管理暂行办法》《盐城市企业失信联动监管惩戒实施办法》等文件,初步形成了盐城市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数据归集、应用、管理全流程制度覆盖。

强化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夯实信用工作坚实基础

记者:盐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的总体进展与发展态势如何?

沈建国:近年来,盐城市已初步形成了总体架构合理、基础设施扎实、应用成效较为显著的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进展:

夯实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一是强化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建设。加强信息记录,全面实现信用信息的电子化存储。加强与国家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互联共享,扩大盐城自然人、社会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数量和范围。二是建设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横向和纵向的信息实时交换、共享机制,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市级平台与各县(市、区)、各部门系统的数据实时交换和共享。建成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三是加快基础信用数据库升级改造。将现有市级平台和数据库系统升级,并与国家、省和县信用信息平台对接,与市行政管理部门等部门系统对接,推进信用信息实时归集共享及应用。

夯实“信用盐城”网站建设。一是提升“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功能建设。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开通企业信用信息的发布与查询功能,积极稳妥、逐步有序开通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功能。二是提升信用管理特色专栏建设。借助“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的对外服务能力,整合各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建立“信用承诺”“七日双公示”等特色专栏。

2018年5月,盐城市召开应征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签署仪式暨失信人员名单发布会 (图片由江苏省盐城市信 用办提供)

夯实市场信用监管机制建设。一是深入推进以信用为核心清单建设。推进信用管理和信用服务,依法明确清单归集内容,制定清单目录,公布涉及失信行为事项。建立事前告知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监管的制度。二是深入推进信用承诺建设。全面推行市场主体准入信用承诺制度,信用承诺通过“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三是深入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

加快完善保障措施织密信用监管“防护网”

记者:为保证江苏省及盐城市信用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盐城市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驾护航?

沈建国: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保障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出台相关文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加快信用建设的相关政策;根据盐城信用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和推广相关条例和办法。二是提供技术支撑。鼓励各部门结合规划部署和工作实际,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示范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并在系统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未来3年市级财政将设立不少于3000万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财政预算专项资金支持。

加大目标考核力度。一是明确工作分工。二是加强研究部署。盐城市委、市政府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实施跟踪反馈机制。三是定期考核评估。定期对各县区、相关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自我督查。

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一是诚信教育培训。支持市内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信用相关课程、设置信用管理专业教育;大力开展信用宣传普及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二是诚信文化宣传。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周”“诚信兴商宣传月”“6·14”信用记录关爱。

猜你喜欢

湛江市盐城市盐城
盐城市扛起使命担当 锻造应急铁军
盐城市开展重点钢铁企业全面体检
从盐渎到盐城——盐城命名记
非遗盐城
三个关键词,读懂盐城这座城!
“东方湿地之都”——盐城
盐城市中级法院和盐城市侨联共同举办涉侨纠纷调解中心揭牌仪式
湛江市文联等三家单位扶贫送温暖
湛江市文联领导慰问德高望重艺术家
首届湛江市民间艺术大师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