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视频监控系统下视频监控图像侦查的应用及发展方向
2018-09-05朱建
朱建
多种通信工具和媒介的普及,推动了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发展,视频监控系统所记录下的动态和静态的信息,为视频监控图像侦查提供了重要信息和关键线索,此种侦查手段显示出了一些传统侦查手段所不能比拟的优势,提高了侦查破案的效率,与此同时,在海量信息需要存储和犯罪呈现职业化、集团化特点的共同作用下,使得视频监控图像侦查面临技术和制度建设上的挑战。
随着中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脚步加快,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也处于前所未有的发展高度,电脑、手机和网络的普及,使得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发展具备了相应的条件和技术基础。视频监控系统是一种可以实现对动态视频信息和静态图像实时存储的载体,根据权威机构IHSMarkit的数据,中国已经安装了1.76亿监控探头,而未来三年探头的数量将增加到6.26亿。监控探头起先在一些保管重要物品的场所被应用,防止重要物品失窃的情况发生,由于技术提升、建设安装费用逐渐降低以及越来越多场所和个人对安全防范需求的不断提高,视频监控系统也开始被更广泛地应用。我国的视频监控图像侦查是伴随视频监控系统的普及而逐渐发展、成长起来的,在2007年前后,公安部推行平安城市建设,开始布建城市治安监控系统。由于街头犯罪呈现出高发的态势,我国实施了“金盾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热潮,这也为公安案件侦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在寻找案件线索、犯罪嫌疑人踪迹和形成案件关键证据等方面发挥出了一些传统侦查措施所不能比拟的重要作用,让侦查机关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占据更多的主动权。
一、视频监控图像的特性
视频监控图像是通过相关监控视频系统连续地对一定范围内所有事物的活动进行客观记录并储存的图像资料,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实时客观性
视频监控图像的本质特性就是客观地记录进入监控范围的一切人和物的特征、举动和行进路线等,不受主观因素的控制和臆断,可以将特定时间段和范围内的场景完全再现。
(二)动静结合,事后调取
监控视频图像呈现的是动态的发生过程,可以全面地掌握视野内的活动,在事后调取过程中,能够根据需要,暂停视频播放,固定需要辨认对象的体貌特征和周围具有特征性的环境标识,让静与动的监控视频图像发挥不同的作用。
(三)片段整合,信息优化
不同区域和位置的监控探头所记录下的监控视频图像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这就需要以特定的人或物为主体,将包含特定人或物的监控视频图像进行整合,从中提取出更具价值的参考信息,把独立的片段拼凑成具有完整逻辑的判断。
二、视频监控图像侦查的应用
视频监控图像侦查的实质就是在刑事案件过程中,侦查机关及其侦查人员调取视频监控系统记录的视频监控图像资料,提取、整合以及分析研判出可能有利于具体案件侦查的信息,以固定犯罪证据,发现和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新型侦查方法。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手段更为高明,所用的技术更为先进,这给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带来了更大的难度,一些传统的侦查手段已经不能满足侦查破案的需要,而借助安装在城市道路、车站码头机场、银行网点和居民小区等的视频监控系统所记录存储的视频监控图像资料进行现代化信息侦查的手段展示出了它的优越性和先进性,成了一种重要的侦查手段,视频监控图像侦查的应用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日常监控下抓获现行
一些安装了监控系统的场所常配备日常视频监控人员,他们可以及时发现监控范围出现的可疑迹象或人员,并将具体情况第一时间通知警方,实现快速出警处置,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二)全方位立体式信息捕捉
监控探头24小时不间断地记录监控范围内的一切,加之监控系统建设呈现出网状的立体覆盖,使得出现在此空间一切与犯罪相关的信息都能被完整地捕捉。手机的普及也成为一种重要的移动的视频拍摄工具,所记录的信息更具有针对性。多种视频记录工具的组合应用,使得专门侦查机关能够获得更多与犯罪相关的信息,进而为案件的侦破提供重要信息和关键线索。
(三)客观呈现并直观反映犯罪特征
监控视频系统收集到的视频图像信息就是第一时间记录的有关人、事、物的客观原始信息,受主观因素影响小。有些先进的监控设备能够将视频和音频同步记录,直观地将与犯罪有关的人、物、场所和工具,甚至是犯罪计划和人员安排得以反映,这就会极大地提高侦查人员的办案效率,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犯罪嫌疑人行踪并将其抓获,为快速打击犯罪,防止犯罪嫌疑人继续实施犯罪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重要的证据类型
现阶段越来越多的犯罪表现出职业化、集团化和专业化的特点,侦查人员通过传统侦查讯问手段获取犯罪嫌疑人口供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加之国家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侦查机关转变办案思路,从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转变,使得口供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下降。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将视听资料、电子证据作为一种证据类型,这就说明视频监控图像资料在刑事案件侦查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理论上讲,只要在监控范围内有犯罪行為发生,视频监控系统就会将原始的现场情况完整记录,如果依靠传统的侦查措施不能获得证据时,视频监控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就会成为刑事案件侦查获取证据的唯一依据。另一方面,视频监控资料与获取的其他形式的证据,组成证明力更强的证据组合,更好地遵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定罪原则。
三、视频监控图像侦查的发展方向
近十年来,视频监控图像侦查被广泛地应用于刑事案件侦破的过程中,显示出了强大的优势,收到非常好的效果。视频监控图像侦查可以紧扣案件的时空要素和特征明显的可疑人物、可疑交通工具、可疑物品等要素进行分析,通过“从案到像”“从像到物”“从像到信息”“从像到人”“从像到案”等多个渠道为侦查破案服务,通过多部门协同作战,充分利用视频资源去拓展和挖掘更多的视频图像信息、通信信息、银行卡信息、上网信息、住宿信息、GPS信息等隐性信息,依托数据分析、研判、侦查于一体的视频作战平台,提高破案效率。但是我国视频监控系统的发展较晚,相应的技术还不是非常成熟,这也使得我国的视频监控系统面临建设上、技术上以及制度上的挑战,所以我们需要着重解决发展中的关键性问题,这样才能充分显示监控视频图像侦查的优势,更好地发挥其揭露犯罪事实的证据作用。目前,视频监控图像侦查需要从以下几个突出方面进行发展。
(一)视频监控系统应科学建设,合理布局,形成全覆盖
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原则应该是“守点控面、全面覆盖、无缝连接”,这就需要对监控探头进行科学的选用和合理的设置,虽然各自的监控范围不相同,但就整体而言,记录下的信息要能拼凑成完整的连续画面,尽可能避免出现监控死角,实现全面覆盖的视频监控网络。鼓励政府和企业共同建设满足相应社会治理、企业安全生产需要的视频监控系统,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撑的视频监控图像有机整体。
(二)加大技术投入,提高使用水平
由于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连续记录,随着建设水平的逐步提高,产生出了海量的视频信息,这对信息的存储设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21世纪大发展的背景下,大数据、云计算等已经不是稀奇高深的名词,它无时无刻不在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产生关联。越来越多的信息需要被妥善存储,量子力学为这一世界性的难题提供了解决办法,但作为世界最前沿科学之一的量子力学还有太多的未知内容等待被科学家探索研究,这就需要国家投入更多的资金支持,需要加强学科的国际沟通,让更先进的技术为社会的发展进步提供更有力的支撑。还应该引起我们高度关注的一点是,职业化和专业化的罪犯会采取更加隐蔽的行为进行犯罪,比如犯罪嫌疑人会刻意伪装自己,不让自己的体貌特征暴露在监控视频中,他可能会在不同的地方实施犯罪,这就需要更高分辨率的监控设备,开发自动识别,筛选分析的程序系统,从海量的信息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将侦查人员从极为耗时的海量视频监控信息审查中解放出来,从而提高侦查办案效率,让犯罪嫌疑人尽早接受法律的制裁,维护法律的神圣和权威。
(三)建设专业队伍,规范视频监控信息利用
视频监控图像侦查过程中,信息涉及的主体广泛,包含的信息量巨大,虽然出于侦查办案的需要调取、分析视频监控信息,也要注重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成立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组成的专门的视频监控管理部门,统筹区域、部门之间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调用管理,提高具体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确保视频监控系统保持平稳的运行状态。良性有序的视频监控运行系统,还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制度保障。建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使用监控视频图像信息的特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既然作为一种信息,高效的传递和共享会使其发挥出更大的价值,加强专责机关与其他部门和行业的横向联系,注重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分类和技术性维护,这样能够大大提高侦查效率和信息的利用率。
(四)转变思想,将传统与现代侦查手段有机结合
视频监控图像侦查是继刑侦、技侦和网侦之后的第四种新型侦查技术,是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应运而生的侦查手段,并不是传统侦查手段和方法的取代。在具体的案件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既不能认为依靠传统侦查手段就可以查明犯罪事实,而忽视甚至排斥使用视频图像侦查这一新型科技侦查手段;也不能认为视频图像侦查手段是侦查破案的唯一手段,而忽视在某些情况下传统侦查手段所发挥出的重要作用,避免出现当案件没有视频图像资料时的窘境,所以就需要侦查人员在思想上有明确的认识,在侦查实践中将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现代视频图像侦查技术与经验型的传统侦查手段完美地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做到快速准确及时地查明案情,抓获犯罪嫌疑人,进一步提高侦查破案的效率和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