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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洛水村的民居营建与观念表达

2018-09-04谭画

世界家苑 2018年8期
关键词:泸沽湖

谭画

摘 要:云南泸沽湖地区的洛水村中的民居建筑具有独特的人文风情与鲜明的民族性。其建筑的产生与发展过程受到了云南永宁地区的地理条件、历史流变情况及摩梭文化与宗教的影响。本文将以建筑学为基础,结合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等多学科综合和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以实地调查的典型建筑为重点。探索洛水村中被称为“木楞房”的民居建筑所传达的营建文化思想与造物理念。

关键詞:泸沽湖;洛水村;民居建筑;营建工艺;观念表达

一、洛水村概况

云南称纵横的高原山地之中的断陷盆地为“坝子”,永宁坝子就是其中一个断陷盆地。泸沽湖则是四川与云南交界处的断陷湖泊。永宁坝子的位置在泸沽湖西北20公里处。我们所讨论的洛水村就位于泸沽湖旁的永宁坝子之上。在泸沽湖周围的村落中,有大、小落水村,这里的洛水村指的是大落水村。永宁坝子上主要居住着摩梭人,永宁摩梭与其他地区的摩梭人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它是中国现存的唯一一个母系氏族社会。女性在在永宁摩梭社会中处于中心地位,祖母、母亲、子女组成的整个家庭集团。

关于“摩梭”一词的来源学界有很多研究,黄耘通过对史料的考察以及对这些研究的总结,认为历史上的“摩梭”“麽些”“磨些”等词语,是对分布在滇、川、藏地区的现在称为“纳西族”所有族群的称呼(包括摩梭、麽些、纳西、纳、纳日、纳罕在内),认为这些族群是“同源异流”的族群,可以把它统一称为纳族[1]。

在晋代文献《华阳国志》中,纳族首次被称为“摩沙夷” [2]。唐宋时期,兴起于西藏的吐蕃东扩,兴起于云南的南诏北上,统治藏彝走廊[3]大部分地区之后,将这里的各部落纳入统治。而后,在北方的蒙古人在蒙元时期进入藏彝走廊的北部和南部。元朝时,忽必烈于至元十六年(1279)年置永宁州,设土司管辖。土司制度是中国封建时期在边疆民族聚居地与杂居地所实行的一种的特殊的统治制度。土司家族以父系家庭为家庭组织形式,由长子承袭土司职务。直到1956年永宁地区才完全废除土司制度,实行民主改革。此后永宁成为了云南县属的一个辖区,其下包括温泉、托支、洛水在内的6个行政村。

二、洛水村的摩梭民居建筑以及观念意义

无论是从民居建筑的单体还是整个布局结构来讲,它都反映了各族人们的文化习俗与审美观念的特征,是所居住人生产生活方式的诠释。这一点在摩梭民居建筑中反映的尤为明显。

永宁地区是青藏文化、羌氐文化等多种文化的交汇点,在长期发展的历史过程中,这种边缘文化的氛围加上地理以及技术条件的限制,摩梭人的民居建筑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建筑形态和建筑文化。对于摩梭人讲,他们将自己的生活与文化纳入了有规划的秩序之中,其民居建筑的形态是将这一秩序物质化的体现。“摩梭人的房屋在其物质文化要素中占有最重要的位置,它远不止是一组布局合理的木质建筑,更重要的是作为摩梭人的物质和精神双重家园而存在”[4]。摩梭民居的建筑形态直接反映了摩梭人的宗教信仰、婚姻形态、家庭组织。

1.以女性为中心的家庭与婚姻观念

摩梭人的主要房屋建筑组成一个四合院,四合院之外由夯土墙围合,四合院的中心是一个天井。围绕四周的分别是祖母屋(又称正房)、经堂、花房、牲畜房。从建筑布局上来讲,主轴线上一般设祖母屋和花房,次轴线上通常设置经楼和牲畜房。祖母屋是这四座建筑中的核心建筑,其平面格局可以分为内圈和外圈,与汉字中“回”字有些相像,主室为“回”字的内口,外围则称之为“外圈房”。

祖母屋之所以被称为最为重要的建筑,这与摩梭人以女性为中心的家庭组织与婚姻关系有关。一般一个四合院里内居住着一个母系大家庭。一个母系家庭中最为年长的女性长辈才能居住于祖母屋,它是饮食、待客、仪事的场所。摩梭女性从出生、成人礼、生育到最后生命的结束这一生的来回都在祖母屋内进行。祖母屋的内室横梁置于两根木柱之上,以正对门的方向的来看,左侧柱称为女柱,右侧木柱称为男柱,这其中蕴含由女性、男性共同组成家庭的隐喻。祖母屋内在靠近女柱一侧山墙的地方会放置一张由最为年长女性居住的床,这部分是女性的空间。房屋的中心是用以炊煮食物的火塘,火塘的另一侧是男性的空间。这样的布局形式鲜明地体现了摩梭文化与社会性别的结构关系。

与祖母屋相对的花房则是摩梭人婚姻形态的产物,摩梭人实行“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制度。花房通常分为两层,底楼存放杂物,第二层是家户中成年女子的卧房,同时也是她们接待走婚对象的场所。卧房一般被分割成2到4间,平面形式也很简单,在建筑的装饰方面非常精美。房间内朝向院外的窗户是特地设置的情人门,窗外还有可以移动的楼梯,以便男女双方约会。男性在摩梭民居建筑里并没有固定的居住场所,他们与房屋的关系相对于女性来讲要显得松散许多。

2.摩梭人的神灵崇拜与宗教信仰

摩梭人居住的宁蒗地区森林茂密,本着就地取材的原则,这里的村民多以木材作为建筑材料。所建成的房子被称为“木愣子”或“木垒子”。摩梭民居的房屋四壁利用削皮后的原木两端卡口垒叠而成,屋顶用木板覆盖,上面压着石块。摩梭人对于木材的推崇还与它们的自然神灵崇拜有关。无论是树木还是山川,这些可以直接成为摩梭人的神灵崇拜对象。从空间构造的方面来说,这里的民居建筑主体采用井干式的结构体系,同时结合穿斗式构成整个建筑空间。

摩梭人的原始宗教为达巴教,其民居建筑也受到了“达巴”信仰的影响。例如在同一个村落中,位于不同四合院的四座房屋的朝向却是相统一的。不同村落中的建筑朝向则不一定相同,因为它们的朝向与其所崇拜的达巴教中的自然神灵所属的山脉方位相对应。祖母屋内最为年长女性所居住的床的一边山墙要正对着神山。这边的山墙会放置一个被称为“司拖”的木柜,它通常用来放一些贵重物品。祖母屋的中间设一个高灶台。灶台顶角的神龛用来供奉达巴教内主管“火”的被称之为“冉巴拉”灶神以及祖先。高灶台下设火塘,在摩梭人的传统观念中,火塘是祖母屋的内部核心,因为火既被当作是他们的崇拜对象同时也被认为是与神灵沟通的媒介。

四座建筑中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建筑就是经楼,是摩梭人进行宗教事务的场所。在藏传佛教传入永宁地区之前,它的地位仅次于祖母屋。16世纪时,藏传佛教各个教派的传入永宁地区。土司利用藏传佛教巩固自己的统治,逐渐形成了土司可以掌握该地区的世俗与宗教的双重权利。所以在藏传佛教进入永宁地区以后,逐渐动摇了达巴教的主要宗教地位,此后,达巴教与藏传佛教相互融合,甚至产生了分工合作的效果。

此后,经楼成为了四合院中最为重要的建筑,位于主轴线的地位。经楼相对于原来的体量上来讲,也增大了不少,多为两层,有的甚至三层。从布局上来看,一般由三间小房构成,最上层中间房设作经堂,内部放置着精美的神龛,神龛上供奉着历代达赖、班禅以及祖师的神像,是经楼的核心,左右厢房供喇嘛住宿。摩梭民居在建筑装饰方面也产生了局部藏化,在屋顶和屋檐的地方,挂着经幡,用来展示对佛的崇拜以及用以辟邪。在洛水村的寺庙、山顶、路口等地还常常可以看见由白色的石头堆叠而成的玛尼石堆,这一物品具有非常明显的宗教含义,它在藏传佛教中代表祈福以及可供人们转经礼拜。

参考文献

[1]黄耘《泸沽湖地域人居环境文化演进》,北京: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年,第13页。

[2]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200页。

[3]这一观念是由中国著名的人类学家费孝通教授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

[4]黄耘《泸沽湖地域人居环境文化演进》,北京: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年,第81页。

(作者单位:四川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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