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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是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双刃剑”

2018-09-02吴冰阎海峰

清华管理评论 2018年12期
关键词:双刃剑核心技术跨国公司

吴冰 阎海峰

美国封杀中兴的事件让国人意识到掌握核心技术是多么迫切的事情。摆脱西方的束缚,发展中国核心技术,成为当前人们的主要话题。然而,拥有核心技术对中国企业固然重要,但如何使用好核心技术来进行国际竞争也至为关键。由于中国在国际上的独特性,使得中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存在诸多劣势,而这就导致核心技术很可能成为影响企业跨国发展的“双刃剑”。

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劣势分析

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劣势来源于两个方面:后来者劣势和来源国劣势。首先,研究者一直将中国作为后发国家,因为中国从1978年改革开放后才打开国门,在2001年加入WTO后企业才真正走向国际市场。从这个意义上,中国企业是国际市场上的后来者。后来者劣势理论强调,较晚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丧失了占据国际市场和发展先进技术的先机,因而在与在位国家进行竞争时,面临诸多竞争劣势。尤其在核心技术上一旦落后,后发企业的赶超就更加困难。尽管外来者优势观点认为,中国企业可以在技术上实现“弯道超车”,但是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大量的技术布局封锁后来者技术上升通道。尤其是中国企业大量的核心技术是基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技术发展起来的,要想在技术竞争中赢得先机并非易事。

其次,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也存在来源国劣势。先发国家往往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无论这种对待是否合理,其结果都造成中国企业长期处于受歧视状态:既难以获取足够先进的技术,又常常被指责窃取西方技术。前者导致中国企业被锁定在技术链的低端,很难通过自己的创新来突破西方发达国家的技术限制;后者因为偏见,导致中国往往被限制于技术封锁和遏制的不利状态中。由于价值观、文化观念和语言上存在显著差异,中国企业在东道国市场更容易被认为是外来者,从而遭受来自东道国政府、舆论、民众以及企业的歧视。

相应地,中国企业长期以来在研发能力上存在不足,缺乏主要的核心技术,鲜有技术的品牌优势,这导致企业难以与西方跨国公司直接抗衡。为此,改革开放至中国加入WTO的二十余年间,中国企业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和吸收的内向国际化过程,逐步提升了自己的技术能力。应该说,到目前为止,中国企业在很多方面的技术水平已经可以与西方跨国公司相媲美。但是,由于在长期的技术攀登过程中,企业因技术能力不足而产生的技术水平低、产品质量差等问题,已经使中国产品被贴上“价廉质次”的标签。这种刻板印象严重影响着中国企业的声誉,使中国企业难以在全球价值链上获得向上突破的机会。尤其是当前仍有很多企业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不注重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造成中国产品还需要依赖西方技术进行生产,很难令企业在短时间内改变不利的市场地位。中国企业在摆脱技术依赖、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上仍然任重道远。

中国企业技术发展的国际化困境

中国企业的两种技术路径

针对自身劣势,中国企业采用了两种提升核心技术的方法:一种是模仿创新,一种是自主创新。

对于模仿创新,中国企业通过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并加以“逆向工程”,逐步摸清技术的细节和工艺流程,并通过模仿进行试制。成功投产后,再在此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变为自己的核心技术。日本企业靠此成功的经验无疑对后发企业模仿创新提供了激励。然而,中国企业在模仿创新中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对技术的刻意保护,中国企业很难拿到先进技术。“市场换技术”的失败就反映了中国引进西方先进技术的难度。另一个是中国企业自身问题。很多中国企业注重短期收益而非技术研发,不舍得进行技术投入,奉行“拿来主义”,忽视了长期的技术发展。更进一步地,很多企业喜欢“山寨”西方技术,热衷于通过更换外包装等进行所谓创新。例如:中国很多的手机往往外壳非常漂亮,但实际很少有核心技术,大部分都在为高通等国外技术垄断商交专利费。又如,现在很多的IT企业,网页或软件界面做得极其漂亮,甚至有大量的“皮肤”可以随时夺人眼球,但核心思想或技术大多来自对西方企业的抄袭。这种只注重企业做大、短期盈利,忽视企业做强、长期发展的小农意识,已经远远落后于当今的时代发展。

自主创新则是企业自己干,在现有技术基础上进行革新或者直接另起炉灶,发展真正属于自己的核心技术集合。中国5G通信技术的发展历程就是很好的例子。中国在2G技术以前,没有自己的电信标准,只能成为西方技术的附庸。撇开西方主导的“频分双工”技术,中国以自己研发的“时分双工”的TD-SCDMA标准作为突破口,从3G技术开始介入国际电信标准,到今天开始能够在5G标准中占据重要地位,自主创新功不可没。然而,自主创新仍然任重而道远。任何一项新技术不可能空穴来风,一定会基于以往的技术进行发展。即使技术上完全另起炉灶,但设备制造、工艺流程和生产组装等环节,仍然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现有技术,尤其是这些技术往往来自于具有雄厚技术积累的西方跨国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自主创新不可避免地要与西方跨国公司产生冲突。仍以5G技术为例,虽然中国政府很早就主导了中国企业在5G技术上的研发,但目前看,高通仍然依靠其雄厚的专利基础,成为未来5G时代长期的技术霸主。因此,我们仍然需要理性地看待自主创新。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自主创新的道路仍比较曲折坎坷。

中国企业的两种国际化方向

作为新兴市场国家,中国虽然尚不算发达国家,但是也已不是最不发达国家,因此中国面临着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并与西方跨国公司竞争的上行国际化,同时面临进入不发达国家市场的下行国际化(见图1)。这与西方跨国公司仅存在的下行国际化(或至多平行国际化)不同。下行国际化往往意味着企业从发达国家/地区进入不发达国家/地区,企业因而具有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知识、技术、经验和能力進行扩张,从而深化规模效益。尽管不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政治风险、制度缺陷和不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这可能会让企业陷于风险中,但是不发达国家相对便宜的劳动力资源、土地以及丰富的社会关系网络,却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企业的风险。尤其是很多研究指出,对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国家,因为与不发达国家具有相似的发展史和制度环境,有助于消除中国企业在不发达国家的陌生感,并可以将本国的成功经验和运营模式推广到不发达国家,进而获取制度优势。

然而,上行国际化则意味着技术较差、能力有限的企业进入发达国家市场,与技术强、规模大的西方跨国公司竞争,其难度可想而知。由于制度、法律和意识形态上的差异,中国企业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往往面临着巨大的外来者劣势,不仅受到当地政府、社会以及客户的歧视,还会受到对手的恶意竞争。加上中国企业的产品已经在东道国形成了“价廉质次”的刻板印象,决定了中国企业很难靠自身技术能力开拓当地市场。即使中国企业具有了相当地技术优势,发达国家的企业也会通过各种方式来阻挠中国企业在当地的经营活动。

中国企业国际化的技术困局

就上述中国发展核心技术的方法和国际化路径,可以组合出四种中国企业国际化的不同情境:模仿创新-上行国际化、模仿创新-下行国际化、自主创新-上行国际化和自主创新-下行国际化(见图2)。

模仿创新-上行国际化

模仿创新是后发国家最常用的技术升级方法。当改革开放后,中国引进了大量西方的技术和设备后,通过仿制,中国将这些西方技术逐步国产化并更新换代。由于中国模仿的大部分技术仍然是西方国家较为落后的技术,因而在此基础上的模仿创新不得不以西方技术为基础,这实际落入了西方国家预先设定的创新路径中。如果按此路径前进,则不可避免地与西方跨国公司的最新技术相冲突,并因此触碰西方跨国公司早已设好的技术“雷区”。中国在发展3G技术时,不选择追随西方技术就是这个原因。通过专利池、专利联盟甚至设置专利陷阱等方式,西方发达国家将中国技术的创新路径进行了封锁,致使中国企业在遵循西方技术的基础上,难以形成真正具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因此,任何模仿创新都可能侵犯跨国公司业已设置的专利布局,这就形成了发达国家对后发国家的技术封锁。

更值得注意的是,限于技術水平有限,很多企业无法完全模仿创新,仍然大量采用跨国公司的技术或产品。尤其是很多模仿创新,中国企业仅仅是完成了相关部件的国产化生产,但所基于的技术、工艺和规范,仍然完全照搬原始技术,因而难以掩饰技术上的抄袭。基于此,中国企业很难将这些技术使用到发达国家市场。一旦跨出国门,这些企业将面临严苛的技术壁垒、高昂的专利费甚至市场禁入。尤其是当很多企业大张旗鼓地宣布国际化时,早已布局好的西方企业已经做好“口袋阵”准备大打歼灭战。中国地板行业就是例子。一个小小的地板锁扣,就迫使中国地板企业每年向国外企业缴纳大量专利费。类似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最近美国奈爱公司的专利保护诉讼案将32家中国企业以及所有其他可能涉及侵权的企业都排除在美国市场以外。

即使很多企业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并通过大量的技术规避手段,避免了知识产权上的问题,但仍然难以避开跨国公司技术禁入的限制。例如,上海某企业在进入国外市场前,充分地进行了知识产权梳理,规避了所有可能涉及问题的技术细节。然而,当企业一俟进入当地市场,西方某企业立马发来律师函,以当时所签技术合同中有不得在国外使用其技术的条款限制,将此企业打回了本国。凡此种种,皆说明中国企业通过模仿创新所得到的所谓核心技术,要么并未搞清楚何谓核心技术,要么早已被西方跨国公司“设局”,无法实现国际化。

中国企业通过模仿创新所得到的所谓核心技术,要么并未搞清楚何谓核心技术,要么早已被西方跨国公司“设局”,无法实现国际化。

即便中国企业成功地规避了所有侵权风险,很多模仿创新也很难超越西方跨国公司的最新技术,导致中国企业很难在发达国家市场上占据主动性。由于技术上仍然处于劣势、并且受到跨国公司的专利束缚,中国企业不得不为使用西方技术而缴纳高额的专利使用费。加上长期以来在发达国家市场上形成的不良印象,靠模仿创新的中国企业很难在上行国际化上获得突破。

模仿创新-下行国际化

尽管模仿创新在上行国际化时遇到较多问题,但很多人认为可以将其用在下行国际化中。因为在不发达国家,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无法实行。而且,中国企业并不需要采用最新技术,较为老旧的技术在不发达国家市场也算先进。同时,中国企业在不发达国家面临相似的经营环境和良好的国际关系,利用模仿创新成果能够获得更多收益。

但是,由于不发达国家经济较为落后,在基础设施、人员素质等方面会对企业的技术应用形成挑战。例如由于电信、电力和交通等系统落后,很多技术和设备无法立刻在当地投入使用或生产,而且很多技术仍然需要先行对当地员工进行培训。这就迫使中国企业不得不首先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并且外派大量中国员工到当地工作。这些额外的工作增加了企业的国际化成本,甚至可能抵消企业的技术回报。另外,很多不发达国家的政治稳定性不高,市场环境动荡,官员腐败程度较高,这常常会增加企业的技术泄露风险,例如因为要协调不同政治关系,企业的讨价还价能力下降,不得不将自身技术进行转让或授权本地化生产。由于当地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高,各种政治和商业势力混杂,中国企业的技术很容易被窃取。

更重要的是,不发达国家历史上往往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殖民地。发达国家会施加各种压力,迫使中国企业退出当地市场。一方面,发达国家通过对中国等国家进行封锁,对中国技术进入不发达国家市场进行限制。尤其是很多不发达国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宿敌,美国对其制裁就经常连带中国企业。通过制裁,美国试图封锁中国企业向这些国家转移西方技术和产品。另一方面,发达国家也会通过跨国公司分支网络、情报部门等相关机构,在不发达国家市场对中国企业的技术进行搜集和比对,一旦发现中国企业的侵权行为,随即会做出反制措施。

自主创新-上行国际化

即使中国企业具有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在进入发达国家市场也并非一帆风顺。首先,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活动抱有戒心。西方国家对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常常以国家安全为由,断然采用国家权力来干涉企业经营活动。华为公司在这方面有切肤之痛。不考虑华为在发展历史上经历过多少次西方国家政府的阻挠,就最近而言,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甚至俄罗斯都明确表示,禁止本国采用华为5G技术。这就在国家层面上将华为的核心技术排除在本国市场以外。

其次,跨国公司不会容忍中国这样一个后发竞争对手的挑战。发达国家的企业会通过各种手段来对付中国企业,并会适时诉诸“337”调查等措施。“337调查”源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调查对象为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及进口贸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竞争。据统计,2001~2017年间针对中国企业的 “337调查”达56起,是过去20年的总和。2017年美国就对中国企业立案22起,达到历史新高。最近中国40多家钢铁企业面对的“337”、“301”调查即是例证。在这起案件中,美国钢铁公司没有发起专利侵权诉讼,而发起反垄断、反规避和商业秘密等三个诉由。这已不仅是对中国一家或几家企业的问题,而是针对中国产业甚至国家。一旦中国败诉,中国相关产业均将被进行反垄断调查,并且不得不放弃美国市场。而状告中国政府通过“黑客行为”偷窃美国企业商业秘密的诉讼,在政治上将中国置于极端不利地位,如若败诉,将令中国形象颜面扫地,国家声誉严重受损。尽管中国钢企在这次诉讼中大获全胜,尤其是中国企业首次获得商业秘密类案件的胜诉,但是企业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和资金也是巨大的。即使没有败诉,经过西方媒体的炒作,中国政府及企业的国际声誉已经在国际市场上受到伤害。这提醒我们,发达国家竞争者可以通过很小的举动,就可以令中国企业、产业甚至政府疲于应对,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中国企业上行国际化的难度。尤其是当“337”等调查目前已经成为西方企业不正当竞争手段时,更需要中国企业对上行国际化提高警惕。

更进一步地,发达国家将一系列的技术形成了技术标准,从而使得其它企业即使具备了相关技术,也必须完全按照这些既定标准执行,否则就无法進入西方市场。这样,发达国家通过设置技术标准扼住了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其他企业的脖子。例如:杜比数字技术成为几乎全球认可的标准。要想进入国际市场,就必须遵循杜比标准。即使中国企业具有与杜比标准相同的技术水平,也不得不因为西方国家设置的技术标准而放弃自身技术,转而无条件地全盘采用他们的技术标准。发达国家甚至将技术标准的垄断上升为国家垄断。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和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的适航证就是例子。中国的ARJ21支线飞机、C919大飞机要想进入发达国家市场,欧美的适航认证就是通行证。而FAA的适航证与EASA的适航证分别由波音和空中客车两大垄断巨头参与标准制定。因此,其他国家的竞争性飞机产品申请这两个认证都极为困难。美国舆论就曾对FAA接受中国飞机的适航申请进行质疑,认为FAA不能帮助竞争对手通过适航认证。这充分说明,发达国家市场已经形成了国家-产业-企业相互协调的保护网络,企业间的竞争已经不仅仅是技术竞争,还涉及国家间的政治角力,任何其他国家想要实现自主创新-上行国际化都将异常艰难。

自主创新-下行国际化

当中国企业拿着自己的核心技术去不发达国家市场时,除了面临上面提及的东道国政治风险以及知识产权风险外,也仍然面临着发达国家的阻碍。一方面,发达国家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探查中国核心技术是否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这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西方至上的思想在作祟。因为西方国家仍未对中国的崛起做好准备,即使中国研发出了核心技术,西方发达国家仍然难以相信。一旦发现中国真的具有核心技术,那些中国企业的竞争对手要么想法设法诋毁或破坏中国技术的信誉,要么会采取各种手段来窃取中国核心技术。加上很多不发达国家的政府会提出各种条件来引进和吸收中国技术,在这些情况下,中国企业可能并不乐意将最先进的技术投放到不发达国家市场。另一方面,发达国家还会使用国家力量来阻碍中国技术扩散到不发达国家。一个极端的例子是,为防止具有核心技术的中国武器产品进入发达国家所谓的“敌对国家”,西方发达国家会通过封锁和制裁来进行遏制。因此,即使具有核心技术,中国企业的国际化也非坦途。

我们是否真正具有核心技术是一个问题,中国企业如何把自己的核心技术扩展至全球市场又是一个问题。

结语

在国人大谈构建核心技术能力之际,我们有必要冷静地思考核心技术对我们意味着什么。我们是否真正具有核心技术是一个问题,中国企业如何把自己的核心技术扩展至全球市场又是一个问题。综合目前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和中国企业的国际化现状,我们不得不指出,核心技术对中国企业国际化很可能是一柄“双刃剑”。核心技术既可以为中国企业增强国际竞争能力,也可以成为阻碍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绊脚石。但是,本文并非是为发展核心技术泼冷水,更不是反对增强核心技术能力。恰恰相反,本文旨在澄清核心技术对中国企业国际化的不同作用,以便系统全面理解核心技术能力的角色,帮助中国企业对国际化活动保持清醒的认识。

鉴于此目的,我们认为,中国企业必须认识到中国企业国际化的根本前提,即是从落后的后发国家逐步赶超发达国家的渐进过程,这是技术发展的规律所决定的。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发达国家的敌视,这是任何后发国家崛起的宿命。事实上,在十九世纪晚期美国同样处于崛起期时,欧洲大陆就广为传播“美国威胁论”,这与中国今天的情形极其相似。因此,中国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发展技术,通过何种方式进行国际发展,都不可避免地遭受在位发达国家的抵制。这决定了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坎坷之路。

因此,中国企业必须重视发展核心技术与国际化的关系,将技术(知识产权)战略作为重要的企业战略,并将其贯穿到国际化的始终。当前,中国企业在很多技术上被西方卡住脖子,除了确实“技不如人”以外,关键原因还是对核心技术的重视程度不够。而且,由于没有知识产权意识,中国企业既不注重学习和积累技术,只注重“拿来主义”和短期利益,也不注重技术的保护,只顾媚外和物质利益,导致技术被大量窃取。当外国企业将各种技术和专利形成严密的专利网络时,中国企业实际已经丧失了技术发展的上升通道。令人痛心的是,中国企业至今仍然没有醒悟。中兴事件适时地为中国企业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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