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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P2P网络借贷风险问题研究

2018-08-29台运波

时代金融 2018年14期
关键词:网络借贷

台运波

【摘要】随着我国P2P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P2P网络借贷的风险性逐漸暴露出来,成为投资者关注的重点,其风险性也是威胁投资者资金安全、影响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e租宝 网络借贷 P2P 监管政策

一、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历程及现状

(一)P2P网络借贷概念

P2P(英文person-to-person缩写),全称为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是一种通过网络平台汇集大量个人的小额资金后集中贷款给资金需求者的一种新兴投融资模式。如图1所示,P2P包含了多个主体。它不仅避开了银行和证券机构的中介职能,减少了中间环节,还大幅提高了融资效率,降低了融资的门槛,深受投资者的欢迎。

(二)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历程及现状

我国第一家P2P平台于2005年出现,此后几年一直没有引起关注。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之后,我国经济发展压力增大,中小企业贷款日益艰难,在这种情况下,P2P网络借贷才受到中小企业的关注,大量P2P平台开始涌现,P2P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

2013年后,我国P2P行业进入爆发期,诞生出一些诸如人人贷、红岭创投等有着强大资本背景的全国性平台,市场规模、平台数量和覆盖人群呈现几何级增长态势。与此同时,和之前零星出现的P2P平台倒闭或者跑路不同,2013年开始,P2P行业风险新闻不绝于耳,天力、聚合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平台先后跑路,而且有愈演愈烈的态势。很多平台在跑路前毫无征兆,经营活动一如往常,但往往是在一夜间,平台卷款潜逃,留下了巨额的债务,给个人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极大的打击了普通投资者的信心,为P2P行业的健康成长带来了诸多不稳定的因素。

随后,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监管措施,为P2P行业制定了十二条政策红线,引导P2P行业朝着自律、规范、持久的发展方向发展。2015年,我国P2P行业的交易额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权威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P2P借贷平台共3469家,P2P行业累计交易规模已达1.25万亿元,是全球最大的网络借贷市场。

(三)e租宝的发展史

e租宝原属北京金易融科技公司,2014年被总部位于蚌埠的钰诚集团收购,随后便打着网络借贷的招牌,开发了若干产品,正式开始了一系列网络金融服务。和其他传统P2P平台不同,e租宝在主打业务上有所创新,主打以融资租赁为核心业务的A2P业务模式,其后来在全国主推的几个产品均是此种业务类型。受到e租宝的产品平均收益率高达14%的诱惑,加上很多投资者认为其资金是被融资用来购买固定资产,因而即使收益难以兑现,也有固定资产作为保障,减少了对风险的顾虑,使得e租宝上线后立刻成为行业的新星。

2014年下半年后,e租宝开展了疯狂的扩张,先后花数十亿元,在央视、北京卫视等主流媒体上,大幅冠名重点栏目广告,一时间,e租宝从默默无闻到妇孺皆知。与此同时,e租宝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庞大的地推营销,全国员工最高峰超过13万人,建立了多层的分销和代理网络。

e租宝非法获得的大量资金,并未真正用来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而是用来拆东墙补西墙,不断的通过滚雪球的方式继续疯狂敛财,直至2015年底东窗事发,e租宝累计获得资金近750亿人民币,涉及全国30多个省份的近百万投资者。按照警方后期公布的数据,e租宝的全部业务收入中,超过500亿元涉嫌非法集资,占到全部收入的75%以上。自此,e租宝从走上巅峰到坠入谷底,前后不到一年时间。

二、我国P2P网络借贷风险的成因

(一)外部成因

1.法律法规有待完善。截止目前,P2P借贷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善。平日的司法实践中处理P2P违规或者跑路案件,基本都是参照《合同法》,使得很多行为难以定性,更难以定罪,使得不良P2P平台的违法成本很低,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良P2P平台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由于我国司法体制是典型的大陆法系,严格按照“法不禁止即可为”的司法理念。很多P2P平台的行为理论上是严重侵害投资者权益的,应该受到惩处,但因为法律滞后于违法行为的更新,出现了空白区,无法惩治某些不良P2P平台的侵害行为。e租宝被爆出问题后很久才被公安机关查封,和相关法律法规真空密不可分。

2.监管体系不健全。P2P由于其隐蔽性、差异性等特点,使得监管部门心有余而力不足。很长一段时期里,我国P2P的监管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公安部、银监会、工商管理总局等,都对P2P有监管义务,但又没有一个统筹协调的核心部门,使得不同部门间经常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

3.信用体系的缺失。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人民银行为主的个人征信体系,但是该系统依然处于初级阶段,覆盖的人口和信用信息较少,还需要很长的发展过程。

P2P高额揽储后,最终还是要高息借给资金需求者,如何筛选信用良好的资金需求者,成为P2P平台面临的最重要的课题。由于我国个人征信体系不完善,P2P平台很难判断真实的客户信誉,因此只好自己单独建立客户的数据库,而这些数据库彼此独立,信息不能共享,数据库的效用大大降低。

(二)内部成因

1.风险管理意识淡薄。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虽然很快,但历史却很短暂,前后不到十年时间,尤其是P2P的爆发式增长不过是最近三年,是典型的新生事物。P2P平台和投资者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缺乏判断和控制风险的意识,风险管理意识淡薄。

2.组织结构有待加强。综合之前出事的问题P2P平台不难发现,这些问题平台不外乎三种类型:一是完全以诈骗为目的,披着P2P的外衣,成立一个皮包公司就立刻开始集资,具备一定规模就跑路;二是大量小额贷款公司改行的P2P平台,准确的说,这些人就是由过去线下高利贷转行做P2P,对网络借贷行业缺乏足够了解,试水失败后立刻撤资。三是大型企业或者风险投资成立的平台。他们大多有雄厚的资金背景,但缺乏互联网金融的经验,而且主营业务并非P2P,使得很集中精力将平台做大做强。由此可见,P2P平台的组织结构非常混乱,行业缺乏引导,未来亟待加强。

3.风险管理人才匮乏。对于P2P平台来说,人才是重中之重。很多P2P平台成立时间短暂,招聘时间短暂,使得很多不具备金融知识的人员进入P2P行业。这些人大多学历不高,如果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很难掌握控制风险的能力,自然加深了P2P平台的风险等级。由于P2P平台发展混乱,发展前景不明朗,而且平台任人唯亲的现象极为普遍,很难吸引专业的金融人才。e租宝的高管中,有一半是模特和演员,进入e租宝之前毫无金融专业知识,在任期间利用投资者的资金大肆挥霍,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4.内部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P2P行业普遍存在风险管理体制不健全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一是平台的管理目标单一,核心宗旨就是如何快速回笼资金,提高利润,忽略了综合目标的管理;二是缺乏一整套衡量风险的机制,使得领导拍板的因素起到决定性作用。三是缺乏风险预警系统,往往是等到客户出现违约后才进行善后工作,没有完备的预测体系。

三、加强我国P2P网络借贷风险管控的建议

(一)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现代化社会所有活动的正常开展,都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和保障。P2P网络借贷属于典型的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使其更加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护。我国P2P的发展不过十来年的时间,近年来发展很快,大大超越了法律法规制定的速度,使得各方面法律配套都有待规范。

2015年底,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银监会和最高法等相关部门正式发布了针对P2P网络贷款的第一部法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的出台,从源头上规定了P2P行业的政策红线,明确规定了企业和平台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同时,该办法的出台也为今后惩治不良平台提供了法律依据。

2.建立多层监管体系。目前,我国P2P行业管理混乱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多头管理,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确。因此,我们必须建立一套多层的监管体系,从体制上加强对P2P行业的监管水平。

首先,我们要明确人民银行作为P2P行业监管的核心地位。之前一段时间,我国对P2P行业有监管义务的部门设计公安、银监会、工商等多个部门,各个部门各自为站,难以形成合力。因此,必须明确人民银行的核心领导地位,整合各个部门的力量,加强监管。其次,权衡管与不管的关系。当前,我国经济处于新常态,国家鼓励金融创新。要创新,则必须打破常规,这就要求P2P行业的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管活动的时候,必须注意措施的可操作性,不能为了强化制度就将所有的创新活动一棍子打死,也不能因为金融创新的号召就放任违法活动的滋生和发展。

3.加快个人征信体系建设。P2P行业的风险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资金使用者的违约,因此,个人信用体系的作用更加凸显。我国应该加强P2P行业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速度,为全行业提供系统的、可分享的个人信用评价数据,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制定完整的个人信用评价制度。当前我国P2P行业个人信用标准非常混乱,国家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可以提高个人信用数据跨平台使用价值。第二,放松P2P行业获取个人信用信息的管控。过去,个人信用数据只有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独有。国家应该放松P2P行业获取此数据的管控,便于平台获得真实个人信用数据,减少违约风险。第三,整合平台数据,提高数据的共享性。我国当前P2P平台个人信用数据很少互相流通,这大大制约了平台间数据的共享性,提高了获取个人信用信息的成本。国家应该通过制度打破该数据共享的障礙,使得不同平台之间可以分享彼此的个人征信数据,减少系统风险。

(二)平台自身加强内部管理

1.强化风险意识。居安当则思危。P2P平台的经营者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不能被行业当前良好的发展势头冲昏头脑,要强化风险意识,从思想上提高对平台系统风险的认识高度。

强化风险意识,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加强企业管理者的风险意识。任何单位,领导者的个人意识对企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应该首先提高领导者的风险意识,进而层层抓落实,从而提高整个企业和平台的风险意识。其次,应该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全员的风险意识。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个人。P2P平台的员工大多是年轻人或者刚刚毕业的学生,社会经验欠缺,风险意识淡薄。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对员工的风险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风险意识,从而从整体上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2.健全管理机制。健全P2P企业管理机制,需要从以下几点去考虑:

第一,强化业务审核制度;P2P行业的所有业务,都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因而表现出很强的虚拟性和不确定性。P2P?平台应加强所有业务的审核管理机制,包括对资金申请者的借款用途进行详细的审查,对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和家庭情况、消费水平、收入水平进行详细的调查,对大额借款者进行面对面确认。

第二、完善企业的风险监测和预警体系;风险是不可确定的,但是风险也是可以控制的。P2P平台应该加快建立一整套风险预测和预警体系,从制度设计上避免出现重大资金风险。国外的很多成熟的P2P平台,通过其完整的风险预测系统,将客户的信誉情况和借款的使用和还本付息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并将不同客户按照信用评为一至五类,每一类都有相应的应对的措施。一旦客户违约,则采取相应的警告、催收、密切监控等手段,从而降低平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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