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普惠金融助力精准扶贫
2018-08-29原妍娜陈洛川
原妍娜 陈洛川
【摘要】在争取全面脱贫的大背景下,精准扶贫虽毋庸置疑地成为了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却迫于扶贫力量孱弱、金融供给不足等制约难以充分发挥减贫作用。普惠金融作为立足于社会公平、旨在消除社会贫困的新型金融模式,具有与精准扶贫结合的巨大潜力。普惠金融推动精准扶贫走入深水区,精准扶贫的逐步推广亦可以反作用于普惠金融,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关键词】农村金融 普惠金融 精准扶贫
普惠金融指追求社会公平和商业可持续状态,通过相关政策引导扶持、深化金融体系建设和健全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来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其主要服务主体为农民、小微企业、城市低收入群等弱势群体,这也是普惠一词的来源。精准扶贫是是粗放扶贫的对称名词,是扶贫开发工作中必须坚持的重点工作,专指针对不同贫困个体状况、不同贫困区域环境,运用科学有效程序有针对性地对扶贫对象实施从精确识别、精确帮扶到精确管理的治贫模式。
一、普惠金融与精准扶贫的关系
(一)普惠金融助推精准扶贫
普惠金融以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经济为主,摒弃了金融服务行业普遍存在的对低端人群的金融排斥逻辑,通过培育发展差异化、多层次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可以为并非传统金融客户的贫困人群提供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通过拓宽金融的服务人群,普惠金融巧妙缓解了宏观层面的收入不平等,并有效提高了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从而发挥出减贫脱贫的效果[1]。
普惠金融可以依靠金融市场的力量弥补只靠國家补贴这种单一资金来源的扶贫,它可以为精准扶贫提供更加充裕的资金。贫困群体不再只能获得少额的贫困补贴,而增加了获取高额无息或低息贷款的途径,从而为贫困地区人民实现自主创业提供机会与资金支持,融资的特殊指向性也有利于扶贫项目的长期化和稳健化运作。除此之外,来源于普惠金融较高利率的存款服务吸引了数量可观的贫困地区民众增加储蓄,减少过度和不当的消费,从侧面支持了精准扶贫。而普惠金融下的互联网金融可以聚集城市闲散资金,以信息匹配的方式直接精准定位到有资金需求的贫困人口中,依靠其完善的风险预防机制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保证资金投入效率,确保精准扶贫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二)精准扶贫反哺普惠金融
虽然中国金融市场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商业性金融机构也逐渐开始关注农村金融市场,但总体上看,由于农户无法提供有效的抵押品或具有偿还能力的担保人导致营利性金融机构倾向于对农村企业及农业大户供给资金,农村中低端市场仍处在空白的阶段。在这一前提下,普惠金融的进入可以使其获得先发优势,开发专有金融产品,提前培养忠实顾客群体,占据相关市场主导地位。脱贫人口旺盛的金融需求也将有效反哺普惠金融机构,覆盖前期投入。
二、农村普惠金融结合精准扶贫的障碍
(一)农村普惠金融力量贫弱,扶贫金融体系不甚健全
目前扶贫过程中,普遍出现“社会弱,市场缺”的问题,扶贫金融供给量相对不足,难以满足公众需求。国有银行和乡镇银行这类非正规金融机构受限于收益率低和监管成本高的原因,参与普惠金融的积极性并不高。而在我国金融体系改革中提出应在农村经济中占据着主导地位的农村信用社,从现实看存在放款数量少、服务产品单一的问题,未能在扶贫领域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2]。而专项扶贫机构受贷款手续繁琐和渠道狭窄稀缺的问题制约,无法良好覆盖绝大部分贫困人口。
(二)农村金融意识弱、农户内生动力低
由于贫困人口相对较低的教育程度、落后的思想观念和恶劣地理环境因素影响,“等、靠、要”思想根深蒂固,部分贫困人员认为到银行贷款进行农业生产要支付利息得不偿失,不如坐等政府发放扶贫补贴;甚至会出现以为贷款是市政府补贴的另一种形式而无需归还的思想,导致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违约率极高。一些贫困地区的低保户、五保户、孤寡老人、孤儿、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以及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等弱势群体,受生活环境、生活状态、教育程度、生活经历与经验等多方面因素制约脱贫难度大,大部分建档立卡参加扶贫项目的贫困户又属于被动参加金融扶贫计划项目,缺乏主动关切金融扶贫项目积极性和脱贫的主动性,从而使这种扶贫项目效率不高、效果不佳。
(三)精准扶贫对象识别和落实难度大
由于贫困原因具有差异性、贫困人群具有多样性,有关人员难以精准识别贫困对象,低保户、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等概念界限模糊更是加大了识别难度,从而导致扶贫对象出现偏差或者遗漏的情况,致使扶贫资金使用不准确。确定扶贫对象之后,高额的监管费用和实施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普惠金融履行职能并削弱了扶贫效果。
三、强化普惠金融在精准扶贫方面作用的建议对策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普惠金融扶贫体系和征信体系
大力发展贴近扶贫市场和微观经济主体的小型金融机构以提供融资贷款为手段,保障扶贫项目顺利推进,增强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正确扶贫理念,坚决辅助扶贫工作的开展。除此之外,还应建立扶贫对象的信用档案,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降低识别成本和运营费用。
(二)通过行政手段加强普惠金融对精准扶贫的扶持
利用扶贫政策强制扩大金融供给量,广泛建立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机构网点,降低脱贫对象的交易成本。提供优惠政策,从侧面满足相关人群对于普惠金融的需求,切实解决贫困人群贷款难的问题[3]。同时也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引导,发挥牵头人作用,出面吸纳非政府组织和社会资本共同扶贫,起到多方共同促进的作用。
(三)积极宣传普惠金融,主动实现扶贫创新
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在目标群体中阐明普惠金融独特作用,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增强公众金融意识,激发脱贫主动性。统筹规划制定普惠金融发展政策,并在实施的过程中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对于我国不同资源环境下,普惠金融应结合精准扶贫政策模式,在贴合既定路径前提根据本地特色项目积极创新,为当地贫困户开拓新财源。
参考文献
[1]谈勇贤.普惠金融与精准扶贫政策合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研究[J].理论探讨,2017(6):99-103.
[2]陈建伟.普惠金融助推精准脱贫的理论与政策思考[J].当地经济研究,2017,260(5):85-90.
[3]贾晋.精准扶贫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创新发展研究[J].理论探讨,2017(1):70-75.
作者简介:原妍娜(1998-),女,汉族,陕西铜川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在读,研究方向:保险学;陈洛川(1998-),男,汉族,浙江丽水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在读,研究方向:农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