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村庄里租赁房实验的
2018-08-29单素敏
单素敏
2018年8月,北京仍酷热难耐,不少人却被涨幅陡峭的房租浇凉了心,真切感受到了大城市“居不易”。
然而在海淀区温泉镇的一片集体土地上,有一处被称作“中关村小镇”的地方,租客们无论是居住还是创业,都享受着远低于市场价的房租。类似这样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租赁房,北京共有5处。这些新的供给,满足了数以万计的人们的住房需求,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座超大城市的“租房难”症状。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政策信号日益明确,各大城市为“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亦纷纷出台相应举措,增加租赁房源被视为实现政策目标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2017年8月28日,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主要目的正在于此。
在13个试点城市中,北京早在2011年起就开始了集体土地建租赁房的尝试,如今已经有了样板项目。国家层面出台的《试点方案》相当程度上基于北京的探索。
北京最早获批的5个试点项目中,目前已投入运营的海淀区西北旺镇唐家岭、温泉镇东埠头村、朝阳区平房乡平房村已面貌一新——曾经被称为“蚁族”聚居地的唐家岭已变身为整洁美观的住宅区,村民以土地作股,从试点公租房项目中获取长期、稳定收益,月收入可达两万元;以往村民私搭乱建,社情复杂,治安、消防、卫生隐患突出的温泉镇东埠头村探索出了中关村创客小镇,在这里,有不论户籍不限收入便可入住租金减半的公租房,令3000多名创客实现了“楼上居住、楼下办公”的梦想;预留集体建设用地多年搁置的平房村,则因为试点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租赁房,找到了创新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利用集体土地建租赁房,对扩充租赁房源、缓解住房供需矛盾的意义显而易见:首先,如果占用国有土地新建租赁房,不可避免会减少商品房的供应,对于住房供应紧张的一二线城市而言难度颇大;其次,如果先征收集体土地再出让,由中标开发商来建,拆迂成本高且周期长。而直接在地价相对便宜的集体土地上建租赁房,省却了征地环节、又能弥补租赁市场回报率低的不足,可以在短时间内增加租赁房源从而形成有效的租赁市场。
此外,利用集体土地建租赁房,还有助于拓展集体土地用途,創新发展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角度来观察,这也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探索。在更宏阔的视野中,集体土地的开发与运营正迎来新的机遇。
北京业已推开的试点,正推动着“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目标的实现,也为北京市推进住房保障政策提供了支撑——到2021年,北京将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建设租赁房。
值得期待的是,在不太远的将来,曾在集体用地上疯长的“小产权房”,有可能被前景更明晰的租赁房所汰换,从而拥有一条进入市场流转的光明途径,农民及集体亦将藉此获得土地所带来的财产性收益。而在另一端,在这一波住房新供给红利的加持下,大都市住房刚需人群的租房难局或可得到相当程度的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