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及其推广路径
2018-08-28王琪王春晖郝琪郭晓丽
王琪 王春晖 郝琪 郭晓丽
在河北省的扶贫攻坚战中,金融扶贫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众多的金融扶贫模式中,“政府+银行+企业+贫困户+保险公司”五位一体的金融扶贫模式,即“政银企户保”模式成效显著。2016年5月底,河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了《河北省“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打通金融扶贫绿色通道,切实解决“贷给谁、谁来贷、怎么贷、如何还”等关键问题。衡水市饶阳县于2016年6月开始实施“政银企户保”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衡水市饶阳县“政银企户保”实践
饶阳县地处冀中平原,地形平坦,总面积573平方公里,属于暖温带亚湿润季风气候,适宜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作为传统农业大县,饶阳全县耕地面积58万亩,蔬菜种植面积达43万亩,其中设施蔬菜面积34万亩,设施葡萄种植面积达11万亩,拥有“中国蔬菜之乡”和“中国设施葡萄之乡”的美誉。在全国上下脱贫攻坚的大背景下,饶阳县也面临着精准脱贫的问题。一方面是8000余户亟待脱贫的贫困户,一方面是迅速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他们都有着强烈的资金需求。但又都缺少抵押物,生产经营风险大,难以满足金融机构贷款条件。银行“想放不敢放”、农民“想贷贷不着”的尴尬局面阻碍着饶阳农村的脱贫和农业的发展。
2016年6月饶阳县以被国务院批准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为契机,率先建起了全国第一家县级服务三农金融中心。整合农行、保险、扶贫、土地、农林、畜牧、供销社等相关领域资源要素,实施“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目的是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创新金融产品,强化支持措施,完善服务体系。这种模式靠政府搭台增信、银行降槛降息、企业农户承贷、保险兜底保证来带动贫困户脱贫。县政府成立扶贫贷款担保中心,县财政出资3000万元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农业银行按照10倍系数放大贷款,在对贫困户信用评定基础上,降低贷款门槛,对3年以内、5万元以下的扶贫小额信贷,实行免担保、免抵押,对贫困户精准投放。同时,县政府还联合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创新推出了针对土地流转、果蔬棚室、养殖场舍等特殊险种,政府以财政补贴为农户购买保险服务,降低了农业银行和农户的经营风险。为方便贫困户,县里充分发挥乡镇扶贫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等熟悉农情、村情、民情优势,由其协助推荐贫困户、协助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同时,建立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网络,为农户和企业贷款提供便捷化服务;当贷款发生损失时,由担保中心、银行机构和保险公司,按照1∶1∶8的比例共同代偿贷款本息,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实施“政银保”模式贷款扶贫项目以前,全县有79个贫困村,8000余户贫困户,实施一年半以后,扶贫效果十分显著,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现饶阳县仅有4000余贫困人口,并预计在2018年底摘掉贫困帽。目前,饶阳县贷款已经突破亿元,支持贫困户千余户,支持农业企业数十家,已有600余家庭农场。
二、“政银企户保”的饶阳经验
(一)“政银企户保”的顺利实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政府是“政银企户保”模式的中心,银行、企业、农户和保险每一环节的各种活动都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支持和信用担保作用。资金的充足是脱离贫困、带动一系列产业升级的关键性条件。政府首先要注资,政府的增信带动银行给农户发放小额贷款或给企业大额贷款。保险公司作为“政银企户保”的风险保障措施,需要政府联合保险公司,创新推出针对果蔬温室大棚、养殖场舍的特殊险种,政府还以财政补贴为农户购买保险服务,尽可能的降低农户的经营风险,让贫困户脱贫有了更为坚固的保证。县政府还设立了新兴职业农民培训中心,教授农民培训技术,再加上电子商务的发展,搭建蔬菜供销平台。
(二)对不同贷款对象实施不同政策
饶阳县在“政银企户保”模式的具体实施中针对贫困户和农业企业分别推行“政银”模式和“政银保”模式。“政银”是“政府担保+银行贷款”,该模式运用居多,它是以政府财政资金作为担保,带动银行贷款的体系,适用于小额贷款,风险较小,多用于贫困户。饶阳县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给予政策倾斜,切实做到把资金贷给有需要的人,做到精准扶贫。主要贷款对象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种植户,提供资金支持建造大棚,种植蔬菜。“政银保”是“政府担保+银行贷款+保险兜底”,该模式是以政府财政投入的风险基金做杠杆,以银行贷款投入为基础,以保证保险为保障的合作农业贷款体系。该模式主要适用于大额贷款,针对大企业,贷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当地扶贫龙头企业主要是通过向银行贷款的同时为贫困户增加就业岗位的方式来增加贫困户的家庭收入,银行为保证金融扶贫精准性,实行分类贴息政策,对企业和合作社根据带动贫困户数量,实行差别化贴息政策,带动越多,贴息越多。这样一方面扶持了当地的优秀企业,另一方面促进了贫困户的就业,达到了龙头企业带动扶贫的目的。
(三)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为了防范系统性风险,建立了由政府主导,由饶阳县服务三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公安、法院、供销社、银行、保险公司、产权交易中心、乡镇村等部门组成追偿小组,防范贷款逾期不还的行为,杜绝发生系统性风险。借款人到期未能还款,超过30天等待期后,保险机构承担贷款本金额度的80%,银行承担15%,风险基金承担5%。银行未按操作流程发放贷款造成的损失由银行承担。建立追偿机制,供销社、银行、保险公司、产权交易中心和乡镇村建立了日常沟通机制,借款人出现还款违约时,启动贷款追偿程序、风险补偿金赔偿和业务暂停机制。建立大灾预警机制,明确保险公司赔偿上限,保险公司赔偿上限为政策性保险和所有贷款保证保险费总额的70%。如政策性农险赔付率达100%时,保险公司赔偿上限为贷款保证保险费的120%。当贷款不良率达到3%时,银行则应立即暂停放贷,并由饶阳县服务三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产权交易中心、合作银行、保险公司共同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方案。
(四)建立简捷高效的业务办理程序
建立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网络,在县设立服务三农金融中心,乡镇设服务三农金融工作办公室,村设金融工作站。对有资金需求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服务及管理,各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申请贷款,须经村推荐、乡初审后,由县服务三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后交合作银行按贷款条件给予办理,经过合作银行调查后批准放贷款的经营户由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查办理扶贫贷款户名下的承包土地经营权、棚权等资产对政府的反担保手续,合作保险公司办理相关保险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填写《政银保合作协同扶贫贷款反擔保通知书》,通知银行发放贷款。
三、“政银企户保”的推广
政府及保险公司应加大宣传力度,向农户讲述投保农险的重要性。同时保险公司也应根据风险发生的概率相应的降低保费以减轻农民投保费用,提高农户参保的积极性。地方政府和金融办应该妥善考虑风险承担机制中的风险承担比例,或者给予保险公司一定的政策支持,以提高保险公司助力金融扶贫的积极性。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应该在贷款对象上适当放低要求,通过政府增信提供贷款,让普惠金融的泉水滋润到每一个贫困户家庭。
“政银企户保”模式的金融扶贫项目的实施,使河北省贫困县的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扶贫效果显著。各贫困县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政银企户保”的运作机制,各项制度和措施。关注各项资金去向,确保资金安全,利用好银行征信机制、保险行业的保障性和政府部门的资金保障机制。同时要注重扶持个贫困县的能力较强的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科技化,注重扶持与全省发展战略相符合的扶贫产业。贫困县要根据“政银企户保”运作机制总结工作方法和经验,促进全省扶贫攻坚工作深入发展。
基金项目:本项目得到“河北经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作者简介:王琪、王春晖、郝琪、郭晓丽均为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学生,指导教师:李鸿敏,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教师、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