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理论》书评
2018-08-28韩宝徽
韩宝徽
[摘 要] 丹尼斯·缪勒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公共选择、产业经济和宪政经济,用经济学的理论来阐述政治实践。《公共选择理论》是他的经典代表作,主要内容涉及国家起源、利益集团和政府规模等方面。文章从该理论的基本内容、发展过程、学术价值等方面来评价《公共选择理论》这本书。
[关键词] 公共选择理论;经济人;方法论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8. 11. 080
[中图分类号] D5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8)11- 0182- 02
0 前 言
丹尼斯·缪勒是许多文章和书籍的作者,包括《公共选择理论》(剑桥大学出版社,2003),《公司》(2003)和《宪政民主》(1996)。他的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委托代理领域、公司治理和政治经济等方面,其主要研究方向是公共选择、产业经济和宪政经济。同时也是公共选择协会、南方经济协会、工业组织协会和EARIE的前任主席。他工作的性质是利用信息交易成本的高阶人员[1]。
他认为,政府设计政府议程是从自身出发而不是为社会服务,是借着公共利益的名义来扩大自身效率低下的规模,实质上是牺牲公民和纳税人的利益。企业管理者在实际的商业运行过程中追求的是他们自己的议程,同样牺牲了股东的利益,盲目扩大公司的规模和低效率的生产。
1 《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内容及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
《公共选择理论》是现代经济学领域中一个相对较新的理论著作,其主要从经济学的角度帮助人们理解和加深对公共产品、公共权力、国家起源、利益集团和政府规模等核心概念的认识。主要是从新政治经济学理论的视角介绍国家的起源,政府的权利和义务、公共所有权、公共资源等方面的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它是一种利用现代经济学的观点来分析代议制民主立宪制政府在治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用经济理论假设来分析并指导政府行为,在传统上属于政治学的范畴。
20世纪40年代末,公共选择理论产生,它的基础理论是理性选择,假设人们都是从自己现有的能够实行的方案中选择最佳。到了五六十年代,公共选择理论的学术思想在扎实稳进中不断发展,影响迅速扩大。
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说:“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以经济学家的观点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詹姆斯·布坎南的定义常被西方的经济学家引用,他们认为,公共选择理论实际上可以被定义为是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或者可以认为是把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所以,公共选择理论的主体与政治科学的主题是一样的,其中都包括了国家理论、投票规则、投票者行为、政党政治学以及官员政治等。
1965年公共选择理论在美国成立专门的公共选择社会组织,定期开展学术交流会并在社会上发行同名的学术期刊。因为交流会和学术期刊,公共选择理论在当时引起不小轰动,参与讨论的人很多。当时就有一些经济学家从亚当·斯密经济学观点出发,提出公共选择理论上的“经济人”假设;也有一些政治学家通过他们掌握的对不同政治体制的知识,主要进行对政治体制与政治活动之间互动的研究。所以詹姆斯·布坎南就曾有过这样的观点,认为公共选择虽然是政治上的说法,但是却可以很巧妙地作为经济学家的工具进行政治演说,帮助政府做出社会决策[2]。这实际上就是“旧瓶装新酒”,用一些人们或者具体说是政府公务人员更为熟悉的东西以“文艺复兴”的方式进行宣讲。公共选择理论在一批社会精英的一致努力下,得出“经济人”的理论假设,认为所有社会主体的行为都是出于私利。
2 《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方法
丹尼斯·缪勒将社会决策分为市场决策和非市场决策,并将市场决策中的“帕累托最优”引入到《公共选择理论》中,用“阿罗不可能定理”和囚徒困境来解释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并通过帕累托改进和边际成本来帮助政府做出的非市场决策。正是因为他有理有据的精彩假设,西方学者也因此接受他在《公共选择理论》中对国家起源、投票规则、投票者行为、政党政治学和官员政治等相关名词的解释和定义,甚至将《公共选择理论》作为“政治经济学”的教科书。
《公共选择理论》研究选民、政治人物以及官员们的行为,假设他们都是出于私利而采取行动的个人,以此来研究他们在民主体制或其他类似社会体制下进行的互动。所以其中的理性选择同样适用于政府的公共行政,并对政府的行政行为研究出一种新的方法论。《公共选择理论》同时也采取许多不同的研究工具来进行研究,其中包括了研究对效用最大化的局限、博弈论或政策轮。它所提出的理论假设就是假设人们的行为都是出自从有限的可用手段里挑选达成目标的途径。
笛卡尔认为,个人不应该接受任何自己不理解的东西。这就是说个人在选择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过程中,需要从自身角度出发,提倡多为自己考虑的个人主义。而《公共选择理论》的假设对象正是自利、理性、功利主义的个人,强调要在规模报酬不变的情况下达到公共物品的自愿供给,政府只是各种私利主体的集合体。也就是说,在《公共选择理论》的认识理念上,政府已经不是一个追求社会总体福利最大化的抽象实体,而是带有各种私利色彩的社会组织。
3 《公共选择理论》核心命题的价值及批判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在市场决策方面是政府“有形手”和市场“无形手”一起抓,非市场决策主要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这实际上也说明我们国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公共选择方面也有相似之处。那么《公共选择理论》中所论述的一些观点和假设我们也就可以取长补短了。比如《公共选择理论》中的核心命题——“经济人”假设,可以启发我们国家的财政改革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设计出一个社会经济人出于个人私利考虑要求积极参与的税收机制。在政治管理中引入“经济人”假设,设计出合理的利益驱动机制,可以鞭策政府机构和公务人员制定出更有效率的制度和政策。除此之外,《公共选择理论》基于理性选择假设提出“偏好显示机制”,对我们国家完善基层民主和制定更为机动有效的财政政策就有相当的借鉴意义。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國家,政府是人民利益的代表,财政和政策都应当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原则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需求。要做到这一点,仅凭决策者的上层设计和个人的优良素质是不够的,还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有一套把人民的利益和要求及时互动、上下传达的有效机制,建立“公民的偏好显示机制”。
《公共选择理论》的理论基础是“经济人”假设,在具体的理论阐述和学术研究过程中却过于将利益放大,将社会中存在的活动实体都看作是为了追求个人私利的“经济人”。这在一定程度上,过于宣扬个人私利,是一种扭曲的社会价值观。参与公共选择理论发展的福利经济学家阿玛蒂亚·库马尔·森,就说过一个经典故事来讽刺《公共选择理论》产生的社会影响。说有两个相互不认识的人在路上相遇,一个是外地人,一个是本地人。外地人要回家不认识去火车站的路该怎么走,就去问那个本地人。而本地人是准备去邮局寄信的,但是邮局的方向与火车站是背道而驰的,于是本地人就用手指着邮局的方向,对外地人说:“看到没?就在邮局那个方向一直走就是了,这是我的信件,您可以顺便帮我投递一下吗?”外地人表面一口答应并连声道谢,但是心里却在想着:等待会拿到信件后就把里面值钱的东西拿走。
同时因为社会的复杂性,很多时候人们的行为选择并不都是出于经济或者私利的目的,比如說福利国家的非营利性组织,在公共危机发生时的志愿者行为,甚至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医疗救助场所等,他们更多寻找的是个人的理想价值和社会价值,这些用《公共选择理论》是无法解释的。詹姆斯·布坎南与戈登·图洛克针对《公共选择理论》存在的这些固有的局限性,也进行了一些研究,并得出另一种解释。他们认为,《公共选择理论》只能用理性选择的私利动机来解释社会和政治行为的一部分,这种模式并不适用于一切社会行为。《公共选择理论》只是用来服务那一小部分可以用“经济人”假设来解释的社会群体,并负责帮助他们找准自己在社会上的位置。所以,他们得出结论,《公共选择理论》在解释部分政府行为时仍旧有较强的理论价值[3]。基于这种思想,《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学者也片面强调人们的行为是受非常多的动机影响的。他们甚至进行过一种诡辩,认为包括社会上存在的那些志愿者行为的社会价值行为都是基于《公共选择理论》做出的理性选择。这是有待学界进一步商榷和佐证的。
主要参考文献
[1][美]丹尼斯·缪勒.公共选择理论[M].杨春学,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2][美]詹姆斯·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3][美]詹姆斯·布坎南,戈登·塔洛克. 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M].陈光金,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