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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2018-08-27赵岩

南方企业家 2018年11期

赵岩

摘  要: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既有公开招标评审的科学性,又有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竞争性,可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需求,可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达到“质量、价格、效率”的统一。

关键词: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概念、采购范围、采购程序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既有公开招标评审的科学性,又有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竞争性,可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需求,可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达到“质量、价格、效率”的统一。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概念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范围

一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是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是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是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是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程序

申请与审批

由采购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采购申请,财政部门向集中采购机构下达政府采购通知。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殳区 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签订采购委托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并约定双方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法律责任等。

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编制磋商文件

競争性磋商文件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目前,我们主要采取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指定地点负责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拒收。

召开磋商会

主要是宣布有关纪律和磋商、评审工作程序,公布在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由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和会议人员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开启响应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和磋商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响应程度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

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泄露磋商情况和在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供应商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磋商小组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

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结果公告和通知

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需求及响应情况签订采购合同。

退还磋商保证金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作者单位:四平市铁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参考文献】

[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14年12月31日实行。

[2]《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政部2015年7月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