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违法举债乱担保
2018-08-27吴之如
财政监督 2018年16期
●吴之如
《澎湃新闻》报道,财政部近日连发4份通报,公布云南、广西、安徽、宁波等地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责案例。相关地方政府及时问责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对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具有积极意义。通报显示,除撤回承诺函、终止相关协议,上述地方还对多名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记大过等处分。
多年以来,一些地方政府担保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已经致使当地债台高筑,甚至影响到许多民生项目的实施。某些地方或部门的当家公仆,不顾本地的财政能力和经济基础,不作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硬要提出并推行浮夸冒进的建设计划,违反科学发展规律和实事求是的精神,结果当然是劳民伤财,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给百姓带来严重困难。他们这么干,凭的就是大肆违法违规举债所拥有的海量资金,既加剧了财政的紧张,又滋生出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有道是:
违法举债乱担保,
地方公仆虚火烧;
心态浮躁“大跃进”,
偏爱折腾祸难消。
终于,财政部向全社会公布了一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责案例,向这一乱象发出了严肃整治的明确信号。无疑,这么做正是对人民负责、表明认真管好全体人民的钱袋子的决心,还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