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古堰森林公园生态环境初步监测与评价
2018-08-27翁俊,徐璐,居萍
翁 俊,徐 璐,居 萍
(1.洪泽湖古堰景区管理委员会,江苏淮安 223001;2.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南京 210000;3.江苏省扬州职业大学,江苏扬州 225000)
洪泽湖古堰森林公园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地理坐标为118°24′~119°09′E、33°02′~34°24′N,北起洪泽县西顺河镇洪泽大堤与淮阴交界界碑处,南止洪泽县蒋坝镇,西以洪泽湖湖水常水位至水深1 m处为界,东至贴堆河右岸向外延伸4~5 m。森林公园的总长度为67 km,总用地面积约1 596.63 hm2[1-2]。
2013年12月30日,根据江苏省林业局下发的苏林复〔2013〕24号文《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建立洪泽湖古堰省级森林公园的函》,洪泽湖古堰省级森林公园正式成立。洪泽湖古堰森林公园植被丰富,远离城区,保持着自然生态环境[3-4],是一个资源优美、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级旅游风景区。近几年旅游工作在洪泽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全域旅游创建为统揽,发展旅游产业,推进现代化湖滨生态旅游新城建设取得新突破。仅2017年国庆、中秋黄金周,景区接待游客人数就达到33.9万,同比增幅为89.3%。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者和交通设施的数量不断增加[5],森林公园内生态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为了全面、科学地认识公园的生态环境质量,对洪泽湖古堰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质量进行了初步监测和评价。这对以后森林公园的生态平衡以及进一步合理开发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4,6]。
1 森林公园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内容
为了对洪泽湖古堰森林公园环境质量进行正确评价,对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资源进行单要素取样监测和调查,监测对象为大气环境与水环境,均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局颁布的标准进行监测及分析[7]。
1.1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1.1.1监测项目。在我国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大气测量的主要项目有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臭氧(O3)和总悬浮颗粒物(TSP)等[8-10]。
1.1.2监测方法、时间、地点。公园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方法按照《农业环境监测实用手册》所要求的方法进行[6]。在森林公园的核心景观区、一般游憩区、生态保育区及服务区选择监测地点[11-12],6个月进行一次,连续监测2 d[13]。
1.2水环境质量监测
1.2.1监测项目。根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对地面水的pH、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含量和总磷含量等进行检测[9]。
1.2.2监测时间、地点和采样仪器。采样时间:分别选择在贫丰水期共2期进行,每期共采样2次[14]。监测地点:森林公园内涉及各景点的河流。用相应的采样器进行采样,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测量上述监测项目[9]。
2 森林公园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结果
2.1大气环境监测结果所有有效数据都参加统计,根据监测,对森林公园大气中的SO2、PM10、NOx、CO、O3和TSP等进行综合评价,发现森林公园内的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类地区的一级标准(表1)[15]。
2.2水环境监测结果根据监测,对地表水中的pH、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含量和总磷含量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发现该区域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为Ⅱ类水域水质标准(表2)[16]。
2.3生态环境资源评价洪泽湖古堰森林公园内树种资源丰富,生态环境十分优美[17]。同时,由于森林公园远离城区,空气和水体均没有受到污染,负离子和空气细菌含量等指标优于城区。依照《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GB/T18005—1999)的评定指标[18],根据监测数据对森林公园区域环境质量相关单要素进行分析评价,总结归纳得出洪泽湖古堰森林公园区域环境质量评价得分约为6.5分(表3)。
表1 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表2 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表3 森林公园生态环境资源评价评分
注:各单项指标评分值累加得出环境质量评价分值,满分值为10分,合计6.5分
Note:The scores of each individual indicator are added to obtain the environmental quality evaluation score,with a maximum score of 10,a total of 6.5
3 森林公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存在的问题洪泽湖古堰森林公园目前环境质量处于良好状态,但淮安盐化工园区部分企业仍存在偷排污水废气的现象,对洪泽地区生态环境威胁较大,成为影响洪泽湖古堰森林公园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
3.2对策
3.2.1合理规划。洪泽湖古堰森林公园生态环境必须受到保护,一旦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就很难恢复。以环境为代价开发任何资源都是不可取的,也是应该禁止的[19],因此,应合理规划公园内的一些开发项目,严格限制公园内的建设规划,应以保护为前提,落实“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方针。
3.2.2对森林公园环境的监测应常态化。森林公园的生态
环境质量不是固定不变而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在公园内应该建立年度宏观监测,同时提高环境监测能力,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大财政资金、技术和设备的投入力度[6]。
3.2.3加强治理。森林公园开发旅游后,旅游者的快速增加也带来了环境污染[6],建议当地区委、区政府加强协调沟通,进一步强化对园区的监督管理,控制园区规模和企业污染物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