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小升初"阶段城乡教育机会不平等的原因
2018-08-24杨金荣
杨金荣
摘 要:距离我国开始正式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已经有十多年了,按照最大维持不平等理论,我国小学升初中阶段的城乡以及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教育机会方面的差异应当呈现出下降趋势,然而,大量实证研究发现,这一阶段的教育机会差异几乎没有变化或是扩大了,这显然与我们的预期不符。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回顾和归纳,发现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有:"读书无用论"的兴起,撤点并校政策的代价,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以及重点学校制度和民办初中的盛行。
关键词:教育不平等 城乡差异 九年制义务教育 小升初
一、问题的提出
自1986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来,我国就开始施行普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主要是为了缩小区域之间教育不平等的差异,希望依托国家力量,让全国范围内的适龄公民都能享受到普遍的基础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进而提升国民整体素质。我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到2000年,全国基本完成义务教育普及工作,基本扫除了青壮年文盲(李煜,2006)——这标志着我国小学教育的基本普及,即小学教育阶段的城乡和不同阶层之间的不平等已经基本消除。按照“最大维持不平等假设”(MMI)(Rafttery & Hount, 1993),当一个阶段的教育已经完全满足社会出身高的成员的需求的时候,进一步的教育扩张将有利于社会中下阶层,不同阶层间的教育机会不平等将会缩小。 显然,实行全国普遍的义务教育意味着教育扩大的最大化,那么我国的小学教育阶段和初中教育阶段的城乡和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不平等将逐步减小并最终实现教育机会的均等化。
然而,最近的实证研究却发现,长期以来,我国初中阶段(小学升初中)的教育机会不平等一直存在和维持着,近年来还在家庭文化资本和兄弟姐妹人数方面所带来的不平等逐渐上升(吴愈晓,2013)。这显然违背了MMI假设,说明九年制义务教育并没有实现初中阶段教育机会不平等的缩小。因此,本文的目标就是基于我国本土性经验,根据我国特殊的社会结构和发展状况,试图找出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
二、我国“小升初”阶段城乡教育机会不平等扩大的原因
(一)农村“读书无用论”的兴起
在知识经濟背景下,收入高的人受教育程度也越高似乎已经成为了人们公认的事实,再加上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大政方针和话语宣传,知识和教育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高的地位。然而,这种“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传统思想在我国偏远农村地区似乎有被解构的倾向。 于是,现在社会中呈现出一种教育投入两极化的趋势:城市中越富裕的家庭越重视子女教育并且在教育投入上越大,农村中越贫穷的家庭越忽视子女教育并且在教育上的投入越少。所以,城乡之间的差异在教育层面上(尤其是初等教育阶段)已经非常巨大了,而且呈现出扩大趋势。
农村“读书无用论”以及“反智主义”观念的兴起是造成现在“小升初”阶段城乡教育机会不平等扩大的重要原因。虽然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在适龄阶段受教育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更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由于种种原因,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在我国的偏远农村地区依然是一个可以进行自主选择的问题。如果农村学龄儿童的家长(主要是父母)认为自己的孩子继续接受教育所带来的预期收益要小于不接受教育所带来的预期收益,那么他们就会选择让孩子放弃继续接受教育。一般农村家庭都会让自家的孩子接受完小学教育,因为这一阶段的教育目的主要是消除“文盲”。“文盲”的涵义虽然一直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但对于中国农村家庭来说,消除“文盲”就是“识字”。显然,“识字”是一个人接受教育的最低标准,也是一个人立足于社会生活的最基本的技能。所以,再贫困、文化程度再低的家庭都至少会让他们的孩子接受完小学教育的。但是,对于这些家庭来说,接受更高一级的教育——初中教育——显得没有多少意义。虽然初中教育也是免费的,但在接受初中教育的背后隐藏着对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的考虑。比如,有的家长更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在小学毕业后就跟着师傅学习一门手艺,这样他们就能尽快承担起家庭的经济责任。
“读书无用论”的实质是对教育期待的降低。原来学校是乡村社区中重要的社会化机构,提供向上流动的渠道,现在学校最重要的任务变成保证学生“安全”,成为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低成本组织机构(黄斌欢,2014)。过去人们把学校视为提高孩子智力水平甚至是提高孩子社会地位的重要机制,然而现在人们对学校的期望仅仅在于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下面一段话摘自黄斌欢(2014)的研究的访谈记录,非常能够反映这种现象。
“那几个成绩特别差的学生,爸妈不在家,我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说我就把他放学校念3年,念完我就带他出去,你不要管太多。就这意思。他说我管不了,我也没办法。他不是没人管,他管不了。他在外打工,打电话的时候小孩听话,挂了电话就没听了。”(新镇H校某教师,20140116CZS)
这种现象集中体现在留守儿童家庭里。由于留守儿童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一般来说,这些在外务工的父母也没有很高的受教育水平,他们凭借着自己最基本的体力劳动获得相对其他留守农村的劳动者不菲的报酬,甚至在他们务工的城市中,他们的收入高于大多数刚毕业的大学生。再加上近年来农民工用工短缺日益凸显,他们的劳动更加体现稀缺性,相伴而来的是普通人力就业市场持续低迷,大学生就业越来越困难,这两种相反的作用使得农民工收入相对于大学生的收入优越性愈发明显。类似的生活经验进一步强化了在外务工人员的“读书无用论”思想,他们会把自身的理解指涉到他们的孩子身上,认为他们的孩子如果继续读书,最多也会变成现在大学生失业大军中的一员,所以还不如让他们早一些学一门手艺,长大了也像自己一样到城市务工。相反,对于大多数在外务工者来说,他们的孩子在成长中遭遇的最大障碍是照顾人的缺场,因此,他们需要学校和老师来弥补他们无法照料孩子的不足,尤其是对于孩子人身安全的保障。这样一来,他们对学校或者对教育的期待就有社会化功能转变为了基本的人身保护和生活照看功能。
(二)撤点并校政策的代价
为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我国自2001年起实行撤点并校政策,农村中小学开始摒弃“村村办学”的方式,对临近的学校进行资源合并(徐国英,2012)。 实施撤点并校政策十五年后,虽然这项政策的效益非常明显,确实从整体上提升了农村中小学的教育质量,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代价。这种代价主要体现在教育的主体——农村学生和家长——身上。概括来说,这种代价是教育成本的增加,而这种成本的增加又体现在时空方面。并校以后,许多原本可以就近上学的孩子不得不走更长的山路,花费更多的时间在上下学的路上,一方面增加了上学的时间成本,另一方面增加了孩子的安全风险。另一种情况是,很多家离学校较远的学生会选择在学校里寄宿,这样一来,学生接受教育又会带来家庭每年数千元的额外开支,包括住宿费、伙食费、生活费、交通费等。所以,有的农村家庭会出于理性选择的考虑,放弃让他们的孩子继续接受教育。
当然,撤点并校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损害了教育的公正性,削弱了学校的乡村文化功能等等(徐国英,2012),但是这些问题与本文关注的焦点关系不大,因此不作过多的分析。
(三)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
我国自古以来就实行比较严格的户籍制度,自建国以来,我国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基本没有变化,由此造成了我国社会的一个基本结构——城乡二元结构。城市和农村把我国分为两个完全不同的社会。尤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了快速发展工业,不惜实行剥削农村的“剪刀差”策略,造成了城乡差距越来越大的现状。农民和市民虽然同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但二者因其户口的不同,所能享受的权利和所要承担的义务却完全不同。这体现在公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教育、医疗、住房、文化娱乐等等。
城市拥有更为良好的教育资源,包括硬件和软件两大方面,而户口的限制便成为了城市阻止农村与他们争夺教育资源的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屏障——因为就读城市里的学校(不管是小学还是中学)的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城市户口。所以城市户口成为了进入城市教育系统的入门资格证。虽然我们实在是找不出任何支持这种限制和分离的合法性依据,但现实是它长期存在并且已经形成一种我国特有的社会结构。虽然现在国家正在逐步消解城乡户籍壁垒,但这么多年来积累下的城乡不平等影响是无法在短时间内缩小的。如果国家政策不能向农村进一步倾斜,任凭农村和城市在市场上自由竞争,那么将会出现更为明显的“马太效应”,城乡差距将越拉越大。到最后就算完全消解了城乡户口差异也无济于事,因为农村出来的学生在各种能力上都无法与城市的学生竞争,基于我们公认的能最大限度保障公平的绩能主义原则,农村的学生将会在一场场标准化的考试和筛选中被淘汰。更为严重的是,过去城市排斥农村用的是没有任何合法性依据的户籍制度,而当城市的优势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它将不再需要类似于户籍制度的排斥机制了,取而代之的是人们诉诸公平的标准化考试。
三、相关建议
对应上述提出的我国“小升初”阶段城乡教育机会不平等扩大的原因,我尝试提出一些建议。
(一)改变全社会对于知识和教育的認知,通过国家话语权力的影响,重新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思想观念,强调基础教育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的实施,增强义务教育的“义务性”和“强制性”,通过政策手段把接受义务教育内化为个人思想中的一种社会责任和惯习。优化乡村教育资源,让农村孩子接受真正有用的教育,这种有用性不是指能够短期内实现经济效益或社会地位的提升,而是在今后的升学中以及劳动力市场中能够有与城市学生竞争的实力。
(二)处理好撤点并校的利益和代价的关系,正视撤点并校带来的问题。政府应该降低因撤点并校给农村学子带来的时间成本、距离成本、经济成本。我们欣喜地看到,近年来政府及社会已经开始着手解决这些问题,如: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启动“爱心校车”公益项目等等。这些措施的出发点都非常好,但由于我国农村众多,各具特殊性,所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该做到事实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实行政府“购买制”,把不同农村的项目承包给不同的社会组织,这样能够尽最大可能保证政策的有效性。
(三)立即放开城乡户籍制度限制,消解户口壁垒。让农村的孩子拥有与城市的孩子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当然,这一做法将使我们面临着城市教育资源供不应求的危险,尤其会导致城市居民的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拥有量相对的减少,所以,我们更重要的是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特别是对农村教育的投入,逐步实现城乡教育机会均等化,这才是解决城乡教育不平等的根本途径。
四、结论
本文基于李春玲、吴愈晓等人的全国性实证研究结果,发现我国小学升入初中阶段一直存在着城乡不平等,且这种不平等在近年来有扩大趋势,显然,这与我国实行多年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初衷背道而驰。那么是什么样的因素造成了这样的结果呢?本文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我国发展过程的特殊性来进行分析。于是,本文尝试提出了可能的四个原因:一是“读书无用论”的兴起,二是撤点并校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三是城乡二元户籍的限制。基于这三个原因,本文提出了相对应的三个政策性建议。
本文认为,政府在制定教育政策时,更加应该注重小学升初中阶段教育机会不平等的问题,弱化这一阶段教育市场化的程度,体现政府的公共责任,这样才能促进教育真正成为实现社会正常流动的机制,让教育成为下层社会成员实现向上流动的有效途径,遏制我国阶层固化的趋势,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五、不足与思考
本文仅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查阅,尝试性地归纳出了导致初中阶段城乡教育机会不平等的三个本土性的原因,而并没有经过大量数据分析对这三个原因进行检验和证实,而且,这三个因素各自的影响力到底如何,也需要后续进一步的实证研究进行探究和分析。因此,这三个原因实质上是对本文所提出的这个问题的假设性解释。另外,我国关于教育不平等的研究长期以来集中于教育机会数量上的不平等,而忽视了质量上的不平等,因此,关于“小升初”阶段城乡教育机会质量上的不平等还没有足够的数据及其他经验性资料的支持。关于应该如何测量教育质量的不平等,将是后续研究重点关注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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