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中的应用
2018-08-22刘海燕
刘海燕
摘要:近年来,我国努力构建全面小康社会,为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机遇。在这一大环境下,我国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改革也在逐渐深化,并将权责发生制引入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中。鉴于此,本文主要分析研究了权责发生制的内容,并对其在事业单位中的应用提出了几点优化策略,旨在为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帮助。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应用
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的会计核算基础仍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主,但是,该模式已经不能更好的适应当前时代的发展和管理对财务信息的要求[1]。因此,只有深化预算管理,将权责发生制引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才能更好的提升事业单位的整体核算水平,满足时代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一、权责发生制相关概述
权责发生制也称为应计制,主要指的是以实质性取现金的权利以及支付现金的责任的发生为标志进行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核算基础。在2014年底,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所发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并对其进行了认真的贯彻落实,这一举措开启了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新篇章,该方案的发布,更是推进了我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改革道路。权责发生制就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确定收入以及支出。与此同时,权责发生制是适合当前时代发展的较为先进的会计核算制度,并对我国事业单位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当前我国部分事业单位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主要的核算基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当前我国事业单位进行收付实现制所暴露的问题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较以往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我国行政事業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制度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其问题主要体现在收付实现制上,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首先,收付实现制不能准确地核算事业单位的运行成本以及真实的负债情况,主要体现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时将本期已经发生但是尚未支付的债务变为了隐形债务,不利于事业单位自身财务状况的评估[2]。其次,当前事业单位的收付实现制不利于事业单位有效进行绩效考核,由于该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体现在设定的标准过于主观、缺乏一定的管理力度等,致使收入和费用不能更好的与之相对应,也就不能更为科学地进行绩效考核。最后,当前事业单位的收付实现制不能更好地反映事业单位的事业结余,一些事业单位为了向上级体现出收支平衡,便对事业单位的收付款进行人为的推迟和提前,致使实际的财务信息缺乏一定的真实性,事业单位的事业结余更是体现得不够客观。
三、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中的具体应用
(一)固定资产业务
对固定资产业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核算是提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的重要举措。事业单位内部需要增设“累计折旧”科目作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抵减项目,并采用分期计提折旧的方法来对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以此来更好地提升成本的真实性。对于计提方法可以选用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法等,这样可以更为科学、规范地对单位固定资产业务进行管理,从而进一步真实、准确反映单位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在固定资产业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核算能更为准确的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避免在购买时将其列为一次性支出,从而弥补以往收支实现制的不足,进一步提升其固定资产业务的实际管理效率。
(二)采购业务
在采购业务中采取权责发生制是提升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的关键。由于以往采用收支实现制时经常会出现由于项目验收的问题而涉及跨年度支付的情况,不利于有效开展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因此,在采购业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需要按照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将属于会计期间的采购费用记录支出类的科目中,并明确标注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实际的采购费用,以此来更好的规范采购业务[3]。与此同时,还要加快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为有效的实施奠定基础,并保证权责发生制可以在事业单位具体落实,更好的确认权责发生制的实际地位以及为行政事业单位所能带来的成绩,为进一步促进我国事业单位蓬勃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债务债权核算
在事业单位债务债权会计核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是提升会计核算水平的根本,我国大部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都设置了其他应收款以及其他应付款会计科目,但主要的核算内容还是以实际的运行过程中的应收和应付款项为主。事业单位相关会计人员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将收款权利和付款的义务体现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费用或者债务的实际形成期间进行及时确认,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提升其运行成本信息的真实性,并促进事业单位的进一步发展,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加强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专业业务技能,不仅要对单位资金核算准确,还需要提升对权责发生制的核算意识,从而更好地将权责发生制运用在债务债权核算过程中,从而真实完整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
四、结论
总而言之,深化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并引入权责发生制,才能更好地弥补收付实现制的不足,提升会计核算的整体水平。因此,在固定资产业务、采购业务以及债权债务核算等方面引入权责发生制可以更好地优化会计核算,全面展现事业单位中的资产负债状况,更好地提升财务信息的质量。
参考文献:
[1]黄贤堃.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中的应用分析[J].中国市场,2017(14):352-353.
[2]杨会.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应用探讨[J].财会学习,2017(9):74-75.
[3]王丽丽.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中的应用探究[J].财会学习,2017(10):137-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