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财有道的『地下』夫
2018-08-22
喻 梁/ 图
出场人:冯梳胜
原任职务:中山市委常委、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书记
涉案罪名:受贿罪、贪污罪
犯罪事实:2000年至2004年间,冯梳胜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共计人民币275万元,贪污共计人民币612.69万余元。
判决结果:2017年5月4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冯梳胜犯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2018年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该案终审判决,以冯梳胜犯受贿罪、贪污罪,改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同为1951年出生的冯梳胜和言敏永夫妻在广东中山市政界可谓家喻户晓,两人常年在中山担任领导干部,丈夫是市委常委、开发区党委书记,妻子是发改局局长,官至正处,2008年退休后担任中山市现代服务业协会会长。然而就是这对官场夫妻,在拿着国家俸禄的同时,却又生财有道,办起数个企业,并公然利用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为自己的企业谋取私利。
一桩卖家倒贴卖地的赔本买卖
1999年,冯梳胜、言敏永夫妻出资10万元,开办了第一家企业——英凯公司。该企业以出租厂房为主要业务,法定代表人是言敏永的弟媳梁某某,但实际控制人为冯梳胜夫妇。
2002年左右,英凯公司决定购买火炬开发区“大星堂”30亩工业用地,用于建英凯工业园,即英凯公司厂房。购地合同中卖方是火炬开发区某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双方当时商定价格为每亩12万余元,总价款380余万元。
按照购地合同,英凯公司缴纳的第一部分购地款即165万元。但这个购地款是开发公司帮英凯公司支付的。开发公司作为卖方,为什么要帮买方英凯公司支付购地款呢?原来,冯梳胜决定购买这块地后,专门来到开发公司总经理苏中铭的办公室,表示手头资金有点困难,问苏中铭能不能先帮他解决一下购地款的事。
冯梳胜是开发区领导,开发公司本身就归他管,苏中铭当然清楚这其中的关系。为了讨好冯梳胜以便得到其关照,苏中铭当场表态,等他跟财务经理刘春城商量一下解决方案。冯梳胜走后,苏中铭即召集刘春城及工作人员项青等人开会,讨论决定从公司的物业收入小账中支出钱款,帮英凯公司缴纳地款。
英凯公司应付的剩余购地款220多万元也由开发公司以代英凯公司收取租金抵购地款的形式支付。即由开发公司下属的物业公司成立收租小组,帮英凯公司收取租金,并用租金抵扣剩余购地款。
就这样,英凯公司分文未付,就拿到了总价款380余万元的厂房用地。
一个三方默契的借款协定
李中达原是冯梳胜的下属,他对冯梳胜的忠心,在一次买卖商铺的过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他不光帮着考察铺位,还策划导演了一场彼此认可不用归还的“借款”大戏。
2004年9月,冯梳胜让李中达帮忙在广州市物色商铺。李中达遂找朋友孙俊方帮忙,选中了北京路附近的名盛广场铺位。经实地考察,冯梳胜夫妇当场决定要购买其中四间铺位,总价款372万余元。
考虑到冯梳胜夫妇付款压力比较大,也为了自己工作调动及日后升迁能得到冯梳胜的关照,向来机灵的李中达主动策划了一场“借款”大戏。事后证明,冯梳胜成了这场戏中的“周瑜”,另外一个愿意挨打的“黄盖”就是孙俊方。
李中达对孙俊方说:“冯梳胜资金不够,你能借100多万元吗?”考虑到冯梳胜是开发区书记,是“一把手”,孙俊方想,现在帮这个大领导解决一下资金问题,自己以后应该可以在开发区承接工程方面得到好处或回报,于是爽快地答应了李中达提出的借款要求。
得到孙俊方的承诺之后,李中达私下对言敏永说:“嫂子,买铺位你别担心钱的事,我会帮忙出100多万元。”言敏永当场表示感谢。
后来,孙俊方在和冯梳胜、李中达一起吃饭时,李中达还煞有介事地当着孙俊方的面对冯梳胜说,“俊方向朋友借了钱,请冯书记拿去周转一下”。冯梳胜笑了笑说:“也好,到时还。”“借钱给冯梳胜,只不过是送钱给他的一种婉转说法,双方没有写过字条,也没有口头约定过还款事项。这十多年,我从来没想过向他追讨,他也没有表示过要还钱给我,因为他其实也知道这些钱是我送给他的。”孙俊方事后针对这笔借款的一席话可谓意味深长,也道出了双方对这百万借款“君子协定”的一种默契。
借款发起人李中达当然没白帮忙。在冯梳胜的帮助下,李中达几个月后如愿调入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并出任副总经理。
一份瞒天过海的回收转让协议
春晖公司是冯梳胜和言敏永投资开办的另一家企业。2004年,春晖公司决定将其位于火炬开发区约40亩土地、厂房及宿舍转让给澄品公司,以回笼资金,当时双方约定转让价为5100万元。2005年,冯梳胜安排工作人员具体办理春晖公司与澄品公司签订转让协议等事项。按照相关政策,春晖公司要付所有的税费,达几百万元。
如何省掉这几百万元的税费,冯梳胜很伤脑筋。已经升任火炬开发区某开发公司老总的刘春城向冯梳胜建议,可以采取更名过户的办法,即以开发公司的名义出面,以春晖公司未使用开发所购土地为由,收回春晖公司所购土地,再转让给澄品公司,这样可以直接将土地的权属更名为澄品公司,省掉春晖公司转让交易的税费。
冯梳胜听到这个建议后,问言敏永这个办法是否可行,言敏永说可以,但一定要市领导批准才行。“市政府领导那里我去申请下看看,开发区的事情就你们自己办。”言敏永说。
后来,冯梳胜安排刘春城拟好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是春晖公司资金困难,未在开发区40亩工业用地上进行开发,拖欠火炬开发区某开发公司资金,开发公司同意将土地收回,再由开发区直接更名到澄品公司名下。
开发区管委会审批后同意上报市政府,并在报告上盖了章。后言敏永拿着报告找到了市相关领导,表示春晖公司是自己亲戚的公司,想采用更名的形式减免税费,相关领导遂签字同意。审批手续齐备后,由开发公司的人直接去地税局、国土局办理了有关手续。就这样,春晖公司得以免缴交易税费共557万余元,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
2014年9月,冯梳胜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2月,广东省检察院依法对冯梳胜立案侦查。其妻言敏永也因涉案被另案处理。
编辑点评:
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是条红线。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党员领导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并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准则加以约束。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仍有少数人顶风违纪,其经商获利手段也呈现出隐蔽化、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
为何违规经商获利屡禁不止?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贫富差距的加大,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心理开始失衡,他们既不舍得放弃既有稳定的生活,又期望享受更高的生活品质,从而铤而走险谋取不当利益。另一方面,当监督缺失、惩戒乏力时,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会将手中掌握着的各种优势资源,变成权力寻租的依仗,更有甚者借经商之便把贪污、受贿所得的“黑钱”洗干净。
党员领导干部经商获利,不仅会造成社会不公、扰乱经济秩序,而且会干扰和阻碍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效。治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除了明令禁止,还应当加大惩戒力度,做到发现问题一律核查,核查处理一律从快,查处问题一律从严,并对党员领导干部经商监管不力的单位“一把手”严厉问责。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进一步拓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重视群众举报等,让监管成为千里眼、顺风耳,让党员领导干部不能“经商”“从政”两头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