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力
2018-08-22
黎 青/ 图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任何政策决策都重在执行,所以要狠抓落实,切实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狠抓落实是党员干部的根本职责所在,是必须具备的能力和作风。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必须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拥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
一、狠抓落实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
党员干部要坚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对各项工作要抓实,再抓实。不抓实,再好的蓝图只能是一纸空文,再近的目标只能是镜花水月。任何决策部署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贯彻落实,那只能是废纸一张。执行没有借口,落实不能拖延。狠抓落实,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险阻一个险阻地攻克,那么,迎接我们的必然是一个又一个胜利。
狠抓落实要有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有一篇名为《抓落实如敲钉子》的短文,语言朴实无华,道理却十分深刻。抓落实好比在墙上钉钉子,钉不到点上,钉子就要打歪。可见找准这个点是钉钉子的前提。毛泽东同志曾经讲过,方向路线是至关重要的。方向路线对头,没有人可以有人,没有枪可以有枪。如果方向路线弄错了,你有再大的力量也肯定失败。
钉子钉到了点上,但如果只钉一两下,钉子会掉下来;钉三四下,过不久,钉子仍然会松动;只有连钉七八下,这颗钉子才能牢固。习近平总书记这段形象的比喻很富有哲理,说明抓工作要有狠劲和韧劲,要坚持不懈,不能半途而废。钉钉子往往不能一锤子搞定,而要一锤接着一锤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钉牢一颗再打下一颗,不断钉下去,久久为功,必然有大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这篇短文中还指出,钉钉子还可能碰到容易脱落和容易开裂的墙面。这时,党员干部在狠抓落实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妥善地修补墙面,要注意解决跟工作落实相关的各种问题。
狠抓落实还要结合新的实际,用新的思路、新的举措,踏踏实实地把既定的科学目标和工作蓝图变为现实。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切实干出成效来。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任务一旦确定,就要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地干,从而积小胜为大胜。
狠抓落实要干在实处再谋新篇。2003年担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一到浙江就深入调查研究,发现浙江的优势和长板,也发现了浙江的问题和短板,于是在省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上在总结浙江多年发展经验基础上,全面系统地概括了浙江发展的八大优势,提出了指向浙江未来发展的八项举措,这就是著名的“八八战略”。15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一直狠抓落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从而使浙江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一张蓝图绘到底,但又不能一成不变,要根据变化了的情况不断地加以完善。要在坚持中发展,继承中创新。根据新时代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特点,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形势,不断地拿出新招数,推出新举措。
二、狠抓落实必须真正强化责任意识
狠抓落实,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改革推进到今天,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担当。“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要把抓改革抓落实作为各级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要增强推动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思想作风和实干精神。要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成效。
党员干部在狠抓落实的过程中要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各就各位,各负其责。对屡推不动、拖延扯皮、贯彻不力的,要进行问责。
党员干部在狠抓落实的过程中,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对中央有具体要求的,要一竿子插到底,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对中央提出原则要求的,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细化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提出的改革任务要抓紧推进。狠抓落实要立足全局,通盘考虑。要善于创新工作方法,集中精力,千方百计打通“最后一公里”。
狠抓落实还要营造争相干事创业的环境氛围,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把那些真正负责任、敢担当、狠抓落实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三、狠抓落实必须用好绩效考核这根指挥棒
狠抓落实要建立全过程、高效率、可核实的改革落实机制。对督办协调不力和敷衍塞责的要进行问责。要完善督办协调和考评激励机制,切实用好绩效考核这根指挥棒。
广大党员干部工作在第一线,是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力量,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没有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执行力,再好的政策措施也会落空。所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广泛更有效地调动干部队伍积极性。这个问题极为重要,十分紧迫。
狠抓落实还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尤其要下大力气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要在激励、约束和保障三个方面“三管齐下”,真正解决党员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懒政怠政问题。
狠抓落实,重在激励。领导激励是一个过程,其中激与励既有联系,又有不同。“激”在执行之前,“励”在执行之后。“激”主要是激发执行者的动机、动力,让他想干、愿意干、喜欢干、有信心去干;“励”一定在执行之后,“励”是一种信号、一种评价、一种反馈、一种正确行为的强化。
党员干部在执行之前,上级领导要对其以“激”为主,注重激发和引导。当他们有所行为之后,上级领导要及时地进行评价考核,并对其发出明确信号,给以及时反馈。如果他们的行为符合上级领导的意图,符合组织发展的方向和决策目标,狠抓落实,富有成效,上级领导就应给以掌声、给以肯定、给以重用。如果他们的行为错了,不符合上级领导意图和决策目标,就应给以批评和惩戒,或者给以辅导和指导。领导激励到位了,狠抓落实就会立见成效。
在狠抓落实过程中还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明确相关的具体情形和政策界限,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健全保障激励约束制度,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他们在各项工作中带领群众,狠抓落实,奋发有为,敢作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