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出口大米质量安全风险因素分析及预防措施
2018-08-21刘婧安晓宁郝启锋谢忠伟
刘婧 安晓宁 郝启锋 谢忠伟
(1吉林(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吉林吉林132013;2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吉林吉林132101;3中粮米业(沈阳)有限公司,沈阳 110000;第一作者:56272345@qq.com;*通讯作者)
吉林省吉林市位于北纬43°,地势平坦开阔、土质肥沃、水源充沛,是我国粳稻核心产区,有着千年的水稻种植历史。吉林市的稻米除供给省内国内之外,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大米出口。随着各国贸易政策的不断调整,技术壁垒越来越多,大米出口的门槛也越来越高,使得大米出口贸易风险不断加大。因此,如何有效规避、控制或降低大米出口的质量安全风险,对于确保大米顺利出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结合2013-2017年吉林市大米出口贸易的实际情况,从田间种植到收获、生产加工及储存等各环节深入分析了影响大米出口的质量安全风险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预防措施,以期为出口大米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确定监管重点,也有利于企业了解出口大米各环节存在的潜在风险,有目的的加强生产管理[1]。
1 吉林市大米出口现状
1.1 贸易数据
由表1可见,2013-2017年吉林市累计出口大米20.6万t。2015年吉林市大米出口数量和货值最小,2017年最大。2017年大米出口量与2016年相比,增长109.8%。
1.2 主要出口国家
当前,吉林市大米出口市场已经扩展到20多个国家或地区,其中有日本、新加坡、香港等经济较发达的国家或地区,也有科特迪瓦、利比里亚、几内亚等经济欠发达国家。近年来,非洲成为吉林市大米出口的最大市场,其次是亚洲。目前,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为保护本国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利用产品质量安全即黄曲霉毒素、农残和重金属超标等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给我国生产者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2]。因此,在大米出口时,需要密切关注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政策、标准和技术法规,合理有效地规避绿色壁垒。
表1 2013-2017年吉林市大米出口情况
1.3 主要出口企业
在我国,大米属于国家限制出口货物,大米出口一直采取配额管理制度,经营出口大米业务的企业必须获得出口大米配额。在吉林市辖区范围内,具有大米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有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和中粮米业(磐石)有限公司,其中,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所占出口比重较大。
2 出口大米质量安全风险因素
2.1 生物性风险因素
真菌毒素是大米的主要污染物之一,也是影响大米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大米中常见的真菌毒素是黄曲霉毒素B1。它是目前所有已知致癌物中致癌力最强的一种,其毒性是氰化钾的10倍,砒霜的68倍,严重危害着人类及动物的健康[3]。黄曲霉的生长要求不高,在温度为10℃~45℃,环境湿度为80%~90%的情况下,就可以排泄毒素。因此,只要条件合适,在大米种植、生产加工、储存及运输等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发生黄曲霉毒素污染。与我国南方及沿海高温高湿地区相比,吉林市地区黄曲霉毒素B1污染相对较轻[4],但由黄曲霉毒素B1引起的大米质量安全问题仍不容忽视。我国及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大米中的黄曲霉毒素B1都制定了严格的限量标准,一些国家甚至不允许检出黄曲霉毒素。因此,在大米出口时,黄曲霉毒素B1是必检项目之一。
2.2 化学性风险因素
2.2.1 重金属污染
与其他粮食作物相比,水稻是对重金属吸收最强的大宗谷类作物[5]。因为水稻生长在水中,而淹水条件下金属离子活性会增强,导致稻米吸收更多的重金属[6]。镉、汞、铅、砷、铬是大米中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近年来,我国大米中镉超标事件屡见不鲜。然而,最早发现的“镉大米”就是在我国东北地区[7]。大米中重金属的主要来源是空气、土壤和灌溉水的污染,而这些污染主要来自于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其次,农业投入品质量不过关或施用不合理是导致大米重金属污染的另一渠道。不少农药和化肥本身含有重金属成分,大量滥用,造成土壤和作物的严重污染。此外,大米在生产加工、贮藏运输过程中,使用的机械、管道、容器等也会有微量的重金属元素带入大米中,引起污染。不管是哪种来源,一旦大米受到了重金属污染,当人们长期使用时,重金属就会逐渐积累在体内,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造成人体中毒症状,严重的甚至会致畸、致癌[8]。重金属污染及其潜在膳食健康风险问题已经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因此,在大米出口时,将重金属检测列为重点监控指标。
2.2.2 农药残留污染
农药在保障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农药的使用又不可避免地造成农药残留[9]。农药残留作为影响大米质量安全的重要化学危害因素一直备受世界各国的关注。在国际贸易中,农药残留指标总是被作为第一检测目标进行检测和控制[10]。许多国家或地区先后出台了严格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如日本2006年5月29日实施了《肯定列表制度》,将所有的农用化学品均列入到了残留管理中,对未设定最大残留限量的农用化学品统一执行0.01 mg/kg限量的“一律标准”。按照我国目前的农药使用情况,若使用未设定最大残留限量的农药,则很难将指标控制在0.01 mg/kg以下。香港在2014年8月1日实施了《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其对大米的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总数和覆盖范围也大于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11]。由于一些农药在贸易国家或地区有限量要求,而我国并没有限量规定,往往使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指导,容易出现因用药不科学导致大米农药残留超标而被扣留[12],给大米的生产和国际贸易带来不利影响。
2.3 物理性风险因素
稻米在收获及贮藏、运输、中转等过程中可能混入玻璃碴、石块、沙土等有害杂质。在大米生产加工的过程中,也可能因管道带入金属屑等异物,从而给出口大米质量安全带来隐患。
此外,出口大米产品的标签也是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标签规范与否,是出口产品检验的第一道关口。近年来,多个国家或地区陆续制定了新的有关食品标签的法规和标准,对标签内容及标注方式的要求更加严格。出口产品标签一旦不符合进口国要求就有可能被国外通报,出口的货物将被扣留、退运或销毁。因此,出口大米的生产企业必须提高标签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因标示不清、不全、不实等问题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4 转基因风险因素
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科技前沿技术,在增加作物产量、提高植物抗虫抗旱能力、减少农药的施用量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13]。我国转基因水稻现处于研发试种阶段,尚未批准大规模商业化种植,任何非法采购、种植、生产转基因水稻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14]。然而,绿色和平组织连续数年调查发现,在我国湖北、湖南、江西、浙江、安徽等地陆续出现了非法转基因稻种、大米和米制品,并出现将转基因大米夹杂在普通大米中进行非法销售的行为。10多年来,我国转基因大米的非法流通一直屡禁不止,已经成为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一块顽疾,也已严重影响了我国大米出口的正常贸易。
目前,世界各国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一直争议不断,导致转基因食品在国际贸易中缺乏统一的国际标准。大部分国家针对转基因食品进口都采取了十分谨慎的态度,严格控制转基因食品入境。自我国发现非法出售转基因大米后,很多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对我国大米进口的检查。欧盟、日本、韩国及香港等国家或地区明确要求,凡中国产大米,在出口前必须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并提供由认可实验室出具的转基因检测证书。尽管如此,仍有国家不断从我国出口的大米或大米制品中检测出转基因成分,导致货物被下架、退运或销毁[15]。因此,我国大米在进行出口贸易时,需及时了解各国最新相关动态和政策要求,严格防范转基因风险,确保产品符合进口国要求。
3 风险防范措施管理
3.1 强化源头控制
提高出口大米质量安全,有效规避出口大米风险,必须要加强源头控制,保证产地环境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出口大米的原料必须来自于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种植基地,有基地备案证书和编号,确保原料来源的安全性。所有出口大米的种植基地都要配备有资质的植保员,负责对所使用的农药实施统一采购、统一供应、统一保管、统一配制、统一施用的“五统一”管理[16],严格控制农药的使用次数、用药量和安全间隔期,以减少农药在水稻上的残留。禁止使用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及大米进口国禁用或限用的农药[17]。在水稻种植期间,出口企业应对种植基地的土壤和灌溉用水进行1~2次取样检测,保障土壤和灌溉用水中的重金属、生物毒素、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控制在安全允许限量内。同时,严格禁止转基因种子的采购,从源头上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播种。
3.2 强化收购、加工、储存、运输环节的管理
出口大米生产企业应重视收购、加工、储藏、运输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把关。在原料收购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进行收购,坚决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原料。加工大米所使用的机械、管道、容器等,在设计选材、加工制作、维护保养时,都应考虑是否会对大米造成重金属污染[18]。在加工过程中,需要根据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标准和要求调整好工艺和设备参数。检验人员要在生产线上以合理的时间间隔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储存期间的稻谷水分必须控制在14%以下,这样更有利于大米保持良好的品质,抑制黄曲霉菌的生长和产毒。储存稻谷的仓库要通风、阴凉、干燥、清洁,具有防虫、防鼠的能力。若长时间储存,应定期翻动通风,防止堆放发热[19]。成品装运时,要尽量避开雨雪天气,并在合格的集装箱内壁放置适量的防潮纸板,防止箱内产品受潮影响质量。
3.3 强化企业自检自控体系建设
出口大米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基地建设、加工过程、储存管理及检验检测全过程的自检自控体系,提高自检自控的能力。加强产品的溯源管理,做好从原料到成品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和批次管理,确保不合格产品的可追溯性。深入了解和学习贸易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法规、标准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不同进口国家要求调整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方案。对农业生产者、企业质量负责人、实验室检验员等进行全员业务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建立和开展ISO9000、ISO14000 等质量体系认证和 GMP、HACCP等认证,增强企业自律,从而加强大米质量控制。
3.4 强化出口前的检测把关
大米出口前,做好重金属、农药残留、转基因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工作,发现不合格产品坚决不可以出口,且一定要查清源头,找到原因所在[15]。大米出厂前,生产企业需按照贸易国家法规要求,进一步确认出口产品标签的标注内容是否符合进口国的规定,核查出口货物是否与报检信息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