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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坚持“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的实践

2018-08-18蒋毅张舒

文教资料 2018年7期
关键词:高校党建制度化

蒋毅 张舒

摘 要: 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以高校人才培养为目标。是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所在,是我党永葆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本文从我国高校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结合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指出该制度加强高校学生党支部建设的优越性和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制度化创新研究。

关键词: 高校党建 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 制度化

目前,一些高校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缺少程序,缺少公平和制度保障。为此,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委教育工委2012年印发了《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即发展大学生党员要进行推优投票、发展预备党员投票、预备党员转正投票,推优公示、发展公示、转正公示,部分预备党员转正答辩。这一办法规范了高校党建的制度,扩大了基层民主,完善了党建程序,增强了大学生党员发展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性,提高了大学生党员的发展质量,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对我们提出的必然要求。

一、“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的优越性

(一)过程公开,激发入党的主动性。

“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实现发展考核党员的公平、公正、公开。它将入党动机端正、学习成绩优异、理论知识扎实、热心服务社会的发展对象吸收到党组织中,将尚需考察培养的对象留在党外继续接受考察,采取规范控制的方式从源头保证党员的整体质量。特别是在答辩环节的展示过程中引导启发尚需接受考察的学生认识,明确学生党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标准,对学生党员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出更加具体的要求,使广大学生明确自身的定位和努力方向,激发青年学生的入党热情,提升入党的主动性。

(二)信息公开,增强党建工作的民主性。

“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切实保障学生群体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它在院(系)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院(系)团组织负责具体实施。基层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召开团员推优大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在产生拟推荐人选后,基层团支部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填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报院(系)党团组织审核;预备党员经考查、答辩等程序后由支部上报。院(系)党团组织根据基层党团支部报送的名单,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和转正名单及时进行公示。通过对信息的公开,使得待发展的党员接受党内外的民主监督,对问题党员则责令限期整改,从而激励广大学生党员争先创优,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时刻保持党的先进性。

(三)制度规范,维持党员发展的稳定性和公信力。

高校学生党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但是部分高校往往对制度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培养教育规章制度。“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办法的实施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使得高校党建工作有章可循,使党组织对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更加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扩大了民主、完善了程序,增强了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科学性和公信度,提高了大學生党员发展质量。过去,我们没有党员发展规范机制,学生党员的发展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的学习成绩,但仅凭借学习成绩这一单项指标,实在是难言“规范”。现在,党员考核评价机制成为常态,有了明确的规则要求,大家心中就会有一个清晰的规划,知道自己的不足之处,进而有序成长、稳定发展和监督。

二、实践中“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存在的问题

高校根据“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方面呈现出更加公平、公开、公正的局面,可以明显感受到大学生入党积极性正在稳步提升,质量明显提高。但是,我们仍然要看到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一些学校党建工作的整体关注度仍然不高。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是我党在大学生中发展优秀学生党员的重要环节,承载着广大青年学子成人成才的重大历史使命。但在实际工作中,重科教研究、轻党建工作依然是一些高校存在的现象。科研需要大量的时间投入,学生、老师在思想上重教学科研轻党建,相应的两者的时间投入也会有所侧重,不可避免地忽略党建工作。另外,目前高校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缺乏整体的重视和培训工作,实践中的“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的落实仍不到位,评价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这些问题影响党员发展的总体工作和整体质量。

第二,一些学校发展党员的入口关把控不严。学生党员发展的第一步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积极分子的第一步是从申请入党的同学中由基层党团组织选取各方面优秀的同学报上级组织批准。但在实际过程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预备党员时存在着“一刀切”的做法——直接将名额分配给考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不参考其他因素。这种做法忽视了党员的政治素养和实践素质的培育,出现了一大批党员空有学习成绩而缺乏实践能力,只强调专业理论而忽略政治学习,导致高校党员在学生中威信不足,影响了党员的光荣形象。

第三,一些学校考察党员缺乏具体量化标准。“标准”是指高校学生加入中国共产党应具备的各项基本要求和条件。有的高校认为大学生申请入党就是要求进步,可以先加入党组织,再培养教育;有的高校因入党积极分子在某一方面表现优秀就发展入党,这些轻率的方式说明存在有些高校的党务工作者对于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在组织发展中求数量而不求质量,在吸收先进学生的过程中缺乏相关的考核评价量化标准,学习成绩几乎成了唯一的参考因素,在只关注学习成绩忽视综合素质的背后,甚至把符合条件的学生拒之门外。同样在高年级学生党员中,忙于私事,弱化党性修养,让党员身份成为一种既定事实,无作为即合理。

三、“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的创新实践路径

(一)定量定性,严格把控党员发展入口关。

在党员发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强化前期入党积极分子的遴选程序,不仅能很大程度上增强“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程序的可操作性,而且能进一步提升前期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与责任。因此,要针对三次投票环节做定量定性的规定。在此,我们以江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为例。

在推优投票前期,开展学生进行党史知识学习,如:集中开展党课,让学生真正了解党员的精神内涵和历史使命,组织学生自愿提交入党申请书并从这些学生中选拔人员。通过此期间学生的考察,制定详细的考察计分标准(按照不同的性质细化考核分值,每项分值共100分,60分为合格,60分一下为不合格,直接退出考察范围,90分以上为优秀,成为进入下一阶段的推优对象)此阶段考察内容如:“学习成绩、1+1帮扶情况、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志愿活动、海外交流、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等,累积积分合格者才能成为推优对象,再从符合积分要求的学生中进行推优投票,从而规范的量化推优条件。

在发展预备党员投票及预备党员转正投票前更必须量化相关考核标准(如校公众平台学习时长、志愿服务次数、班级学生及老师的评价、党课课时学习完成情况、政审情况及思想汇报等)同样对这些情况综合打分,累积积分通过后才能进入相关投票环节,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发展合格的共产党员。

在此过程中学院还秉承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主要体现在对不同层次成员之间的不同要求。在投票的各个环节,如志愿服务类团支部内部成员投票上要在社会公益活动环节增加比重,理论学习类团支部要在专业知识学习相关方面有所倾斜(如可以通过对学习成绩更为严格的要求实施),从而分类定性党员在不同集体中的不同形象要求,培养综合发展的党员人才。在这个过程中,学院制定了相关计分考核表,如下图:

(二)完善答辩环节的实施流程,做好党员发展验收工作。

做好答辩工作同样应该跳出传统过于单一、刻板的流程设计,创新答辩方式方法,主要可以从几个方面展开:(1)出席人员,出席人员应该具有广泛性且具有代表性,除待答辩预备党员、党组织成员、群众之外还可以邀请相关党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等其他相关人员的出席参加;(2)参与度,上述人员的参加能在保证答辩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更加能够体现程序的公正性,在党章规定之外还可以通过规定其他人员参与达不到规定人数转正大会不能召开或者不能投票;(3)答辩问题,整个答辩过程的内容是关键,问题的设置不应仅仅局限于对中国共产党相关知识的考查,也可以涉及其他相关工作学习领域问题,提高问题的灵活度和务实性。

(三)创新公示方式方法,做到通明、公正、有效、公开。

投票后公示环节同样是提高“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程序公开性和公正性的重要途径和方法,传统的公示过程存在不完全透明、程序过于简化、方式过于单一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程序的破坏,因此,创新公示方式方法、完善公示推进程序成为此环节的关键。公示环节应该是一个主动、积极的过程,在确保公示与投票两个环节无缝对接的同时,将公示对象展示给其他所有成员,此过程不应仅仅局限于院校公示栏、相关通知的传统方式,可以创新利用投票箱及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如微信公众号、微博、QQ等)沟通工具加强与群众的互动进行,但在此过程中应该注意公示对象个人隐私的保护。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因此,在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的全过程中实施“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但突出过程评价,对大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实行量化考核,制定出直观、具体的考核指标,引导大学生自觉主动地深刻了解党、充分认识党对党员的要求,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督促完善自我,发挥积极作用,增强大学生党员发展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性。要使学生党员在入党前到入党后逐渐养成立足自身、服务社会、创先争优的党性修养,使之成为一种习惯,真正实现大学生党员发展及综合评价由“虚”变“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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