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汉语“芦荻”类词研究
2018-08-17牟净
摘 要:先秦汉语传世文献中“芦荻”类词主要有“荻”、“萑”、“蒹”、“葭”、“芦”、“苇”、“菼”7个。其中“葭”、“芦”、“苇”用以指称芦苇,“荻”、“蒹”、“萑”、“菼”用以指称荻萑。此外,在“芦”、“荻”词汇内部,各词汇所指植物的区分主要与植物生长周期有关,体现了先秦时期人们对“芦荻”类植物生命样态较为细致的关注,进而说明了“芦荻”类植物在当时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先秦汉语;“芦荻”类词;词义所指
以“芦荻”类词所表的芦荻类植物在先秦汉语传世文献中较为常见。从“芦荻”类植物在文献中的使用来看,“芦荻”类植物在先秦已摆脱杂草类身份,而成为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生活用品制材或燃料、饲料等。然而,由于“芦荻”类植物本身品种较多且差别不大,使得表“芦荻”类词,词义不清,常相混淆,故而本文对《诗经》《尚书》《周易》《左传》等29部先秦汉语传世文献进行了穷尽式的搜集与研究,总结出先秦汉语“芦荻”类词:“荻”、“萑”、“蒹”、“葭”、“芦”、“苇”、“菼”共7个,并对其词义进行了训释与解析,以还原“芦荻”类词的名物所指。
荻:萑,芦苇类植物。根茎有节,叶抱茎生,秋天生紫色或白色、草黄色花穗,茎可编席箔。《字汇》:“荻,芦属,萑也。”《经籍纂诂》:“藡,或从狄。藡,萑也。”
萑/雚/
蒹:春秋中期之前,“蒹”:薕,未长穗之萑、荻。郭庆蕃《庄子集释》:“蒹,古恬反,薕也。”此一时期,“蒹”仅见与“葭”连用,构成双音节“蒹葭”的用法。关于“蒹”释义有三说,一说:蒹,薕也,未长穗之芦苇。管锡华《尔雅》译注:“‘蒹,薕:没有长穗的芦苇。孔颖达疏引郭璞曰‘蒹似萑而细,高数尺,芦苇也。”此一说以蒹似萑而非萑,直以其为芦苇。一说,蒹,薕也,未长穗之萑、荻。段注《说文》:“蒹,萑之未秀者。”王力《古汉语字典》:“蒹,未出穗的荻”。一说:蒹,薕,为芦类植物的一种,非萑、荻,亦非芦苇也。王先谦《诗三家义集说》引郭注:“‘蒹,似萑而细,高数尺。芦,苇也。并引陸機《疏》云:‘蒹,水草也。堅實,牛食之令牛肥強,青、徐州人謂之薕,兗州、遼東通語也。”。笔者按:首先,关于“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笺云:“蒹葭在众草之中苍苍然彊盛,至白露凝戾为霜则成而黄。”其中“葭”指初生,未熟之苇;“蒹”则指未秀之萑、荻,此处描写“蒹”、“葭”共同呈苍苍然未熟成长之貌则更为合理。其次,“蒹葭”、“萑苇”在先秦时期多出现,且后世注疏多将两者释为连绵词。“蒹葭”用以指称常见且不值钱的芦苇类植物,而“葭”长成为“苇”,“蒹”长成为“萑”,“萑苇”又来指称芦苇类植物则更为规整。因此,笔者以“蒹”为未长穗之萑、荻。
葭:春秋中期之前,“葭”只见于《诗经》,其所指为“初生的芦苇”。《诗经·国风·硕人》:“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毛传:“葭,芦;菼,薍也。”《说文》:“葭,苇之未秀者。”《毛传》:“揭揭,长也。”联系文意,“葭菼揭揭”实描写“葭”与“菼”的生长貌,故此处应“葭”为未秀之芦、苇。春秋中期后,关于“葭”之具体指“初生之苇”或“芦苇”或“草”各注释不甚清明、完整,如《晏子·內篇諫下第二》:“景公獵休,坐地而食,晏子後至,左右滅葭而席。”张纯一《晏子春秋校注》引“《尔雅·释草》:“‘葭,华。”郭璞注云即今芦。石磊《晏子春秋译注》:“葭,初生的芦苇。”汤化译《晏子春秋》注“葭”为“芦苇”;《穆天子传》卷五:“公去,乘人犹,有虎在乎葭中。”后世注“葭,草”。但可明确“葭”在春秋中期后除指“初生之苇”外,还可指“芦苇”或“草”。
芦:未秀之苇。《说文解字》:“蘆,蘆菔也,一曰荠根,从艸卢服声。”王力《古汉语词典》:“蘆菔,菜名。即蘿[艹匐]。”“芦”指“蘆菔”在现有先秦传世文献中未见,仅见其指“未秀之苇”的用法。
苇/葦:春秋中期之前,“苇”:长成的芦苇。《说文解字》:“苇,大葭也。”《诗经·豳风·七月》:“七月流火,八月萑苇。”《毛诗正义》疏曰:“初生为葭,长大为芦,成则名为苇。”春秋中期之后,“苇”并未发展出其它义项,仍指称“长成的芦苇。”
菼:初生的荻。《说文》:“[艹剡]或从炎。”故“[艹剡]”、“菼”同。“[艹剡]”:初生之萑,“萑”长成之“荻”,故“菼”为初生之荻。
由以上释义可见,先秦汉语中“芦荻”类词所表植物大体分为“芦”与“荻”两类。其中“芦”类植物有“葭”、“芦”、“苇”,“荻”类植物有“荻”“蒹”、“萑”、“菼”,各词词义主要所指按植物生长周期不同进行区分。在“芦”类词中“葭”指出生的芦苇,“芦”为未秀之芦苇,“苇”则为长成之芦苇;在“荻”类词中,“菼”指出生之“荻”,“蒹”指未长穗之荻,“萑/雚/
作者简介
牟净(1991—),女,吉林公主岭人,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词汇学,上古文化。
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會科学研究项目“东北方言中的泛义动词研究”(吉教科文合字[2016]第194号)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