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楼市新政引争议
2018-08-16赵理铭
环球时报 2018-08-16
本报驻新西兰特约记者 赵理铭
新西兰国会15日最终通过了《海外投资法修正案》。不出意外,该法案将于两个月之后付诸实施。根据这项新政规定,新西兰民用住宅被列入敏感土地范畴,只有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公民,或者具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且同时是新西兰税务居民的企业和个人,才能够直接在新西兰购买民宅。
在新西兰长期生活的临时签证持有者,受到该法案的直接影响最大。临时签证持有者,诸如工作签证、学生签证等,都不具备买房资格。这些人如果要买房,都需要按照敏感土地的购买要求,向海外投资办公室申请批准。
但事实上,海外个人买家的购房需求,并非是核心争议。更多的反对声音是来自于房地产开发领域和资本借贷市场。因为按照新西兰法律规定,外资持股超过25%的企业都算“海外投资者”。但新西兰的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和电信基建领域的大企业,基本都有海外参股背景。因此,在几轮意见征集和国会辩论之后,最终实施的《海外投资法修正案》,已经是做了多方妥协的结果:允许大型公寓开发项目向海外投资者开放,海外投资者可以基于“增加新西兰房屋供给”的目的,在新西兰开发房地产等。
新政出台之后,人们普遍对新西兰房地产市场的前景估计更趋于保守。有新政反对者认为,新政只能导致新西兰人更买不起房子,因为住房开发行为会由于市场信心不足而减少,住房供给的减少只会令可负担的住房离新西兰人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