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置换新规再引热议行业权威人士同时发声
2018-08-16本刊综合报道
本刊综合报道
为了更好地化解水泥熟料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且保持《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政策的连续性,工信部于今年1月公开发布了《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办法已经推行了半年有余,为有效压减过剩产能、优化结构布局打开了崭新的局面,于此同时,也出现了新的矛盾,这引发了行业人士的广泛思考。
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 孔祥忠
关于异地产能和无效产能的置换及重复置换违规新建项目等问题
除了目前的西藏地区,其他各省市自治区水泥行业均存在产能严重过剩。有些新建项目在本省内产能置换指标不够,就到外省区去购买,实际上是加大了本省的原有产能过剩程度,对优化本省水泥市场布局无任何意义。彼此都是产能过剩省份,进行项目产能指标置换,目的不是为了去产能和优化市场布局,只是为了新建项目需要。不论在本省内产能置换还是跨地区产能置换来新建项目,没有解决产能严重过剩问题,没有创造新的市场消费空间,也很难符合优化市场布局的“全局原则”和“市场拓展原则”。
建议连续停产一年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或年熟料产能利用率低于20%的生产线不能作为产能置换指标。根据2017年中国水泥协会产能利用率调研分析结果,至少有1亿吨以上熟料产能是处于长期停产或极低利用率的“无效产能”。
长期停产的、无资产效益回报的“无效产能”本该列为去产能对象。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基础上设立各省水泥去产能专项资金,创新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加快过剩产能有序退出市场,是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也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动能转换的需要。
如果不是为了建新线的需要,“无效产能”的企业没人愿意去收购,新建项目的持续不停,也没人敢去“加快联合重组”。
数据统计,2017年通过项目延续建设和产能置换方式在建水泥熟料生产线有30余条,熟料年产能超过4500万吨;2018年1月份以来,部分省新公布13条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新建项目方案,年产能近2000万吨,全年延续项目和置换项目总计熟料产能6500万吨以上,其中涉及产能置换的熟料产能在4100万吨。在建项目中,除了延续项目和确因城市规划需搬迁建设项目外,通过《实施办法》新建项目的做法带来“有效产能”增加,与“有效压减水泥熟料过剩产能”的政策初衷是相悖的。
中国水泥协会秘书长 崔星太
水泥产能置换应慎之又慎
工信部关于《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于2017年12月31日出台以来,在水泥行业引起了巨大反响,不足半年时间,以各种形式的产能置换在建或拟建生产线已达数十条,给行业化解产能过剩的前景蒙上了阴影。
水泥 产能置换(包括异地置换)是否弊大于利?
《实施办法》以推动技术进步,优化结构布局为由,推出产能置换措施,虽然为推动技术进步提供了政策支持,但未能抓住当前产能严重过剩这个主要矛盾,背离了去产能这个大方向,似乎弊大于利。
目前各省市自治区(西藏除外)水泥行业均存在产能过剩现象,有些新建项目在本省内产能置换指标不够,就到外省区去购买,对优化本省水泥产能无任何意义。而异地产能置换被允许后,严重过剩的指标转移至情况较好的地区,导致全国各地普遍产能过剩,给过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严格执行政策的省市造成了巨大的产能压力,最终“劣币”驱逐“良币”。中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核心是去产能。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增长方式由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增长,中国水泥需求度过平台期后,未来将不可避免地进入下行通道。未来去产能任务更加艰巨,如果不下定决心,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会更加突出与激化。
无效 产能(僵尸生产线)应严禁置换激活
对于无效产能(僵尸生产线)应严禁置换激活,必须彻底淘汰。在当前产能严重过剩,水泥产能利用率越来越低,去产能步履维艰的大背景下,置换无效产能势必给新建生产线项目以可乘之机,必定扰乱市场秩序,对于水泥行业无疑是雪上加霜。对于违规新建项目,水泥协会应会同项目所在地水泥协会通过政府部门网站或协会网站对社会公告,将企业列入行业黑名单,必要时采取法律途径和经济处罚。
水泥 行业去产能应多措并举
2017年水泥行业去产能工作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产能过剩问题也未有实质性解决。我国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763条,实际年熟料产能富余40%以上,行业产能利用率仅60%,其中内蒙古、新疆、东北三省等北方地区产能利用率不足50%。在这种情况下,应下定决心,通过提高产能淘汰标准,对于相对落后的富余产能坚决淘汰,除了部分特殊地区,应当淘汰2500t/d及以下的生产线。还可以通过环保法制化去产能。具体讲,按照预测的熟料需求量所对应的排放量下达排放指标,通过瞬时排放和累计排放控制生产量。按排放标准,超标的要强制停产,年累计排放达到限定值的也要停,对排放控制好的企业可适当倾斜。另外,建议尽快全面取消32.5及以下等级通用水泥,加快去产能步伐,不打折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落实,而不应该一边淘汰关停,一边置换新增,影响去产能效果,打乱化解产能过剩的工作节奏。
总之,《实施办法》的出台给水泥行业带来巨大影响,执行情况可能与政策的初衷有较大偏差,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采取应对措施,让水泥行业重回去产能的轨道上来。
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总裁 肖家祥
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8年,水泥行业形势十分复杂,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淘汰落后产能缺乏政策支持和有效手段,去产能没有实质性进展,产能过剩矛盾依然存在,新增产能还在继续,新的《实施办法》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明确规定和有效监管措施,一些项目存在跨地区置换,一些项目重复置换,一些项目是由长期关停并长期退出市场的僵尸产能置换,事实上反而增加了有效产能,加剧了产能过剩,严重损害了近几年来之不易的水泥行业供给侧改革成果,制约着水泥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国家对化解水泥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出台了大量政策性文件,此次《实施办法》出台的目的也是希望通过减量置换,促进水泥行业去产能、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但在实际落实的过程中,跨省置换、重复置换和僵尸产能复活现象层出不穷,成为加剧行业产能过剩的主要原因。一是,在我国已经是全行业全局性产能严重过剩(北京、上海、海南等地也是输入性过剩)的背景下,跨省置换必将使本已严重过剩地区的产能过剩加剧,严重打击了行业联合重组和行业自律的积极性,严重破坏了行业供给侧改革成果。二是,《实施办法》对2009年38号文件以来屡屡出现的重复置换问题置若罔闻,未有任何改进或阻止条款,导致部分企业和某些地方政府合谋玩弄政策于股掌,关停多年的产能会多次出现在新建项目的置换名单中。三是,在行业协会及一些有担当的大企业引领推动下,许多生产线已经实现了市场化关停,但办法的出台又让这些僵尸生产线有了“借尸还魂”的空间。
当前,水泥行业最根本的任务是去产能,并加强错峰生产和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稳定。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举全行业之力严控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落实去产能计划;坚持行业自律,全面推行错峰生产,共同维护水泥市场的稳定,确保2018年全行业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同时,加快技术升级和绿色转型,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作为行业内有担当的大企业负责人,我在此呼吁:
坚决 遏制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落实2018年去产能行动计划
坚决遏制新增产能。立即推动制订并落实《水泥项目产能置换实施细则》,禁止跨省置换、重复置换、僵尸置换,各级协会会同政府主管部门严格核定产能置换项目产能置换指标和置换项目产能、能耗及排放指标,落实加强对技改项目监管的政策和手段,严禁借产能置换名义和通过技术改造新增产能。
核查整改违建项目。配合政府组织对2013年国办发43号文件出台后建成投产和在建生产线进行全面专项核查,对所有批小建大和重复置换等违规项目进行严肃整改,严肃查处各类违规产能。
加强中央和省级政府各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利用环保、节能、质量、安全、绿色矿山等法制化政策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争取、环保、能源、质检、安全、矿山主管部门的支持,修订相关标准,积极利用环保督查、用能监察、质量检验、生产许可证核查、安全认证和绿色矿山生产许可等法制化手段去产能。
继续发挥市场化作用,积极推广大小窑对接、区域平台公司等市场化去产能的经验,加快市场化去产能。
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支持,设立去产能基金。
各地主要大企业要积极支持各省协会,积极参与组织专班配合地方政府组织落实各省去产能行动计划,确保2018年淘汰落后产能13580万吨。
继续 坚持行业自律,全面推行错峰生产,继续提升行业经济效益
要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行错峰生产,加强行业自律限产,各级协会组织和大企业要积极争取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制定和落实年度错峰生产方案(计划),坚定不移地推进错峰生产。要继续强化各区域市场的协调工作,不断总结推广淄博联合水泥公司、内蒙古水泥集团、吉林市水泥集团、辽宁云鼎水泥公司等经验,营造区域性的良好竞合氛围,维护市场稳定和公平竞争环境。
总结 推广新疆经验,全面停止生产32.5等级水泥
停止生产32.5水泥是推动供给侧改革、提升行业标准和行业准入的有效实践,对推动高等级水泥和高性能商砼应用非常有利,也是解决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重要途径之一。建议全面总结推广新疆经验,加快修订国家、行业标准,及时调整税收补贴和优惠政策,加大行业监管、自律力度,从源头规范和提升水泥质量。
进一 步发挥协会组织协调和大企业引领示范及行业主流媒体舆论宣传引导监督作用
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强有力的各类违规项目的监督、曝光和惩治机制,对违反国发38号、国办发41号等文件的在建或已建成生产线,行业协会应联合工信、发改、环保等部门大张旗鼓地彻查,坚决同违背供给侧改革大政的行为做斗争,共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长禄
严格执行《实施办法》珍惜来之不易的市场环境
金隅冀东自2016年重组后,为了维护区域水泥行业利益,响应政府和中国水泥协会的号召,积极协调区域内各水泥企业,金隅冀东水泥深感产能过剩无序竞争的危害以及来之不易的市场环境。对此,金隅冀东水泥坚决反对借《实施办法》之名,行新建水泥项目之实的行为。金隅冀东水泥建议——
提高 置换标准,出台《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工信部颁发的《实施办法》对压减水泥熟料过剩产能,推动技术进步,加快联合重组,优化结构布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在《实施办法》的大框架下,应该出台更严格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置换程序,公开透明。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停止除西藏自治区以外其他区域的异地产能置换。
2.提高产能置换标准。熟料产能发挥率低于70%的省级区域,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5吨产能。
3.用于建设项目置换的产能,需由省级主管部门召集利益相关方、省级或中国水泥协会就产能置换召开听证会,对项目进行论证,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以接受社会监督。
4.支持因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搬迁的且正在运行的水泥企业实施等量搬迁新建。搬迁新建项目的生产线要围绕智能化、绿色化进行设计,达到生产智能化、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中国水泥制造水平。
5.新置换的生产线排放要达到重点地区企业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泥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先进值指标,达不到标准的进行整改,达到标准后方可生产。
6.尽快设立省级去产能专项基金,推动僵尸企业、低能无效产能退出工作。
严格 执法,推动违规违法产能退出
1.支持政府、协会对违规项目进行清理。对未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一律停建,已建成的强行拆除;超核准或备案日期仍未开工建设的项目自行废止;已核准或备案但不符合现行《实施办法》的项目,限期6个月完善相关手续,期满未完成的一律停建。
2.由工信、环保、国土、工商、税务、公安、协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水泥生产主体实施拉网式异地执法检查。一是重点检查生产主体的建设、生产的各类手续和证照;二是按照国标《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地方相关规定,对生产主体的排放和能耗执法检查,所有生产主体一律实施在线监测,超标限期改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予以关停生产线。
3.异地联合执法要对执法实行回头看,检查落实情况,并向当地主管部门反馈检查结果,对屡犯不改的企业由当地执法部门查处。
提高 准入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凡日产2000吨/日以下回转窑生产线为淘汰类设备,或明确为落后产能。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叶青
无效产能不应置换激活
从近两年新建水泥项目的势头说明,部分企业利用工信部出台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不仅为了解决已建项目的合规手续,而且借机新上水泥建设项目。结合行业现状经初步研究,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跨地 区产能置换无益于优化市场布局
跨地区产能置换政策会造成全区域的产能过剩,包括西藏地区,无异于“雪上加霜”,必须绝对禁止。
目前全国所有省份(除北京、上海、天津外)的水泥产能均严重过剩,跨省进行产能置换只会加剧转入省的产能过剩局面,失去国家推行产能置换的意义。西藏目前有部分水泥是从外省流入,但是随着正在审批项目的建成投产,西藏水泥紧张局面将完全的改变,在后期进行产能置换只会加大西藏地区的产能过剩。西藏的水泥需求大部分是国家基建项目拉动,可持续需求比例很少,一旦基建项目投资达到饱和水平,去产能的任务将非常艰巨,处理不好还将引发民族矛盾,影响藏区稳定。
无效 产能(僵尸产能)不应置换激活
因城市规划等原因确实需要在本区域进行产能置换的项目,也必须保证是有效产能,可考虑采用前两年的实际产量平均值作为依据核定有效产能,而不应该根据项目批文中的产能进行核定。对于僵尸企业(已停产或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应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作为产能置换的指标,借水泥产能置换将无效产能转化为有效产能。
去产 能的有效途径
到2020年年底前,坚决按质量、能耗、环保、安全标准淘汰熟料产能,使行业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特别是环保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必须立即停产整改,整改不到位严格关停。
目前行业前十强企业产能集中度仍不到60%。这也使得各地区竞争形势错综复杂,难以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企业兼并重组是全球很多行业通行的做法,其核心目的是进一步优化行业结构,减少行业内从业企业数量,从而避免因企业过多导致无序竞争,严重阻碍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从长远看要实现去产能,必须建立建材行业的过剩产能退出机制和设立行业“自给自足”的专项调整资金,使想退出的企业有路可退,既可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落地,也不增加国家财政负担。
对违 规新建项目必须进行严惩
针对违规新建项目,应该鼓励国家及地方水泥协会和违规新建项目所在区域内的水泥企业共同上报国家工信部、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要求违规新建项目企业停工停产,对其企业采取禁止贷款、通报地方领导、挂牌督办等方式取缔违规新建项目。
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熊建华
异地置换明显弊大于利
目前,全国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现在的水泥产能置换政策(包括异地置换)明显弊大于利。以四川省为例,不论将产能置换到哪个地方,都会在当地产生新的产能,加剧当地的产能过剩问题。因此,我们建议坚决禁止异地置换。
全面淘汰日产2500吨及以下的小型生产线,尤其是大企业大集团要有担当,率先垂范,带头淘汰。
坚决不允许无效产能(僵尸生产线)置换激活。在今年水泥行情较好、大多数水泥企业能有盈利的情况下,这些生产线仍然不能产生利润,成为无效产能(僵尸生产线),充分说明它们已无市场竞争力,根本没有存在的价值。如果强行置换激活,只会加剧产能过剩。
对违规新建的项目,协会应该提请有关部门对项目来历予以追责。同时对已完成投资不足30%的违规项目,应提请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完成投资超过30%甚至已建成的违规项目,除加强环保、节能监察,确保其合法合规生产外,还必须由违规企业向同地区的同行协商购买指标,通过淘汰同地区日产2500吨的小型生产线,实现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避免新增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