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费希特人的使命观及其当代启示
2018-08-15葛宇宁
葛宇宁
论费希特人的使命观及其当代启示
葛宇宁
(河南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0)
人的使命问题是费希特哲学的重要问题。在费希特看来,自在人的使命是通过成长完善自身,使自己符合人的概念,实现自相一致;而作为社会的人则应该通过服务于别人的完善和汲取社会提供的条件来完善自身,致力于达到共同的善;学者是一个特殊的阶层,该阶层的使命是注视社会发展的实际过程,致力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好人类的教师和教养员,做社会的道德楷模。费希特的人的使命观启示我们,人应该具有使命意识,自觉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尤其学者一定要牢记自己的使命,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自己特有的贡献。
费希特哲学;人的使命;学者;启示意义
人的使命问题一直是哲学探讨的重要问题,因为哲学就是人对自身的注解,作为理解人自身学问的哲学必定要关注“我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这一人类的永恒问题。虽然不同时代的哲学家,不同流派的哲学家都基于自己时代的特定状况、自己的生存体验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回答,形成了蔚为大观的哲学人类学,但对人的使命问题关注最多、解答也最深刻的,应该是德国古典哲学,康德、黑格尔、费希特、谢林、斯伯丁、门德尔松等都曾对人的使命问题进行过自己的注解。其中,费希特对这一问题尤为关注,他为此做了一系列的演讲,这些演讲的内容后来汇集成《论学者的使命人的使命》一书,该书从自在的人、社会的人、学者三个方面全面深刻地探讨了人的使命问题。他的许多见解,对今天的人们仍然有着重要的启发和价值。但是,由于我国学术界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对康德和黑格尔的研究上,因此在我国,费希特的很多哲学思想至今都是一片等待开垦的处女地。基于此,本文拟对费希特的人的使命观及其当代价值做初步的解读。
一、自在人的使命
费希特首先探求的是自在的人的使命问题。自在的人在费希特那里是指纯粹的自我,这种自我是孤立的,与自身之外的事物没有“瓜葛”的,相当于一个“原子”,自身独立,自在运行。当然,这种孤立于任何社会关系之外,与任何自身之外的东西没有联系的个人,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只是一个理论假设。但是,我们在解读费希特的哲学思想时,不妨把其理解为与社会相对隔离的个体,虽然他在社会之中,但他有自己独特的存在。
那么个体的使命是什么呢?按照费希特的理解就是“绝对自相统一,始终自相同一,完全自相一致”[1]9。在费希特看来,“人应该永远自相一致,而绝不自相矛盾”[1]8。当然,基于思辨哲学的底蕴,人的自相一致和自相统一,就是人应该像“人”,人不能偏离人的本质,应该符合人的概念。
那么人的本质是什么呢?在费希特哲学中,人是处于上帝和动物之间的存在,人不像上帝,上帝是圆满的、自足的、至善的,而人不是;人也不像动物,人是有理性的、可塑的,而动物不是。如果人像上帝,他就不需要去完成使命,他本身就是已经完成的,是现成的。如果人像动物,他也不需要使命,因为赋予一个非理性的存在者以使命是没有意义的,动物只需要自然给它安排好的东西,不需要“成长”,不需要“改善”和“完善”。人天生是不完善的,需要走向完善,与感性和欲望相抗争,做一个真正的理性存在者,甚至成为上帝那般的存在。
作为个体的人要成长为完善的理性存在者就在于道德的修行,“人的生存目的,就在于道德的日益自我完善”,“无限完善是人的使命”[1]12。概言之,人的成长、完善就在于祛除自己的“动物性”“兽性”,在于增加自己的“人性”“理性”。动物性是受欲望和感性支配的,是一种自然本能支配的东西,而人性就是一种经过道德、伦理、文化、法律、政治、艺术等“训导”出来的社会性、理性。比如一个人喜欢上别人的东西,就想去抢夺,这就是一种本能支配,而如果他想通过交换的方式去得到别人的东西,那就是一种出于理性的行为。
实现个人的自我使命需要借助两点:其一,善驭外物,而不为外物所奴役。在费希特看来,“使一切非理性的东西服从自己,自由地按照自己固有的规律去驾驭一切非理性的东西,这就是人的最终目的”[1]11。人本自由,自由就是人的特性,自由性当然不是任意乱为、随心所欲,而是在掌握外在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情况下,能够按照自己的理性和意志去改造世界,使世界满足人的需要,而不是任外在事物支配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我们不能改变、取消客观规律,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自觉能动性创造条件使客观规律服务于我们的生存和发展,我们在认识外在必然性的条件下,“掌控”它,使我们处于一种自觉自主的状态[2]93。比如,我们掌握了降雨规律,就可以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进行“人工降雨”,从而服务于农业生产。其二,按照道德律生活。在这一点上,费希特和康德是一致的,都要求我们的行动必须遵循道德律,即我们行动的准则应该可以成为普遍的法则。同时,在费希特看来,我们也要正确理解善和幸福的位阶,即善高于幸福,幸福未必能够带来善,但善却能够带来幸福,“并非造福的东西就是善的,而只有善的东西才是造福的”[1]11。
当然,费希特同时认为,绝对自我统一,实现完满和至善,只有上帝才能达到,人作为有限的理性存在者无法达到,但可以无限地接近这一目标,“无限地接近这一目标,就是他作为人的真正使命”[1]11。
二、社会人的使命
所谓社会的人,就是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之中的人,是社会之中的存在。在费希特看来,“社会意向属于人的基本意向,人注定要过社会生活的”[1]18。纯粹意识的自我、孤立存在的自我只属于理论上的存在,是一种理论预设。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根本不存在孤立的、与社会没有关系的个人,人都是现实的、生活在一定具体社会历史之中的[3]135。因此,费希特要探讨人的使命,就不能只探讨那种抽象的个体,还必须探讨社会的人的使命。
那么,社会人的使命是什么呢?简单地说就是“促进共同完善”。费希特认为,在社会生活中,我们通过参加社会交往,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我们服务于别人的完善,别人也服务于我们的完善,最终实现整个社会的完善,这就是社会的人的使命[1]23。费希特把社会看作人自我实现、自我完善的路径,脱离了社会,人把自己孤立起来,就不可能实现自己的使命,自我就无法得到根本的完善。个体通过参与社会建设,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这就是在为别人的完善提供便利和条件;同时,自我也会通过社会这一“中介系统”获得完善自己所需的各种条件和平台;而最终社会也会得到进步和发展。
在费希特看来,作为理性的存在者,每一个个体都有关于人的理想(人的概念和标准),都会拿着这个理想去衡量别的理性存在者,去试验和观察,如果发觉别人低于这个理想,就会努力把他提高到理想的程度。这其实就是一种竞争和较量,通过胜利者来影响失败者,使失败者向胜利者看齐,因为在这种较量中,“总是那种属于较高、较好的人的智慧生物取得胜利;这样通过社会就产生了人类的善”[1]19。当然,使别人提高不能采取强制的方式,只能通过影响和教育。费希特对此是非常乐观的。在他看来,在人类社会的竞争和斗争中,光明一定是胜利的一方,即使我们不能确定最终胜利的时间,但我们可以确信光明一定会战胜黑暗。
当然,人需要从社会中获取自己完善所需要的各种物质和精神财富,人可以“利用非理性的东西作为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但是却不可以利用理性生物作为达到自己的手段”[1]21。也即是说,在费希特看来,人自身的发展和完善,可以充分利用造物主所提供的各种条件,但对同属人的他者却不能视为工具来加以利用,别人不能成为我自身完善的手段,任何一个人的存在都是自成价值的,都不是因为满足了别人的欲望和需要才有价值。这体现出费希特道德哲学的高尚性。在这一点上,费希特应该是承继康德的,因为康德伦理学的核心训条就是:人是目的,不是手段[4]53。
费希特还特别强调平等待人和尊重别人的自由对于个人完善的重要价值。人只有把别人视为平等的同类,视为一个人,他自己才是人。如果他把别人视为奴隶,他自己就是奴隶,因为他长着“奴隶的灵魂”。如果自己不给别人自由,他自己就不会自由,也会处于一定的“枷锁”之中。
在人的使命问题上,需要指出的是,费希特有一点是和马克思主义相一致的,即他也坚持“社会主义”,认为真正能够实现人自身发展、实现人的真正完善的中介是“社会”,而不是“国家”。社会生活是人的目的,国家不是。国家只是历史的产物,是手段和工具,是用于“完善”社会的。国家将来一定会消失,一旦它的历史使命完成,它的消亡将是不可避免的。“在人类先天地标明的前进路程上总有那么一站,到那时所有的国家组成都将成为多余的。”[1]19
三、学者的使命
费希特通过对社会阶层问题的分析发现,虽然各阶层之间有很大差别,但是各阶层的存在都有其价值,都有其使命。学者,作为一个以知识为谋生方式的阶层,也有自己特殊的使命。由于费希特本身就是学者,所以他又着重探讨了学者的使命问题。
费希特首先从总体上概括了学者的使命:“高度注视人类一般的实际发展过程,并经常促进这种发展前进。”[1]40也即,作为学者,作为拥有较高文化程度的人,需要关注人类发展的实际过程,从理论上把握这一发展过程,把其呈现为“思想中的时代”,对其进行反思和求索,并时刻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了解人类的过去,把握人类的当下,指出人类的未来,就是学者的事业。具体来说,学者阶层在人类社会中有三种使命。首先,当好人类的教师[1]43。学者拥有知识,这是其存在的依据,也是其优势,学者们就应该利用好自己的优势为社会服务。人们信任学者的知识,认为其能够辨别真理和谬误,因此学者应该像教师一样,为人类指明真理,防止谬误纠缠人类。同时,学者也应该告诉人们的真正利益和需要所在,当然,也要指出满足人类需要和利益的真正道路。在人类历史上,人类为自己错误的认识已经付出了很多,教师就应该纠正“学生”的错误,使他们依照真理指引的道路生活,从而避免误入歧途。其次,当好人类的教养员[1]44。如果说教师的作用贵在传播知识和真理,使人类能够辨析真理和谬误,那么教养员的职责则是从品德和素养上预防人类停顿和倒退。在这一问题上,费希特对学者提出三点要求。其一,学者必须尽可能地充实自己,掌握知识和真理,通过自己的智慧正确地预知人类未来应该向哪里前进。其二,学者在这一使命中要遵循道德律的要求,要基于自由,而不能通过诱惑或者逼迫的方式来强制人们接受其观念和信条。其三,学者要基于自己的良知,把人类引向正确的道路而不是迷途。最后,学者应该是社会的道德楷模。也即,学者应该是“他的时代道德最好的人,他应当代表他的时代可能达到的道德发展的最高水平”[1]45。学者对其他阶层的影响,对人类的教导和引导一定要注重身教。“我们不仅要用言教,我们更要用身教,身教的说服力大得多。”[1]44学者要时刻关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行为去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和道德风尚,道德堕落的社会不是一个好社会,也不是一个进步的社会。作为人类的教师和教养员,学者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水平,成为社会道德的标尺。
四、费希特人的使命观的当代启示
费希特生活在启蒙运动时代,是德意志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理论和学说张扬着一种理性主义,推崇理性至上的观念,难免会打上那个时代的烙印。但是,费希特关于人的使命观所蕴含的人类发展和进步观,对人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注重,以及对学者使命的深刻分析等,都能透过历史的“隧道”放射出“永恒”的光芒。
首先,人应该具有使命意识,担负起自己的使命。使命意识就是人的一种自觉意识,即人要意识到自己是人,是一种特殊的存在。人需要成长、发展、完善,每一个人都与别人不同,我们不可能成为“上帝”,但我们也绝不能处于动物的水平。我们不应该是别人的复制品,我们要成为具有丰富自由个性的人。我们应该汲取人类的优秀文明成果,勤于参加社会实践,不断锤炼自己的品德,成长为一个好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就自我而言的。同时,我们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我们对家庭、对父母、对社会、对民族、对国家,甚至对人类也都有自己的使命。比如对我们的后代就有使命,我们交给他们的世界不能比上一代交给我们的差,我们要使它更好、更进步。唯有如此,我们才有可能不至于“吃子孙饭,断子孙路”,把一个美好的世界弄得一团糟。
其次,人应该在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人是社会的存在物,我们总是在社会之中存在,也正是在社会之中才变成人的,而社会本身的存在和发展也需要每一个个体的贡献。人生是有限的,这是一个事实,但追求永恒却是人的一个特性。我们总是在自觉到自己生命的有限性之后,又想超越这种有限性,以期在肉体生命消失之后,“精神生命”还在,或者,在这有限的生命里,使它能够绚丽多彩,过得有意义。我们只有实现了人生使命,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我们的人生才能被同时代的人以及后人认可,才可能是“永恒”的。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也是如此注解人的价值的。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我们只有在奉献社会中才能实现人生价值,每一个人都应该把自己的生命和人生投入人类的进步事业,为人类的幸福贡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付出自己的心血和汗水。
最后,学者需要意识到自己特殊的使命,并正确实现这一使命。学者也是一个长久存在的阶层,原始社会的巫师就可以视为学者的起源。但是,在当前,人们普遍地对学者充满失望,学者存在的价值出现了危机。比如“砖家”这一概念的出现就说明了这个问题,人们不再信任学者。究其原因,大概有三:其一,一些人不学无术,凭借自己的财力或者权力冒充“学者”。在费希特看来,我们时刻都需要学习新东西,不断地学习才有可能承担好学者的使命。其二,一些学者出于利己的目的,向社会“抛售”错误的观念和信条,故意误导民众,从中牟利。其三,一些学者对社会不负责任,拿谬误当真理,拿伪科学当科学,或者拿一些低级、庸俗、肤浅的东西来当作理论,他们不是要提升社会的文化道德水准,而是要拉低这一水准。
我国现代著名的哲学家贺麟也曾经思考过人的使命问题,并做出了自己的见解:“人与禽兽不同,也许就是因为人有自觉的使命而禽兽没有自觉的使命。好人与坏人不同,就是因为好人有正大的使命,而坏人没有正大的使命。伟人与常人不同,就是因为伟人有伟大的使命,而常人没有伟大的使命。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去寻求一个自觉的正大的人的使命,乃是人特有的功能。”[5]86
[1] 费希特.论学者的使命人的使命[M].梁志学,沈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2] 本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4]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苗力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5] 贺麟.哲学与文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责任编辑 叶厚隽〕
2017-09-06
河南理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团队择优支持计划项目
葛宇宁(1980―),男,河南柘城人,讲师,博士。
B516.33
A
1006–5261(2018)01–006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