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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作家们的写作怪癖

2018-08-14郑薛飞腾

意林·少年版 2018年13期
关键词:怪癖稿纸福楼拜

郑薛飞腾

很多天才作家写作时都有独特的癖好,有人早起寫作,有人彻夜不眠;有人闭门不出,有人沉醉闹市;有人空腹写作,有人需要酒精、咖啡的催化……让我们一窥作家“写作仪式”的奥秘吧!

环境怪咖

喜剧大师莫里哀在舞台上滑稽多智,离开舞台后却拙于言辞。他的袖筒里经常藏着一个笔记本,喜欢在公共场所留心别人谈论的话题,并将它们记录下来。

雨果在开始创作《巴黎圣母院》之前,买了一整瓶墨水,然后把自己困在家中,将衣服都锁起来,只留下灰色的大披肩,以免受到外出的诱惑。他还买了一件针织服,长及脚趾,这件衣服成为他此后好几个月的写作制服。最终成稿时,他用掉了一整瓶墨水,因而一度考虑将书取名为“墨水瓶里出来的故事”。

马克·吐温经常带足干粮和水,驾一叶扁舟,泛舟海上,这种情况下,他的写作才能得心应手,进展甚快。

作息怪咖

“深夜让人更有灵感”成为不少人熬夜的借口,但是列夫·托尔斯泰一定会反对。他只在早晨写作,并偏执地认为,早晨才能使人保持一种清醒的批判精神,而在夜间会写出大量胡说八道的内容。

福楼拜恰恰相反,他通常白天休息,夜里通宵写作。除此之外,福楼拜写作时还喜欢留白。跟随他初学写作的莫泊桑曾问他:“您这样写,不是太浪费稿纸了吗?”福楼拜回答:“我一直有这样的习惯:一张稿纸只写第一行,而其余九行是留着修改用的。”

字数怪咖

许多作家都喜欢规定每天写作的字数。

杰克·伦敦每天写1000字,写够就停笔。《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每天写3000字。英国作家特罗洛普最有趣,他规定自己每15分钟写250字,写完可继续或小休片刻再写。斯蒂芬·金每天坚持写2000字,他每天早上八点到八点半必须在固定座位吃维生素,听自己挑的音乐,将稿子整理在固定位置。

“老爹”海明威每天只写500字,每每要通往下一个情节时,他便停笔。限制字数只是海明威众多怪癖中的一样,他还喜欢用一只脚站着写作,“采取这种姿势,使我处于一种紧张状态,迫使我尽可能简短地表达我的思想”。

除此之外,海明威的写作态度十分严谨,忠实贯彻了“文章不厌千遍改”的原则。每天写作之前,他会先把前一天写的读一遍,写到哪里就改到哪里。全书写完后从头到尾改一遍;草稿请人家打字誊清后又改一遍;最后清样出来再改一遍。他认为这样三次大修改是写好一本书的必要条件。

郭旺启摘自《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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