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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园札记

2018-08-13石禹

广西文学 2018年7期
关键词:小兄弟名片酒吧

石禹 壮族,1971年生,毕业于广西民族大学。曾任中学老师、广播影视编导类教师,现为柳州市文联《柳韵》杂志编辑,柳州市作协副秘书长、市少年文学院副院长、市教育局《紫荆》杂志兼职副主编。在多家纸媒、网媒开设影评专栏(1996年至今);出版有文集《远离死亡的地方》。

鸟 鹏

他们像鸟一样飞来,又像鸟一样飞走了。

——题记

“喏,这是我的电话,记得电我!”我坐在收银台前,正将一张粤语经典塞进唱机,眼前忽然出现一只布满青筋有如鸟爪的手,手中递过来一张名片。那是我收到鸟鹏的第一张名片。我记得当时就着酒吧昏暗的灯光,曾仔细看过这名片上的内容,但事隔多年,印象中除了递名片这个镜头异常清晰之外,名片上的内容已全然模糊。

那时,我的酒吧地处热闹繁华的老广场一隅,百来平方米地很小家子气。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闹中取静的小模样儿还挺迷人。他们经常三五成群地来,无论冬夏,喜欢在幽暗暧昧的室内,就着靡靡之音狂喝到深夜。我无法描述这个圈子的特点,因为里面什么样的人都有,医生、诗人、流浪歌手、专业股民、小商贩、黑社会老大、摩托搭客仔……如果硬要给这些人归纳出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对酒的狂热超出了别人许多。喝高了的时候,在门外的露天空地围坐,一把吉他,几几破嗓,把深夜的广场弄得鬼哭狼嚎,是常有的事!那个时候,我一般也忙完了,便端着硕大的啤酒杯斟满,边喝酒边看热闹。他们于是轮番过来敬酒,并强拉入伙。本就是性情中人,又年轻气盛,哪里抵受得了这仿佛唤醒蛰伏原欲的召唤!自然加入成为他们的闹众之一,很快融入水深火热之中去……

鸟鹏是这群人当中最神秘的人,身边形影不离地跟着小兄弟小黎。我注意到,哪怕只有三五个人,鸟鹏跟小黎都在当中,而且无一例外是买单者。鸟鹏似乎很忙,常跑外地,甚至出国。鸟鹏经常到周边小国晃悠,说是“谈业务”,却从来弄不清具体是什么业务,总之好像很“有搞”。回来时总是志得意满的样子,呼朋引类,到我的酒吧大开喝戒,我也循例捞着他们胡闹。鸟鹏每次回来,形象都发生变化,衣饰头型焕然一新,依旧用他布满青筋有如鸟爪的手,笑吟吟地递来名片:“换了号码啊,有空电我!”我也依旧就着酒吧昏暗的灯光,仔细看这名片上的内容,但印象中名片上的内容依旧模糊。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多久我已经记不甚清,只隐隐感到鸟鹏来的次数及人数慢慢少了,人群当中渐渐没有了鸟鹏跟小黎。发觉时问及众人,皆茫然不知其行踪。我也不甚在意,来的都是客,全凭嘴一张,谈不上什么交情,生意还是照做。

酒吧是家族式管理,故而每到年三十,家人都要到酒吧吃年夜饭。因为服务员吃完要马上投入火爆的“年夜专场”的准备,所以我们通常在六点以前就要结束晚餐。因此从六点之后直到晚场开工,我有一大截的空闲。那一年的年三十下着细雨,平日喧闹的广场空无一人,显得格外的寒冷与凄静。放碗没一会,鸟鹏就突然出现在酒吧。“上碗八珍面,加辣!”雖然从服务员到我们,每个人都已相当熟悉,鸟鹏还是每次都交代清楚。我给他倒了一杯酒并递过一支烟,他摇摇手,说戒了,都戒了。“我准备出趟远门,等下就走。可能时间蛮长,说不准什么时候能回来。”“不带小黎一块走?”我见旁边没有小黎,就问道。“不带,他没空。”鸟鹏捋着因为疏于整理而略显凌乱的发角,笑道,“回来再一起喝!”隔着八珍面冒出的腾腾热气,我感到鸟鹏勉力挤出的笑容恍如隔世。我忽然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感觉。我感到眼前这个人正在慢慢变淡,最后将消失在空气中不会再出现。

那个年三十的夜晚确实是最后一次见到鸟鹏。他吃完面就走了,临行前惯常扔下了那句“有空电我”。

年初八,小黎以贩毒罪被判入狱十年。

数月后,因为“非典”侵袭及广场整改的原因,我的酒吧奉旨拆迁。在整理酒吧遗物时,从收银台下的抽屉里翻出了鸟鹏的十几张名片。我才想起,我竟然没有给他打过一次电话!于是按照印象中鸟鹏发名片的时间顺序逐一打过去,但那些号码不是换了主人就是变成了空号。

待到大厅清理完毕,我望着空空如也的四壁,打算喝一杯酒,算是凭吊。我像往常一样拿出那只硕大得能装下一整瓶啤酒的杯子,斟满,搬张凳子坐在大厅正中,慢慢把酒喝下去。我的眼前又浮现出鸟鹏们聚酒时驳杂的影子,以及那只递过名片的布满青筋有如鸟爪的手。我在大厅正中点燃那些名片,看着它们灰飞烟灭,脑海中浮起严力的诗:“递给你一张鸟的名片/请把电话打给远走高飞。”

酒 娟

城市,我们是用眼睛还是心灵看谁手中

的杯,杯中的酒,酒中的天堂。

——题记

在我继承伊甸园酒吧的掌门之位以前,酒娟已经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混了很久。正所谓“唯有饮者留其名”,二十出头便成为某著名公司的公关经理,酒娟以酒量不让须眉扬名。

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显示出非凡的酒量。爸爸说,当年要我的时候一分钟酒也没有戒过。“那又怎样?也没见我们娟子比别的娃仔蠢!”爸爸天生是个嗜酒的人,我初露端倪的好酒量让他喜出望外,“喝得酒将来才有出息,不怕男人欺负!”“爸爸是男人,爸爸常常欺负人吗?”“嘿嘿,娟子长大就明白的……”

对于酒量惊人的女子,男人们总是蠢蠢欲动,总是想法将之灌醉,以达到某些众所周知的龌龊目的。我的酒吧里就长期盘踞着这样一些男人。偶尔听到他们对醉酒女人的津津乐道,其露骨的描述,足以成为许多无知少女的性学宝典。

也许我受到的最早的性教育就来自爸爸那些话。许多年以后我终于明白,那些男人,他们习惯了酒与女人拼凑的场景,美丽而残酷。但跟我喝酒的男人,总是先于我扑倒在桌面上。我的脸喝起酒来就苍白得厉害,以至于同桌吃饭的男人,常常醉眼惺忪地称羡说,怎么就你越喝越清醒呢……然后就绝望地倒下了。

一起吃饭喝酒,每每看到酒娟越来越苍白的脸,我都担心她撑不下去了,但每次她都坚持到了最后。有一次,喝了很多以后,她偷偷地背过脸去抹眼泪,很快又恢复了常态。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伤心事,她笑:“没有啦!我把喝下去的酒变成眼泪流了出来,所以不容易醉嘛!”

其实没有人可以越喝越清醒,我也有醉得不省人事的时候。那时候,我不懂酒这种液体竟然具有这样的功能——它能让你第二天赤裸着从陌生男人的身边醒来时,望着肮脏的床单上已经干涸的血迹欲哭无泪;它还能让这个记忆鲜艳地保留在你的脑海里,永不褪色。小时候,我的成绩常常挂红灯,爸爸总爱拍着我的脑袋无限疼爱地说:“不要紧,我们娟子这木头脑袋总有一天会开窍的!”我惊叹于爸爸的料事如神!那次之后我果然开了窍——当一个陌生男人野蛮地、坚定地进入你的身体,当这样的记忆像钉子,以不容置疑的方式挤进你的“木头脑袋”,我想你也会跟我一样无法拒绝“开窍”的。

我知道酒娟对我撒了谎……

这些年来,我充分发挥了天生的酒量,以及由“开窍”带来的变本加厉。我喝过各种牌子的红酒、白酒、啤酒……我跟着他们——各种各样像中了彩票一样肆意挥霍的男人们,在饭桌上大呼小叫,在觥筹交错中虚承假应,然后喝下真实的酒,博取真实的好处——我深深知道,绝无可能举着白开水来面对一群欲置你于醉乡而后快的男人,因为那就像使用冥币去购买彩票一样,不可能买到,更不可能中奖。

在这个女孩的心里,必定潜伏着不堪回首的痛苦往事……

爸爸是在一次中奖之后酗酒而死的,死前甚至来不及跟我道一声别。但我想,爱酒的人死于酒,也算死得其所。爸爸生前喜欢张楚,当他嘴里含混不清地哼着“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跌跌撞撞回到家里倒在床上时,歌声多半会在半分钟以后被鼾声代替。只有碰到我在家,这个时间才会相应地延长,因为他多半要拍着我的脑袋说上几句,比如“喝酒喝酒喝酒喝酒没问题”,又比如“喝醉的人是幸福的”。在爸爸无牵无挂的鼾声里,我常常幻想自己能再一次体验真正喝醉的滋味,然后倒在一个宽阔、安全的臂弯里,哪怕从此不再醒来。我希望拥有那个臂弯的男人也如我一样,真心地与我赤裸相对。我相信爸爸希望我得到的幸福就是这个样子。

自从酒娟那一次言不由衷之后,我开始感觉到她的不简单。有一段时间,酒娟忽然从我们的圈子里消失了——非常彻底的那种消失,电话也关了机。我预感到在她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变故。果然,她再次出现,手臂上就多了一圈黑纱。“我爸爸。”她轻轻地,仿佛怕惊扰了缠在臂上的爸爸的魂。

当你知道永远不可能做到一件事或得到一样东西时,你通常只能别无选择地选择放弃。于我,不可能做到的事,就是在那些男人面前真正地喝醉;而不可能得到的,是幸福。于是我不再犹豫——爸爸离开我以后,我就嫁给了酒。至少酒是忠实的,它不可能对我另有目的,也绝无可能背叛我。

之后酒娟再也没有跟我们一块去胡吃海喝,但倒是成了我酒吧的常客。她几乎每晚都一个人来,一来就坐在西面那个靠窗的角落,像原来就长在那儿一样。每次来,都要喝到酒吧打烊才起身离去。但她每次离去时,依然没有醉意。我一直认为这种形式对酒对女人都相当残酷,好几次要送她,都被她婉拒了。

也許是厌倦了大酒桌上的喧嚣,也许是爸爸用生命教会了我长时间的沉默,我渐渐开始喜欢一个人到小酒吧去。有个叫“伊甸园”的小酒吧特别适合我,能让我在它最靠后的角落里,用这里特有的、能装下一整瓶酒的杯子斟满啤酒,然后毫无顾忌地倒进喉咙里而从未有人问津。当你独自面对酒,当啤酒洁白的泡沫在杯中泛起,在暧昧的灯光下变得扑朔迷离,我想你很难拒绝它的诱惑。这世上最丰富纯净却又最容易丢失的,也许就是这些泡沫,以及那些随之一道泛起又破灭的欢乐、悲苦和不可及的幸福。

固定的位子,固定的人,固定牌子的酒,持续了多久我已经记不清了,只是隐隐感到酒娟来的次数少了。有时候来了,喝的量也明显没有以前那么多,速度也慢了下来,每喝一口,都要细细地咽下去,很久,才接着往下喝。“怎么啦?我们的女侠。”我走过去问。她淡淡一笑,说:“肝癌,晚期。”就不再作声,又低下头喝酒,仿佛多说一句话,就再也没有机会喝下一口。我默默地走开,对酒这么依恋的人,如果劝她不喝,简直是种亵渎。她那天的酒,我请!

爸爸说喝得酒将来会有出息,不被男人欺负;爸爸说喝酒喝酒喝酒……喝酒没问题;爸爸说喝醉的人是幸福的……我悄无声息地、一杯接一杯地喝着,我想我一定还会有再醉一次的机会。爸爸,有一天,我会坐在高脚凳上,穿过密密丛丛的欢乐的人群,端着漂亮透明的玻璃杯,从那些橙黄色的液体之中望着你微笑,然后再将它们一饮而尽。

肥 哥

在这个夏日你会突然一阵恐慌,它随时

会像影子一样向你袭来。

——题记

“这看上去是个吹风筒,其实它是个剃须刀。”星爷扮演的间谍凌凌漆一边说着,一边用吹风筒状的剃须刀给自己剃胡子,“这个嘛,看上去是个剃须刀,实际上它是个吹风筒……”虽然《国产凌凌漆》是很多年以前看过的片子,但是我对星爷这几句搞笑的台词,至今记忆犹新。

这话的句式套在肥哥身上,可以这样说:“肥哥看上去是个老大,实际上他是个修车的。”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肥哥一直到成为老大,还是个修车的。

我与肥哥初识于一个春暖花开的夜晚。那时候酒吧已接近打烊,只剩下两三对一边嗑瓜子一边低语的男女,广场上原来鼎沸的人声渐渐没入沉寂。我像每天的这个时候一样,端着那种能装下一整瓶啤酒的硕大的杯子慢慢喝着啤酒,度过一天的最后时光。

这时,肥哥被几个脸红脖粗、一看就知道已经有七八分醉意却仍然亢奋异常的“小强”簇拥着进来了。柳州人有这样的传统:一堆人喝酒,没有人趴下或者“现场直播”,是绝不会尽兴的。这类人往往留下一地的碎玻璃和经久不散的酒气,搞完卫生要喷好多次空气清新剂方才对付得了。我虽然有点厌烦,但还是放下了手中的酒杯,客气地招呼他们坐下。

“啤酒两打!”一个“小强”口齿不清地嚷道。“来了!”我一边应着,一边趁上酒之际发了一圈烟。我们这种小酒吧,回头客很重要,所以我总是不失时机地跟第一次光顾的客人套近乎。当初本就打算边玩边做,除了招呼、结识朋友外,维持得下也就行了,并不指望赚钱发财。因此我的很多客人,最后都成了很好的朋友,比如肥哥。

肥哥人如其名,身材肥硕,高大威猛,但装束却随意普通,很大的肚子由于剪裁合身的衣服而恰到好处地被遮掩过去。有一种人,天生就是领袖,即便他在人堆中,你只要扫一眼,也很容易认出来。肥哥就是这种人。无论是从生意的角度还是个人喜好的角度,我都倾向于跟这种人结交。倒不是刻意攀附、巴结,而是因为这种人本身就有种古怪的吸引力。也许是臭味相投,肥哥对我发烟的举动很有好感,他甚至不等我开口,就主动跟我热络起来。

跟所有這类人一样,肥哥拥有惊人的酒量。俗语云,只有山崩,没有肚裂。肥哥的大肚子喝起酒来尤其占便宜,无论喝多少,都像没喝一样,依旧谈笑风生。直到随他一块儿来的那些小兄弟几乎全都趴下,他才作罢。最后我们是互相攀着肩膀,称兄道弟地分手的——在那种场合,我的经验是,具体说了什么、是不是“兄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酒喝得畅快,人说话不设防。

打那以后,肥哥就认了我这个门,经常是准备打烊时,才带着一群小兄弟“赶来”。“呵呵,兄弟,你这儿是最后一站啊!出来喝没来看你,总好像少了点什么!”然后循例就是一顿惊天地泣鬼神的海喝。当然,作为酒吧的掌门人,我不会像客人一样喝得魂飞魄散。我不是一个多疑的人,但我失败的江湖阅历告诉我,常常把“兄弟”挂在嘴边的人,你不能不设防。然而肥哥对我似乎真的是不设防,在他断断续续、颠三倒四的叙述中,我大致了解了他的一些情况:湖南人,行伍出身,在柳服役;复员回乡做警察时,曾数次立功受勋;后由于失手射杀一盗车贼,被死者家属告上法庭,上级为息事宁人,令他离职;之后重返柳州,开店替人修车。

“其实我是故意射死那王八的!”

“狗日的,他看上去是个偷车的,实际上是个卖毒品的!”

“他偷偷卖毒品给我的小兄弟,被我发现,想偷车逃跑!”

“没证据,但这是我兄弟亲口告诉我的!我当然相信我兄弟!”

“不杀了他,你叫我怎么咽得下这口气!老子生平最痛恨贩毒佬,统统该死!”

“姥姥的,让我再选择一次,我还会杀了那王八!”

“现在一身轻,有一帮兄弟跟我,只要讲道义,不伤天害理,想干啥干啥!”

……

我想肥哥身上那股古怪的吸引力,也许就是来自这种疾恶如仇、除恶务尽的血性。

有一次,广场搞活动,人头攒动,我亲身经历了这样一个无声无息的过程:人潮中一小偷将一把镊子伸进别人的口袋,夹出了一沓现金,迅速装进了自己的兜里。我刚想上前,就被身后的一只手扯住了。只见那人尾随小偷,只轻轻地靠上去了一会儿,就像没事一样走回来了,手里拿着那沓现金!然后他走到现金的主人身旁,把钱放了回去,转身跟我笑了笑,就消失了。整个过程,失主甚至不知道曾发生过失窃的事。后来回想起来,这个人很面熟,一定是个熟人,只是一时想不起在哪儿见过了。直到有一天,肥哥带着这人出现在酒吧,我才恍然,原来是肥哥的一个小兄弟。“呵呵,小事儿,就让小兄弟去做!”肥哥用得意的腔调说,“哪天咱露一手大的!”“抢银行呀?”我调侃道。“咱是良好市民,能做那事儿?!到时你就知道了!”

我曾一度揣度,肥哥是黑社会某个帮派的老大,操持的是差遣小兄弟到处替人追债、收保护费的营生。但现在看来,肥哥领导的组织,在理念上,跟普通意义上的黑社会组织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

年前,肥哥的车行又多了一家连锁,生意越做越大,慕名前来拜码头的小兄弟也越来越多,说肥哥的势力遍布柳州一点都不为过。

肥哥新店开张那天,我少不得要去道贺。肥哥穿着标准的工作服出来迎接我,剪裁合身的工作服像长在他身上一样,一点都看不出大肚子。

当晚,江湖线报,两大团伙为争夺一批海洛因,在桥底火拼。败走的一方受创极重,货全部被获胜的一方烧毁。

这个肥哥,看上去像个修车的,实际上是个老大,真正的老大!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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