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也跑不了
2018-08-11郭树合玄承瑛
郭树合 玄承瑛
“在潍坊这块地上,手下小弟多了,很多事就容易办,有很多能挣钱的活儿,别人干不了我们就能干,我们想干的别人也不敢跟我们抢。”说出这段话时,王海岩正低着头坐在看守所的讯问室里。这个曾经的黑社会“老大”,最终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盗掘古墓葬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2017年10月18日,王海岩案的最后一名成员杨得昌被抓获,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主要成员全部落网。随后,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对杨得昌依法提起公诉。2018年3月2日,该案在奎文区法院开庭,目前仍在审理中。
狠辣“仗义”,手下都服
“70后”的王海岩是个“老江湖”。1989年,18岁的王海岩便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0年,他又因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2009年,刑满释放后的他又操起老本行,凭借多年“混社会”积攒的人脉,王海岩很快就聚拢了一帮“兄弟”。
人多了,如何让他们服帖听话,成了王海岩急需解决的问题。他深知管理的重要性,给手下制定了严格的组织纪律,谁不守规矩就开除谁。王海岩要求,所有人必须要听从指挥,遇事请示汇报,所有人集中住宿,保证随叫随到,铁棍、镐柄等作案工具统一管理,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获,坚决不能出卖“组织”。
“我说话最管用,他们都听我的。”王海岩对自己的一套管理办法非常得意。王海岩团伙有着严明的等级,作为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王海岩位于最高层级,李文奎、单德亮、马洪征、谭鹏、马腾、时文斌、李晓军等人直接听命于他,属于组织的第二层级,其余的人则属于第三层级。
“他从17岁开始到现在,只有7年是在监狱外面度过的。我们一听这些都害怕,就都很听他的话。”团伙成员谭鹏道出了王海岩的“威慑力”所在。
除了为团伙成员立规矩,王海岩还为成员们统一更换了手机号码,为他们提供统一食宿。逢年过节,王海岩会给成员们发放过节费,给他们买衣服。如果有成员在外面惹了事,王海岩会利用自己的社会地位出面帮其摆平。这一系列“仗义”举措,让王海岩在团伙成员中迅速树立了威信,其团伙也日益壮大起来。
“抓住就打死你”
“我被建哥拘禁了10个月,这期间有4个月是戴着手铐过的,只能睡地上,每天还要被打。”提起自己遭遇的非人经历,杨某至今心有余悸,“这10个月,家里人联系不上我,老婆以为我死了,跟人跑了,我现在都不敢堂堂正正地回家,父母和孩子都照顾不上。”
杨某之所以被如此对待,只因他帮忙牵线介绍了一起文物买卖。杨某口中的“建哥”名叫宋金建,是王海岩的“得力干将”。
2010年6月初,杨某通过朋友汤某得知,北京一个叫崔东海(另案处理)的老板要买文物,如果买卖谈成了,可以给杨某一笔提成。杨某欣然同意,随后找到贩卖古董文物的程某,让他帮忙留意好一点的文物。几天后,程某说找到一批铜器和玉器,杨某立即告知汤某,双方约好在杨某家附近的超市碰面。第二天,汤某带着崔东海和“建哥”来到约定地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崔东海以7.1万元的价格买了玉器、角杯等物品,杨某因为促成交易拿到2000元提成。
过了一天,汤某又打来电话,说崔东海打算再买60万元的文物,让杨某过去见个面。杨某一听来了大买卖,高兴地随汤某一起去了约定地点。结果,刚碰面,杨某和汤某便被对方“请”上一辆车,一把刀架在杨某脖子上,手机也被没收。杨某知道自己“摊上事了”。
杨某和汤某被带到一家养狗场,这时他们才明白自己被绑的缘由。原来崔东海发现文物都是假的,于是告诉了宋金建。宋金建决定教训一下杨某和汤某,把钱要回来。在养狗场,宋金建等人对杨某和汤某拳打脚踢,用狗链拴住杨某的脖子,让其在地上爬,晚上睡在狗窝里。一个星期后,汤某因为同意交纳“赎身费”被放走了,杨某因为拿不出钱,又联系不上卖家,继续被宋金建拘禁。宋金建及其手下天天用不同方式折磨侮辱楊某,杨某被踢得吐血,几次被打得不省人事,冬天也只能身着单衣抱狗取暖。2011年4月,养狗场要搬家,杨某终于趁机逃跑。
虽然重获自由,杨某却不敢回家,一年到头在外打工,实在想家了就偷偷摸摸回家看看,只因在被拘禁期间,宋金建曾向他撂下狠话:“你如果跑了,一年抓不住就两年,两年抓不住就三年,早晚会抓住你,抓住就打死你。”
后来王海岩、宋金建等人落网,检察官让杨某辨认“建哥”的照片。已时隔两年,但这个50多岁的男人看到照片,仍然害怕不已。
赌场放贷,打砸追债
随着人手越来越多,团伙开销也越来越大,王海岩决定在赌场里放高利贷。他让手下人分头到周围的赌场放贷,还制定了一条规矩:谁放出去的高利贷,谁负责收回。
2011年冬天,王海岩带着几个团伙成员到临朐县一家赌场放高利贷。为方便收贷,王海岩找到姜某帮忙跟赌场牵线,并许诺如果挣到钱会给姜某部分好处。经姜某联系,王海岩等人来到一家赌场,当天晚上便在赌场放了约8万元高利贷。
一段时间后,王海岩放的高利贷有一部分没有收回来。王海岩十分恼火,将怒气撒到介绍人姜某身上,强迫他写下23.5万元的欠条。因为姜某一直没有还钱,王海岩便派人将姜某从临朐带到潍坊,关在养狗场。得知姜某没钱,王海岩等人对其拳打脚踢,还持电棍对其电击。王海岩走后,团伙成员轮流殴打姜某,将他关进狗笼子,放出藏獒对他进行恐吓。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折磨,姜某被放出来。王海岩将姜某的一辆汽车扣下,要求他在最短时间内还债,放姜某走前威胁说:“你家只要还有活着的人,就不怕你不还钱!”
回到临朐的当天,姜某东拼西借凑了3万元给王海岩。因为担心王海岩对自己家人实施报复,姜某借了很多高利贷,陆陆续续还完了42万元,这才平息了王海岩的怒火。吃了这么大的亏,姜某却选择忍气吞声,他说:“王海岩是潍坊有名的黑社会大哥,我不敢招惹他们,又害怕他们祸害我家人,所以也不敢报警。”
同样因为高利贷遭受王海岩欺压的,还有家住潍坊市寒亭区的刘某。2011年10月,刘某在一家赌场赌博时借了王海岩40万元高利贷。事后,刘某偿还了18万元,由于利息越滚越高,剩下的钱一直未偿还。为此,王海岩多次派团伙成员到刘某家中打砸,将刘某家的狗活活打死,并威胁其父母要将刘某的儿子卖掉。刘某全家吓得待不下去,偷偷从潍坊搬到宁夏。因为走得十分仓促,刘某及家人只带了换洗衣物。到宁夏后,一家人害怕被王海岩找到,只能频繁搬家,刘某的妻子承受不住这么大的精神压力,丢下1岁多的孩子不辞而别,从此音信全无。
霸控协会,随意涨价
潍坊的消毒餐具厂家较多,为方便管理,2009年,经向有关部门申请,成立了潍坊市卫生消毒协会,主要负责对消毒餐具企业进行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入会企业需要每月缴纳500元会费,有人因此打起了协会的主意。
2012年初,时任潍坊市卫生消毒协会会长的于广志(另案处理)找到王海岩,希望利用王海岩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把协会管理起来,对消毒餐具进行统一涨价,涨价的钱三成留给协会,七成分给王海岩。一听有好处,王海岩立即答应了。
当时,潍坊市的消毒餐具平均每套价格在0.7元左右。王海岩与于广志商量,决定把所有会员企业的消毒餐具统一提价到每套0.9元。2012年夏天,于广志组织召开卫生消毒协会大会,公布了涨价方案,要求会员企业在方案上签字同意。为了让所有会员企业都服从管理,于广志聘用王海岩团伙的李文奎当协会副会长。迫于王海岩的压力,大部分会员企业都签字同意了涨价,只有个别企业担心涨价会影响生意而坚持不涨价。
针对这些不听话的消毒餐具企业,王海岩安排团伙成员分头去震慑恐吓。2012年底,李文奎告诉王海岩有一家消毒餐具企业不听话,既不入会又拒绝涨价,想去“收拾收拾”,王海岩同意了。当天,李文奎安排手下在该企业门口蹲点,记下了他们的送货车辆和送货路线。第二天下午,李文奎等人开车尾随该企业送货车辆,故意与其发生碰撞,耽误其送货,影响其生意。
在王海岩团伙的震慑下,潍坊从事餐具消毒的企业绝大部分都加入了卫生消毒协会。统一涨价后,王海岩和于广志又提议,根据会员企业的生产量缴纳会费,每家企业缴纳500元至2000元不等。李文奎的日记本上清楚记录着每家会员企业缴纳的会费及时间,短短三个月,该团伙便收到会费2万余元。
罪行累累,终落法网
2011年初,一个叫王钧(化名)的男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被王海岩等人打了。
王钧与王海岩早有不和,几年前,两人因为与王钧前妻唐小红(化名)感情纠葛发生矛盾,王钧将王海岩砍伤。王海岩找人打听王钧的行踪,想要“复仇”。几个月后,有人告诉王海岩在青岛发现王钧。王海岩手下几名团伙成员连夜驱车赶到青岛,把王钧及其女友抓了回来。
当天晚上,王海岩将王钧及其女友关了起来,并对王钧疯狂殴打。发泄完后,王海岩本想将王钧交给公安机关,但发现王钧腿断了,担心自己也会受到刑事处罚,便放弃了这个打算。王钧苦苦求饶,提出可以赔给王海岩30万元。王海岩同意了,让王钧写了一份“私了協议”。第二天早上,王钧让其家人给王海岩送来3万元现金,又将自己的车以14万元的价格抵给了王海岩,王海岩这才不再追究。
王海岩团伙的一系列违法举动,引起了当地公安机关的注意。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王海岩涉黑团伙主要成员定点追踪,研判分析。经过长期调查,在掌握大量犯罪证据的前提下,警方于2013年中旬出动大量警力将王海岩涉黑团伙成员相继抓获归案。
案件移交至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自2009年以来,以王海岩为首的涉黑团伙,通过在潍坊市区开设赌场抽头、发放高利贷、在他人开设的赌场内发放高利贷、承揽工程、插手民间纠纷、控制垄断潍坊市餐具消毒行业协会、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300余万元。同时,该涉黑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在社会上逞强立威,先后致1人重伤,4人轻伤,3人轻微伤,给当地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惧。
2014年7月,奎文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共计11个罪名,对以王海岩为首的24名涉黑团伙成员和其他12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2014年12月25日,法院对该团伙的56笔犯罪事实全部判决认定,王海岩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他3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期。
一审宣判后,包括王海岩在内的18名被告人提出上诉。2015年3月12日,潍坊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