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扫黑除恶”第一枪打掉强买强卖恶势力
2018-08-11王淼
王淼
“何成福作为中共党员,以强买强卖的非法手段谋取个人利益,妨碍周边群众建房,造成极大负面影响……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给予何成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3月14日,在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团阳寺村党员大会上,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余亮向团阳寺村41名党员宣读了镇党委开出的纪律处分决定。该案也成为涪城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依法查处的第一案。
一车砂石阻断绵中路
2018年1月21日12点15分,涪城区杨家镇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快来,出大事了!绵中路被阻断了。”报警群众用急促的声音说道。
绵中路是涪城区南部农旅融合片区的主要交通干线,也是涪城区连接中江县的重要交通要道。而杨家镇正处于该条交通要道的中间位置,道路被阻意味着周边5个乡镇进出城区和连接绵阳德阳的交通被阻断。
接到报警,杨家镇派出所民警立即调动警力,到现场维持秩序。余亮和镇工作人员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20分钟后,参与阻路的群众被劝退,绵中路交通恢复了正常。
在随后的调查中,工作人员从老百姓口中了解到的一个信息引起了杨家镇党委和纪委的高度重视。当天,参加堵路的群众都是团阳寺村二组安置点的居民,让他们情绪如此激动,甚至不惜采取堵路这样的极端方式来表达不满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一车建房用的砂石无法运进安置点。
1月21日上午,杨家镇团阳寺村二组村民黄建从外地买入用于安置点自建房的一车砂石,由于被另一辆货运车堵住了安置点门口无法进入卸货,而自家建房工地上又有人吵闹阻工,这着实让原本老实本分的黄建和周边的群众气愤不已。“这车砂石运不进去,房子没法修,叫我一家老小今后住哪里?我也知道这样(阻路)不对,但确实没其他办法了。”说到当天在安置点上自己的遭遇,黄建依然有些激动。
一车普普通通的建房用砂石怎么会让群众阻断了绵中路?这当中涉及到哪些人?有无违纪违法行为?带着疑问,杨家镇纪委在镇派出所的协助下,对当天的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
念错“生意经” 强买強卖成敛财之道
2017年10月,因绵中公路扩建,黄建和本村村民按政府规划在团阳寺村二组安置点上,统一自建安置房。这本是件改善村民人居环境、交通等基础设施,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好事,但购买建房砂石的问题,却让黄建和其他自建房村民头痛不已。
“我们建房本就需要砂石,大家又都是乡里乡亲的,从他那里购买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他销售的砂石价格比市场价要高,我们真的无法接受。”在调查走访群众的过程中,杨家镇纪委了解到由于团阳寺村二组安置点共涉及近50户村民,所需砂石量较大,这也让一些人打起了强卖砂石的“歪”主意,而群众口中所指的“他”,就是杨家镇当地村民、党员何成福。
从2012年至今,何成福经营单桥货车从事货运生意,为本地建筑工地运输砂石等建筑材料。2017年10月,团阳寺村二组安置点开工建设,何成福从中看到了商机。这本也无可厚非,但是在销售过程中,何成福却起了“歪念”。为了寻求更多利润,何成福与梁金荣、郑强两人在砂石销售过程中,以本村建房应该由本村销售商供应砂石为由,要求建房户必须购买他们销售的砂石,但何成福等人销售的砂石价格每立方米要比市场价格高出20元-40元。为达到销售砂石的目的,他们采取堵住大门,不准自购砂石的建房户车辆进出的方式,阻碍群众建房,这种强买强卖的非法手段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他们这么做确实很过分,我们建房的钱又不是捡的,凭啥让他们‘白整一坨?政府就该收拾这些人!”团阳寺村建房户杨明坤说。
2018年1月21日当天,由于黄建未从何成福处购买砂石,何成福心怀不满,便组织梁金荣、郑强二人用货车堵住安置点进出大门,上演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而此举不仅引起周边群众极大不满,也让自己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拔出“毒瘤” 群众拍手称快
事件发生后,杨家镇党委政府迅速采取行动,镇派出所对何成福堵门车辆进行了拖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对何成福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在群众建房过程中强买强卖建筑材料,并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对这样的行为镇纪委必须严肃处理。”余亮表示。
作为涪城区首例“恶势力”案件,涪城区纪委监委指派专人指导杨家镇纪委对案件进行审查。在审查期间,何成福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并作出了书面检讨。2018年3月13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杨家镇党委给予何成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月14日,在团阳寺村党员大会上,当处分决定宣读完毕后,原本鸦雀无声的会场突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我们坚决支持镇党委政府和镇纪委打击‘黑恶势力和强买强卖行为的决定。村里的发展环境得以净化,老百姓致富奔康的干劲就更足了。”团阳寺村党支部书记黄耀激动地说。
收到处分决定的何成福,对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感到十分懊悔,他坦言:“因为我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组织的处分,我毫无怨言和异议。今后我一定不会再犯。”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涪城区把握“打早打小”和“打准打实”的原则,区纪委监委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移送的线索做到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发现的苗头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触犯法律的问题重拳出击、严肃处理,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作者单位:涪城区纪委监委) (责编:周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