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严禁”来了,家长何去何从?
2018-08-11耿爱红
耿爱红
【编者按】
2018年2月1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做出部署。其中,“十项严禁”分外显眼:严禁无計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尽管“十项严禁”针对的是入学招生,但仔细分析,不难看出对基础教育全过程都有深远的影响。有评论家指出,“十项严禁”是史上最严的减负措施,值得家长深入领会。日前,本刊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从不同的角度深入解读“十项严禁”的内涵。
教育公平是大局
狗年春节期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立即引起众多媒体的关注。该通知中的“十项严禁”更是引起家长们的纷纷议论。
上海家长刘先生对记者说:“教育部的这次‘十项严禁我仔细看了,发现它把当下社会上与教育有关的不正之风一网打尽了,很得民心,我举双手支持。我觉得,维护教育公平是‘十项严禁的最终目的。比如,严禁抢生源,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成绩排名,严禁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等等,目的都是遏制学校之间、班级之间、学生之间的恶性竞争,使教育回归本位。”
苏州家长何女士对严禁设立重点班和快慢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果禁止设立重点班和快慢班,一律采取平行分班,对不同层面的学生影响是不一样的。我想,不分班对中等生最有利,这样他们更容易受到优秀生的积极影响。而对优等生来说,缺乏竞争对手,使他们容易自足,进而可能产生惰性。国家不是一直提倡因材施教、分层教学吗?不设立重点班和快慢班,对优等生公平吗?是不是有点一刀切的意思?”
何女士的看法代表了一部分家长的顾虑。对此,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新闻通气会上统一回应道:“按照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是不能设立重点班、重点校的。每个校长、每个老师都应遵守法律规定。同时,我们从制度上进行约束。今年《通知》中明确提出‘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不允许筛选式编班。因材施教是应该提倡的,但不能以因材施教为名,在入学编班时就将学生分成三六九等,变相办重点班。在均衡编班的基础上,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针对学生不同特点,应积极实行差异化教学和辅导,体现因材施教要求。”
深圳家长范女士十分重视女儿的教育,几年来陪女儿学声乐、围棋、舞蹈,拿到了好几个证书。接受采访时她说:“教育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意味着这几年花的钱、我和女儿风里来雨里去的努力都打了水漂。不过我不抱怨,毕竟女儿学到了才艺,对培养她的综合素质有帮助。以后,我不再逼她学才艺了,除非她自己喜欢。”
济南家长童女士认为,严禁宣传中高考状元是英明的决定。她对记者说:“状元,在古代是全国第一,而且是三年一试,何其尊贵!现在,各省有各省的状元,各市有各市的状元,有的县也在宣传本县的状元,这不是狗尾续貂吗?让人笑话。虽然越来越多的调查研究表明,状元并不能全面反映一名学生的能力,但是,一些地方还是存在状元情结,这背后和中高考升学制度有关。我国中高考制度,是用中高考成绩作为主要,甚至唯一的依据录取。因此,第一名就是最牛的学生,会成为学生的榜样。说到底,宣传状元是学校间竞争的需要。今年的状元花落某校,某校在来年的招生中便处于有利地位,就有了‘掐尖的权力,家长也趋之若鹜。所以,学校会非常在意尖子生的成绩,号召他们为校争光——不是争光,而是争利!学校如此竞争,何来教育公平?”
沈阳家长伍女士对严禁宣传升学率持保留意见。接受采访时她说:“学校的升学率是家长择校的重要指标,没有升学率,让家长怎么择校?如果不允许择校,那对居住偏远的学生能说公平吗?”
北京教育观察家董玉民接受采访时说:“教育部这次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严禁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都不是第一次提出,可以说是三令五申了,但每年中高考结束后,全国各地都会发布成绩榜,状元和升学率的话题也随之被热炒。单纯统计意义的成绩统计未尝不可,但是,这样的成绩榜已经演变成学校抢生源、掐尖招生的前奏,对国家促进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极为不利。要知道,基础教育承担着给青少年打基础的任务,学习成绩是重要指标,但绝对不是唯一指标,单纯宣传成绩对提升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和维护公平教育的大局有很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必须严禁。”
剧场效应须打破
重庆某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梁先生认为,“十项严禁”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这一条对校外培训行业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有可能导致校外培训机构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至少,这个行业将会萎缩,日进斗金的好日子再也不会有了。”接受采访时他说,“我们正在组织专家研讨如何调整航向,把校外培训从学科竞赛转移到素质教育上来。毕竟,素质教育得到了国家的提倡,前途不可限量。”
武汉家长周女士为正上初中的儿子报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课外培训班,每年花费近8万元。接受采访时她说:“我也不想花这么多钱啊!家里正贷款买房,经济紧张得很。但是没办法啊,儿子班里的同学几乎都报了培训班,花钱比我们还疯狂,我怎么敢落后?其实我儿子的学习成绩挺好的,明年考上重点高中没有问题。唉,花钱买心安吧!如果这次教育部的‘十项严禁能真正落实,培训班都停业了,那就太好了,我一定放鞭炮庆贺!”
成都教育专家赵女士认为,长期以来,家长让孩子参加校外培训大多是被迫行为。她告诉记者:“在剧场中,前排观众站了起来,后排的观众为了看到演出也被迫站起来。这便是剧场效应。家长送孩子上各种培训班,正是因为班里的同学都在上。而校外培训机构往往以高强度培训、大量做题、提前教育、全民奥数等模式,培训学生的应试技巧,裹挟家长带着孩子拼命抢跑,无形中增加了家长的群体焦虑。我认为,对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学校也不得拔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增加教学难度,缓解家长你追我赶的焦虑情绪。”
北京家长洪女士接受采访时说:“我女儿上小学四年级,我给她报了好几个培训班,都是‘占坑性质的。据说,在这些占坑班只要能通过考试就能被名校预录取。不知是真是假,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即使这些培训班对我女儿小升初没有帮助,我依然让孩子坚持,因为我听说中学分班时会用上,如果没有参加过这些培训,就会被分到非重点班。如果以后校外培训被严禁了,那我可省心省钱了!”
北京某知名中学党委副书记陈先生认为,校外培训呈现出无序乱象,根本原因是中小学校招生有诸多潜规则,真正切断这一关联,才是釜底抽薪之策。他说:“打破校外培训剧场效应,应当一方面规范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另一方面,要从学校内的治理着手,斩断校外培训与中小学校招生、分班等挂钩的因果关系,从源头遏制培训热。”
针对校外培训管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第一,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培训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要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第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坚决不能把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第三,加强社会监督,要求将各地举报电话汇总并公布,希望媒体一起努力。”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强调:“校外培训机构,应该是中小学教育的有益补充,对学习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个性化、选择性的培训。培训内容至关重要,我们这次通知特别强调,班次、培训内容要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如果班次及内容不符合实施素质要求,不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不符合学生年龄特点,搞超纲培训、超进度培训,这样的班次就不应该举办。各地在治理过程中,对现有培训机构的培训班次要进行全面摸排,分门别类对这些情况提出具体意见。”
采访中,有不少家长反映,个别老师在课堂上讲课有所保留,将更多精力放在校外培训班,鼓励学生参与自己开办或任教的补习班。家长余女士气愤地说:“说是鼓励,其实是逼迫!作为家长,我们敢怒不敢言,一方面不敢得罪老师,另一方面更不敢让孩子吃亏,结果只能是屈服,违心地交报名费!对这种教师失德现象,教育部是该管一管了!”
郑州某中学教务处主任薛先生接受采访时说:“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应尽全力做好学校的教育本职工作。教育部早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学校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我相信,在这一高压政策的威慑下,学校的教学秩序一定会得到根本性改善。”
本刊认为,仔细分析“十项严禁”,可以找出三个关键词:均衡、公平、素质教育。不难看出,教育部的总体方针是:就近入学,均衡教育资源,不择校,禁止一切掐尖的行为,发展素质教育,严禁各种应试教育相关的宣传与数据发布——这就是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方向。
这回是否动真格
郑州家长孔先生认为,教育部的“十项严禁”都是老生常谈,所涉及的也都是反复重申的社会顽疾。“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有二,一是缺乏问责机制,二是缺乏评价制度配套。”孔先生说,“如果没有问责机制和配套制度,难保这次的严禁不流于形式。”
石家庄律师马先生赞同孔先生的意见。接受采访时他说:“我国《义务教育法》第2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多年来教育部三令五申,反复强调,为什么不见效?就是因为没有问责机制,致使法律尊严得不到维护。所以,我认为好政策重在落实。”
衡水市家长陈女士接受采访时说:“目前,负责对学校违规招生、违规办学进行监管的是教育行政部门,而不少学校的违规招生、违规办学,建成诸多‘超级中学,又恰恰和教育部门追求的升学政绩一致。如此一来,追求政绩的教育部门,也就对学校的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继续深究下去会发现,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还为这些学校的违规招生、违规办学打掩护,将其包装为教育改革、创新的楷模。所以我认为,要落实‘十项严禁,必须对教育主管部门也进行问责,而不仅仅是就由教育主管部门问责学校。要追究地方教育部门不依法治教,纵容学校违规招生、违规办学,扰乱基础教育办学秩序的责任。”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这次的“十项严禁”,教育部是动真格的。
首先,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问责有明确规定:“各地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各地要于2018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普遍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地方和学校要及时予以通报,督促将国家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2018年9月底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项检查情况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其次,相关的配套行动已经开始实施。日前,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将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及竞赛活动的培训机构,进行严格规范整顿。
长沙市教育观察家任先生认为,四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可视为教育部“十项严禁”的问责机制和配套制度。“比如,”任先生举例分析,“专项治理行动旨在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課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等等,都与‘十项严禁如出一辙,只是更加细化和具体化。如果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成绩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必将受到严厉查处,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都要被依法追究责任。这样严厉的措施,以前是不曾有的。所以我认为,教育部这次是要动真格了。”
本刊认为,教育部的“十项严禁”体现了大时代背景下的教育发展方向,期待它能够有效遏制争抢生源、“掐尖”招生、炒状元等违规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让每一个孩子都能获得均衡、公平的发展机会。同时,家长朋友们要审时度势,顺应潮流,以素质教育为本,为孩子的健康发展做出明智之举。
【编辑:陈彤】